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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工作报告

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地段竣工验收

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

1工程概况

工程位置

苎溪河流域位于重庆市万州区中北部,界于E108°08′~108°23′和N30°47′~30°54′之间,为长江上游干流下段左岸的一级支流,下游穿越万州主城区的沙河、周家坝、太白岩、钟鼓楼等场镇街道后于南门口注入长江。

天仙6号地段护岸工程是苎溪河综合整治项目的子项工程,位于天仙湖核心区西侧,东靠万州大桥、沙河大桥,6号地段位于原重庆万州天城试验小学至吴家湾一带,岸线起点坐标X=,Y=终点坐标X=,Y=。

立项、初设文件批复

2003年万州区人民政府以议事纪要万州府纪[2003]141号、万州府纪[2003]176号“将天仙湖库岸两边175m水位线以下该项目回填所造土地划归业主开发,由区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

2004年,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三峡天仙湖旅游风景区开发建设项目整体转让的批复》(万州府[2004]96号)文批准该项目由重庆渝东水域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给重庆江大苏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开发。

2007年7月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下达了关于6#地段初步设计批复【万州水利基建[2007]258号】。

工程设计标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规定,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地段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Ⅲ级,设计洪水重现期为50年一遇(P=2%)。

主要技术特征指标

万州区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地段是一项以库岸整治为主、兼有城区恢复、地质灾害治理、增加城市用地、开发城市旅游资源等综合效益的堤防工程,库岸堤线长623m,堤顶高程为175.3m,堤顶宽度为,概算投资约6130万元。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进行库岸整治、恢复城区功能、改善城市环境、防治地质灾害、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城市旅游资源、发展万州经济,根据《万州区天仙湖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增加城市规划用地公顷,治理库工程岸线长623m,并满足河道行洪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使天仙湖周边再现山水、人文、典雅、生态的宜居特征。

工程布置

库岸堤线长623m,堤顶高程为175.3m,堤顶宽度为2.5m,堤型采用回填反压+块石碾压护岸。

苎溪河段回填河床方案为1-1至2-2断面为米高程,3-3断面河床回填为米高程,3-3断面以下采用1:

放坡至原沙河桥下米高程,各河床回填区高差变化处按1:

10坡度放坡衔接。

米高程至米高程在碾压堆石基础上加厚≥米后并按1:

碾压块石填至米高程设米宽平台,在此平台基础上设底宽米顶宽米浆砌条石腰带挡墙,按此挡墙从米砌至米高程。

在米处设宽米平台,再按1:

坡度回填至场平标高,护坡结构形式在桩号K0+344至K0+667段米高程平台以下采用C20砼护面,其余采用浆砌条石护坡,护坡下反滤垫层为150厚碎石垫层,防止粘粒被渗流带走。

工程投资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万州区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库岸工程初步设计调整报告的批复》(万州水利复[2011]130号)文批复该工程总投资为万元,资金由业主自筹。

工程完成情况和工期

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完成库岸堤线长623m。

第一阶段由重庆市恒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以下部分主体工程,工期为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7月30日

第二阶段由重庆市华洲建设有限公司完成余下工程,工期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2工程建设简况

工程发包情况及参建单位

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为1个标段,项目批准后,经过重庆江大苏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比选确定,工程委托“重庆金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全程监理,强夯地基部分由“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确定“重庆市恒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本工程施工单位,2009年12月重庆银星集团收购重庆江大苏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2010年4月将该工程重新发包于重庆市华洲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过程情况

施工单位于2007年12月1日组织人员进场,了解周边生活、生产资源和天然建筑材料情况。

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各工种人员必须通过考核后方可持证上岗。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踏勘、测量放样,熟悉施工图纸,参加由设计院、业主、监理方组织的技术交底,编织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计划。

组织场内临时道路、生活、办公设施、施工用电、水、风系统、仓储系统等临时设施建设。

编制材料和设备需要量计划并落实,对拟投入施工的各种机械进行检修、保养,备足资金以满足施工需用。

2008年7月工程施工至平台后因管理、监督不到位,至填筑区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加之回填反压填河工程未完成,于2008年7月受洪水影响,部分堤岸被冲毁,因此工程暂缓停工,后受水利执法部门管理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并要求设计单位进行复核验算,并给出具体整改意见以便后继实施。

2010年3月重庆市华洲建设有限公司跟据业主提出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实施,并经过业主、监理、设计、水利质检部门鉴定达到整改要求。

2010年4月正式开工,完成余下工程内容,于2011年9月30完成合同全部内容。

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复

2010年3月整改工程完成后项目业主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开工申请,经批准后并下达了项目开工令,同意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二期治理项目于2010年4月1日开工。

主要工程施工过程

整个工程共分堤身下部工程、堤身中部工程、堤身上部工程三个分部工程。

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7月30日完成堤身下部工程棱柱体施工和部分强夯工程。

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20日完成水毁及整改部分施工。

2010年7月22日至2011年1月20日完成了浆砌条石挡土墙。

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完成堤身中、上部工程至的土夹石碾压回填、堆石碾压回填、碎石垫层铺设、干砌条石护坡。

主要设计变更

随着万州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尤其是重庆市委、市政府作出把万州建成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决定后,对城市规划建设、品质形象提升和风貌特色塑造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1年万州区区委、区政府委托重庆市万州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根据万州区委、区政府对万州区滨江环湖地区的规划建设要求,对《天仙湖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出了修订,由于原规划未考虑6号地段入口处河床突变,汛期洪水急剧冲刷右岸不利于堤岸稳定,新规划中充分考虑水流形态,对河道右岸作出北移顺直处理。

因天仙6号地段河床岸线北移,该地块造地面积和岸线均发生了相应变化。

6号地段初步设计应根据调规意见重新进行设计,同时原江大苏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特别是填筑材料未达设计要求而造成水毁和质量隐患也是设计调整的重要原因。

对原设计进行了如下修改:

1、调整岸线设计并满足规划要求;2、对原施工部分进行加强处理;3、取消L型挡墙;4、调整回填反压填河高程、5、进一步优化方案节省工程造价。

根据项目法人《关于报送万州区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方案调整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重天置〔2011〕38号)文的申请,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以万州水利复[2011]130号)文批复同意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的设计变更方案。

并在施工过程中,在保证工程结构安全,不影响和改变总体设计,使设计更加优化,更符合地质条件,更便于施工和降低工程造价投资的前提下,把原设计进行进一步优化。

施工期防汛度汛

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对工程防汛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布置,准备了充足的防汛物资和设备。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施工难度,增加了工程投资,但较好地解决了工程建设、防汛之间的矛盾,基本做到在不影响防汛要求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

我们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落实了首长负责制,制定了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尤其是狠抓了施工期防汛度汛的各项措施。

一是汛前徒步检查,备足备齐各种防汛物资器材。

我们于4月15日汛期到来前,先后多次组织工程参建各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汛前徒步检查,明确防守重点,落实防汛物资和器材。

二是汛中严防死守,抓好抓实各种防汛措施预案。

根据汛前制定的防汛调度预案,采用开挖对岸来加大过流段面,如遇特大洪水采用汛前防汛物资进行渡汛。

三是汛后密切观测,客观真实分析各种水雨汛情。

为防秋汛和为明年的防汛工作作好准备,汛后我们在加紧对汛期出现的险工险段进行维修除险的同时,重点加强汛后水雨汛情的观测、分析工作,安排专人定期观测已完工工程的运行情况,为明年的防汛提供经验教训。

3专项工程和工作

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

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在三峡水库移民征地范围内,因此该工程无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水保、环保工程设施

该工程利用购买土、石及建筑垃圾回填,水保及环保工程同步实施。

工程档案

工程档案已按行业规范要求整理好。

4项目管理

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

4.1.1项目法人

万州区苎溪河库岸综合整治工程6#地块项目法人为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大明,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管理负总责。

并设置项目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实施过程全面管理工作。

项目法人以工程建设为主要任务,工程建设管理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三制”的原则,根据批准的投资、工期、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整个工程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地完成。

4.1.2设计单位

本工程设计单位为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采用直接委托形式,进行了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积极配合业主做好设计交底、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处理、工程验收等各种设计服务工作。

4.1.3监理单位

项目法人委托本工程由“重庆金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工程建设全程中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工程量、合同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并派驻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实施全程跟踪监督管理。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合同要求,严把工程质量关,开展“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检结合”的原则,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审核”的措施,严把施工环节中的“六关”:

放样关、清基关、材料质量关、配料关、砼的浇筑关和养护关等全面的有效控制。

4.1.4施工单位

重庆恒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是项目法人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的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建设负责。

施工单位根据项目法人的要求,组建万州区苎溪河库岸综合整治工程6号地块项目部,任命吕传富为项目经理,顾培林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部是施工单位的现场机构,其中下设施工组、技术组、质检组、材料组、机设组、安全保卫组、办公室等完善现场管理机构,对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起了保障性的作用。

在本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建立了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精心组织,科学施工,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协调处理邻居关系,克服了诸多施工困难,最后以高效合格、圆满地完成了施工建设任务。

4.1.5质量监督机构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为本工程质量监督单位,采取不定期到施工现场巡查的工作方式,对该工程施工过程质量实施监督。

主要完成了质量监督申请的审批,质检项目划分的审批,工程质量的抽查及材料的复检,单位工程的验收、鉴定,出具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4.1.6上级主管部门

苎溪河库岸综合整治工程6#地块上级主管部门为万州区水利局。

万州区水利局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曾多次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特别强调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以及相邻滨江路高架桥柱子的保护等项目的指导性意见,对该项工程圆满完成施工建设任务起了重要性的指导作用。

主要项目发包过程

由于本工程情况较为特殊资金全由业主自己出资,原业主重庆江大苏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比选,确定重庆市恒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本工程施工单位,2010年1月重庆银星集团收购重庆江大苏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2010年3月将该工程重新发包于重庆市华洲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2011年9月23日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万州区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初步设计方案调整的批复》(万州水利复[2011]130号)文进行了批复,批复工程总投资为6130万元以内。

目前已完工程投资总额约613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完成投资约1800万元,二期工程完成投资约3600万元。

资金全部由业主重庆市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自筹。

合同管理

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共签订合同4份:

其中设计合同1份、强夯合同1份、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1份、施工合同1份。

以上合同签订各方均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合同履行权力和义务,无合同纠纷发生。

材料及设备供应

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施工用水从苎溪河内取水,施工用电在附近10KV线路上”T”接。

工程所需水泥、柴油、砂、碎石及回填用土、石等材料都由施工方自主在万州城区采购,设备和材料供应基本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工程完工后做到完工清料。

资金管理

工程在建设实施中,项目法人单位对工程建设资金严格管理。

工程上各种费用的支付,严格实行支出审批制度,特别是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由甲、乙双方现场施工员签字,由现场监理核签、业主审签、主管部门工程负责人审定后按合同条款支付。

同时,财务人员经常到工程现场监督检查,核实工程量与完成情况,严格按相关财务制度管理,资金往来符合规定,帐务资料完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无超额拨付施工单位资金情况发生。

5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

各参建单位按照“项目法人负责、设计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最终完成了本单位工程。

1)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工程开工前,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质量管理制度,持证上岗,坚持技术交底制度。

2)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制定详细的质量要求,严格核审制度,确保设计成果的质量。

3)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监理单位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在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重点就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人员资质的审查,确定全程的施工程序与施工方法,在施工过程中,严把每道工序的质量关。

4)项目法人质量管理:

项目法人机构组建了现场工程部,具体负责履行综合管理及技术质量管理职能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工序施工,每天到施工现场检查工作和了解情况,督促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将各种材料送指定部门进行核验,督促监理严格按规程规范验收核查各单元工程质量。

5)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质监站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根据需要,质监站委托资质合格的检测单位对本工程的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检测。

工程项目划分

根据万州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对本工程质监项目划分的通知(万水质监[2009]07号),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3个分部工程(堤身下部工程、堤身中部工程、堤身上部工程)。

工程质量控制检测

1)该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采取送检方式,所有原材料、中间产品等送重庆三峡水电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本工程钢材复检2组,水泥3组,河砂2组,碎石2组,条石11组,砼试块7组,砂浆试块17组,密实度检测报告197份,该工程所有取样送检均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检测结果合格。

2)分层回填碾压密实后均经过川东南地质检测中心进行密实度检测,密实度检测结果均大于95%,满足设计要求。

3)强夯施工(13-13—15-15区域)由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强夯施工完工后于2009年8月13日至8月15日进行了静载试验及密实度检测;地基承载力特征值225Kpa满足设计的大于等于220Kpa的要求;变形模量满足设计大于等于15Mpa的要求;压实度各试点值均满足设计大于等于95%的要求。

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施工单位于2008年2月基本完成了天仙-6号地块164m高程以下的护岸工程主体部分施工,由于施工组织管理不到位及堤岸填筑材料及碾压未按设计要求实施,加之业主资金不足,对河支撑抛填工作仅实施了半河床且抛填高程未达要求就开始砌筑护脚棱体,对岸13号地块的河道顺直工程未先行实施,致使2008年汛期洪水来临后,由以上原因造成1-1剖面护脚棱体及上部护坡局部冲毁约150米长。

水毁事故发生后,业主邀请水利系统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诊断。

经过调查分析产生这一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主体施工的填筑材料未达设计要求,专家分析研讨后进一步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意见,重庆恒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根据上述建议的意见,对洪水冲毁部分进行整改加固处理,整改加固处理满足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工程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建各单位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健全,狠抓了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各个工序质量,有效地控制了整个工程质量。

该工程共42个单元工程,合格率100%;3个分部工程,合格率100%。

各分部工程中间产品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合格,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外观质量得分率为%。

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标准,本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6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安全生产

工程建设中参建单位现场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网络。

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守则,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执证上岗,以标语、宣传画等形式做好安全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宣传工作。

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立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做好防洪、防火、防疫工作。

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和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不合格的地方限期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在建设工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

文明工地

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按照制定的施工措施计划,开展了创建文明施工工地活动,各参建单位现场项目经理部成立文明工地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副经理任组长。

各文明工地施工领导小组制定了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随时进行检查。

各参建单位做到施工场地规划、布置有序,道路、排水畅通,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场地整洁有序;施工人员进入工作场地,着统一服装,配戴岗位牌,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杜绝打架、赌博等不良行为;加强与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文明施工创造良好的氛围。

参建单位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受到各方好评。

7工程验收

单元工程完工验收

一个单元工程完工后,监理根据该单元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工序的验收结果和完工后的检查结果对该单元工程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给予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予验收,承包商须作返工处理,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本工程所有单元工程的质量都基本达到了合格标准。

1)项目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对各施工程序实施质量控制,对每道施工程序的施工质量都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存在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

每道工序都有检测成果,该成果要提交给验收小组,作为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时必备的文件。

2)工序验收和单元工程验收由监理主持,承包商必须参加。

隐蔽工程和重要部位验收设计和业主代表参加,在听取各方意见并经充分协商之后,由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意见。

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工程完工后,组织了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成立分部工程验收小组,及时对该分部工程验收。

1)2009年8月17日对原重庆恒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的堤身下部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质量不合格。

2)2010年2月22日对堤身中部工程进行验收,碾压回填堆石检查39项,合格39项,碎石垫层检查11项,合格11项,条石护坡检查11项,合格11项,回填土夹石检查57项,合格57项。

该分部评定结果为合格。

3)2010年12月3日对堤身上部工程进行验收,高架桥保护砌体检查7项,合格7项,排水沟检查2项,合格2项,土夹石回填检查20项,合格20项,钢筋砼基础检查7项,合格7项,条石挡土墙检查27项,合格27项。

该分部评定为合格。

单位工程验收

该工程项目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验收与合同完工验收一并进行。

2010年11月30日日由我公司组织的万州区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单位工程验收小组,对万州区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为%。

同时结合主体工程验收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验收质量质量等级为合格。

该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等级经万州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质量等级为合格。

8历次验收提出的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

2009年对堤身下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发现填河工程未完成,堤身堆石区材料质量不合格,对堤身质量形成质量隐患,建议设计单位对现状进行复核验算,经设计单位的复核,需要进行加强加固处理,在至处增加浆砌条石砌体顶宽为米,底宽为米,经验算加固处理满足要求,并要求施工单位按处理意见加快实施。

9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经过处理后,无其它问题存在

10工程尾工安排

经过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程顺利完成,主体工程无其它尾工工程,监测工程是工程的后期工程,应进行加强观测,预防其它问题影响堤防工程安全。

11经验与建议

1)加强对堤岸的运行观测。

2)建议尽快对上部建筑设计方案批复。

12附件

1)项目法人的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

2)工程建设大事记

项目法人的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

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工程建设大事记

1)2003年万州区人民政府以议事纪要万州府纪[2003]141号、万州府纪[2003]176号“将天仙湖库岸两边175m水位线以下该项目回填所造土地划归业主开发,由区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

2)2004年,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三峡天仙湖旅游风景区开发建设项目整体转让的批复》(万州府[2004]96号)文批准该项目由重庆渝东水域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给重庆江大苏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开发。

3)2005年9月16日,重庆市环保局以渝(市)环准[2005]251号批准该项目在万州区万安大桥上游建设。

4)2007年7月17日,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农机)局《关于万州区苎溪河天仙湖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地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万州水利基建[2007]256号)文,对重庆江大苏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报的6#地段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5)2005年~2006年,6#地段由重庆市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下部工程的护砌及回填施工

6)2008年4月14日,重庆江大苏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苎溪河天仙湖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地段由重庆渝东水域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给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

7)2009年9月22日,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万州区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库岸工程初步设计调整报告的批复》(万州水利复[2009]95号)文,对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上报的6#地段初步设计调整报告进行了批复。

8)2008年7月12日,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与重庆金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苎溪河库岸综合治理工程6号地段委托监理合同。

9)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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