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典型事故案例041716515933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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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典型事故案例04171651593317

 

2014年一季度典型事故案例

一、1月6日小康矿综采队运顺顶板掉块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1月6日二班,小康矿综采队在S2S8作业,班长禇东才安排王惠忠和张伟两个人扛单体向外运,走到转载机、串车之间(无极绳小车附近)时,顶板来压,崩落一块200mm×100mm×40mm的锚喷块,砸在王惠忠左脚上,经总医院诊断为左脚大脚趾尖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受动压影响,可缩棚突然自缩、卸压,锚喷块崩落,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锚喷层离层找掉不及时,是这起事故的另一原因。

3、伤者本人安全意识差,没有认真进行全过程安全确认,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不合格,是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二、1月7日小康矿选煤厂振动筛三角带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1月7日23时20分,小康矿选煤厂零点班手选台组长常存接班后发现102#振动筛三根三角带中里侧的三角带松,立即打电话汇报选煤调度员丛宝贵,丛宝贵电话通知钳工薛金龙去处理。

23时40分薛金龙拆开三角带护罩,紧完三角带后,告诉常存点气试试,常存说:

“护罩还没上呢”,薛金龙说:

“没事,你点动一下试试”。

常存去送电,点气后发现电机转动,筛子没起来,瞬间筛子又突然启动,听到薛金龙的嗷嗷叫喊声,立即停气,跑过去一看发现薛金龙躺在地上,左脚被三角带底带卷入电机皮带轮(鞋被夹在三角带底带与电机皮带轮之间),左小腿别在电机壳上,造成左小腿受伤,经总院诊断为左腿胫腓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薛金龙安全意识差,观察三角带的运行情况时,脚蹬底层三角带,增大了三角带的张紧力,导致三角带瞬间启动,将其左脚卷入电机皮带轮里,造成自身伤害,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102#振动筛操作盘位置设置不合理,未与电机设在一侧,不利于观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选煤厂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1月16日大强煤矿机厂物体打击人身伤害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1月16日四点班,大强煤矿机厂庄海仁小组负责将后部过渡架(ZFG-15000/26/36H)装车。

过渡架底座装上车后,由于整体高度超高,需将斜梁与上连杆间的销轴(∮190)拆除,使斜梁前倾,降低车的高度。

16时55分,起重工吴振羽、电工焦东、钳工沈启发三人用天吊大钩吊住斜梁上部,站在高500mm的长条凳上用小钩吊起一根∮50×2000mm的圆钢撞击销轴,当销轴被撞出的瞬间,斜梁下坠使销眼内圆钢突然受力,圆钢弹起打在站在中部位置的吴振羽左颧骨上,将其击落倒地。

造成中型闭合性颅脑损伤,枕骨闭合性骨折,右侧颧弓粉碎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

1、现场拆除销轴违章作业,没有按工艺要求施工,违章采用圆钢撞击方式,销轴被撞出的瞬间,斜梁下坠使销眼内圆钢突然受力,圆钢弹起打在站在中部位置的吴振羽左颧骨上,将其击落倒地,造成伤害,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跟班干部姚石林、组长庄海仁工作安排不细,不在现场,缺少有效监管;支架装车超高没有预见性,超高后没有卸车处理,工人站在高500mm的长条凳上作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措施不全不细,对拆除销轴工艺没有要求,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4、机厂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日常对职工违章作业现象没有及时纠正,职工安全意识不强,是事故发生的另一间接原因。

四、1月24日晓南矿综掘三队片帮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1月24日白班,晓南矿综掘三队孟令启班在W2721运顺掘进,当班安排施工一排锚杆后到工作面后方铺设铁道,切割完后班长孟令启安排副班长赵乾辉带领工人殷洪凯用一台锚杆机在工作面进行永久支护,其它人员将支护材料备够后到后面铺道。

14时30分,工作面施工巷道右肩拱基线处最后一根锚索时,工作面迎面片落一块600×800×200mm浮煤,赵乾辉当时正面向右帮骑在锚杆机腿上打锚杆,片落的货推向其左小腿膝盖部位,致使左小腿膝盖处磕在锚杆机腿上,后经集团公司医院诊断为,左膝内侧副韧带损伤、膑骨上囊关节腔积液、膝关节前内侧软组织挫伤。

(二)事故原因

1、工作面煤壁松软,割刀后长时间受压风吹,煤体风化,工作面迎山角小,施工单位还没有护迎面措施,导致工作面片帮,片落的煤体推向赵乾辉左小腿,致使其左小腿磕在锚杆机上受伤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伤者赵乾辉站位不当,面对右帮煤壁,对工作面片帮不能及时发现,监护人殷洪凯监督不力,对伤者提醒不及时,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施工单位措施执行不严格,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必须进行护迎面,但施工单位未执行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安检员张月平监察不力,也是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五、1月26日大明矿立井人井井筒坠人受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1月26日白班,大明矿立井运转二队准备更换人井下主、副罐安全门,副队长岳彪安排组长迟殿丰上午做好准备工作。

下午1时30分,岳彪带领组长迟殿峰、工人马鸣潇、张旭、常桥生共4人更换罐笼安全门。

作业人员先拆除旧安全门,14时40分,将2道旧安全门拆除完毕,岳彪将拆除的安全门从副井升井,将改装后的主罐侧的新安全门从副井运到人井下,岳彪在地面继续改造副罐侧的安全门。

主罐侧的安全门由组长迟殿峰和工人马明潇、张旭、常桥生3人进行安装。

在安装主罐侧安全门的过程中,迟殿峰在副罐侧,安全带系在安全门滑道上,马明潇在主罐侧,安全带系在主罐罐帘横梁上,张旭在安全门外侧协助马明潇紧固螺丝。

15时20分,岳彪在改造完副罐侧安全门后,在没有同检修人员联系的情况下,用人井检修信号(对讲机)同绞车司机联系开罐。

在主罐启动运行时,将安全带系在主罐罐帘横梁上的马明潇带起,安全带被卡断,将马明潇摔在滴水平台上,造成马明潇颅脑骨折、左臂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副队长岳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改造完副罐侧安全门后,没有同井下检修人员取得联系,直接用人井检修信号同绞车司机联系开罐,是造成此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伤者马明潇违反措施“不许将安全带系在罐帘门上”的规定,在主罐提升时将马明潇带起,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副队长岳彪将对讲机带到地面,井下检修人员违反“对讲机不在现场不得作业”规定,仍在继续作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在更换主、副罐安全门的过程中,现场安全管理、施工准备、作业组织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监护和安全联保措施执行不力,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六、2月7日水暖厂小康矿锅炉房皮带运输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月7日上午10时10分,水暖厂小康矿锅炉班为锅炉上煤,劳务工梁淑香、张国菊负责看管402号上煤皮带。

在上煤过程中处于机头位置的梁淑香发现皮带打滑,便将手臂通过机头护栏一侧伸入上下皮带中间,用消防沙处理皮带打滑。

右手掌不慎卷入机头辊与皮带之间,造成右臂骨折、手指损伤。

(二)事故原因

1、劳务工梁淑香违章作业,将手臂通过机头护栏一侧伸入上下皮带中间,用消防沙处理皮带打滑,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402号皮带机驱动辊包胶料严重磨损,造成皮带起动困难,运行中打滑,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小康矿锅炉房操作规程不严密,制度不完善,对工人的安全培训缺少实效性,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七、2月11日小康矿S2S8运顺无极绳小车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2月11日四点班,小康矿S2S8运顺综维一队工长尹辉安排李国昌、尹雨臣、侯卫东三人用无极绳小车运圆木,由于无极绳小车电机损坏,用8号铁线一端链接小车上另一端绑在卡钩子上,人力控制。

三人在小车上装两颗Φ2.0×4m的圆木,由李国昌、尹雨臣拽卡钩子。

17时10分当运至综采串车段927米时(该处为拉底过渡段、底板不平、小车轨道坡度为7°),由于小车车速加快,作业环境差,人员行走不便,李国昌、尹雨臣拽不住小车,脱手,小车滑至945米处将矿建六队跟班副队长曹志平撞倒在地,小车掉道。

经总医院诊断为左大腿股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现场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无极绳小车电机损坏,斜巷随意采用人力控制无极绳小车超重运料;运送物料没有设置警戒,没有清净运输路线其它人员,拉车过程中铁线脱手,小车将曹志平撞伤,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作业人员使用无极绳小车没有严格按运输设备管理,没有制定严密的管理制度,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无极绳小车电机损坏改为人力控制,措施不详细;管理存在漏洞,李国昌等三人是新转岗工人,对现场环境不熟悉,作业前对沿线没有进行安全确认,是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4、综维一队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到位,没有严格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是这起事故的另一间接原因。

八、2月18日晓明矿保安区抽放队回收钻杆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月18日零点班,保安区抽放队负责在N3703运顺回撤5号探放水钻场内设备。

5时40分,跟班干部赵秀金等人在5号钻场起吊钻机时,班长孙国民准备将回撤的钻杆拿到附近的平板车上装车。

行走至弯道处,孙国民右脚踩在调偏轮上、右脚插进调偏轮与轨道之间仅有90mm的间隙内,身体瞬间向右前方摔倒。

经总医院诊断,孙国民为右胫骨内裸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孙国民右脚踩在调偏轮上,脚插进调偏轮与轨道之间仅有90mm的间隙内,身体瞬间向右前方摔倒,造成右脚别伤。

九、2月21日晓明矿综采队垫伤左手食指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2月21日中班,晓明矿综采队沙宇小班在N3409工作面正常回采。

21时30分,采煤机向机尾割煤时,在47#支架处扫货工李雪峰、支架工王胜利、郭磊三人准备将从运输机上掉下来的500mm×300mm×200mm煤块抬进运输机。

当煤块抬到运输机电缆槽上方时,李雪峰右手脱手,煤块下落将李雪峰左手垫在煤块与运输机电缆槽锥形销之间。

经医院诊断,李雪峰为左手食指指尖骨折。

(二)事故原因

1、李雪峰抬煤块时作业不当,右手脱手,煤块下落将其左手垫在煤块与运输机电缆槽锥形销之间,造成左手被垫伤,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李雪峰自主保安意识差,“四预”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十、2月23日晓明矿综采队廉国军摔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月23日四点班,综采队沙宇小班在N3409工作面正常回采。

17时30分,采煤机割完第一遍尾向运输机头方向退机至61#支架处,支架工陈冬冬准备拉73#支架时,发现站在76#支架处的支架工廉国军忽然向上帮倒下,陈冬冬急忙到76#支架处查看,发现廉国军脸朝下趴在运输机挡煤板上,安全帽和矿灯已经掉入运输机内被拉走。

陈冬冬立即在77#支架处闭锁运输机,并喊来正在81#支架处的跟班干部李忠勉和端头工刘思鹏。

李忠勉和陈冬冬将已昏迷的廉国军扶到76#支架上坐下休息,此时李忠勉发现廉国军面部出血,防尘口罩和运输机销排上也有血迹。

约10分钟后,廉国军意识恢复,李忠勉问他:

“咋的了?

”廉国军说:

“瞬间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随后,李忠勉安排专人陪同廉国军升井,送集团公司总医院就诊,经诊断,廉国军左胸1、2、3、4根肋骨闭合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1、廉国军有长期的糖尿病史,作业时血糖忽然降低,出现瞬间失去意识的症状,导致摔伤,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综采队对21种不安全人排查不认真,对有疾病的职工管控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十一、3月5日联发公司锚具厂钻床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3月5日13时30分左右,联发公司锚具厂车工李晓静正在操作型号为2535立式钻床攻丝(钻床速度为60转\分)时,防护帽脱落到地上,在没有关闭设备的情况下,李晓静低头捡防护帽抬头时将头发甩到钻杆上,钻杆将头发缠绕,同车间工人薛立杰发现立即关闭设备电源,将李晓静从钻床上救下,并报120急救送往矿务局医院救治,诊断为部分头皮脱落。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车工李晓静违章作业,在没有关闭设备的情况下低头捡脱落的防护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锚具厂对职工不安全行为检查教育不到位,联保体没有发挥作用,职工安全思想意识薄弱。

十二、大兴矿“3.7”亡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3月7日白班,大兴矿综掘一队兰振友班由副班长王占军带领掘进工刘玉忠、余成军在N1708运顺掘进工作面打3个防突注水钻孔和5个检测孔。

10时45分,开始打第3#钻孔(每个钻孔设计深度12m,直径76mm),这时钻机水套坏了,无法继续施工,于是跟班副队长毕艳红安排停止打钻,并对已经打完的两个钻孔分别进行注水。

王占军安排掘进工刘玉忠负责注水期间的警戒及抽水工作,其他人员到后面拉底落道。

11时20分,毕艳红等人突然听到“砰”的一声,随即赶到工作面,发现1#钻孔裸露,孔内的封孔器落地,刘玉忠倒在地上,头部左侧受伤出血,立即组织人员将刘玉忠送往公司总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死者刘玉忠违章作业,擅自进入注水警戒区,注水过程中因封孔器泄漏,压力降低,摩擦力减小,钻孔内水压将其顶出、摆动,将刘玉忠头部打伤致死。

二)间接原因:

1、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当。

用1米长10#铁线将封孔器一侧固定,没有起到有效防护作用。

2、封孔器使用前没有打压检测,没有认真检查其完好性。

导致注水过程中泄漏,摩擦力降低,被钻孔内水压顶出伤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培训教育不到位。

向煤层注水重视程度不够,施工钻孔没有进行严格的相关培训,没有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对使用该型号封孔器进行注水没有认真研究,没有掌握相关技术要求;《高压、静压注水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存在漏洞,内容不详尽,对一些关键施工环节没有明确要求,没有达到技术指导作用。

4、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

作业人员组织安排不细,职工安全思想意识缺乏,安全管理松懈;防突员、安检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监督检查不力,没有起到监控作用。

十三、3月10日大隆矿放炮队物体打击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3月10日零点班,大隆矿放炮队技术员纪贺安排高云阁去二水平14层皮带道4#煤仓放仓,宋占江负责水泵抽水和皮带道清扫浮货。

3点30分左右,技术员纪贺安排高云阁在4#罐笼待命,自己向皮带尾水仓处检查抽水情况,并领宋占江从皮带尾向前扫货。

5点50分到达4#罐笼处,发现放仓工高云阁坐在木登上用手捂着脸,脸上和工作服上有血迹,就问高云阁咋了。

高云阁说:

“5点多调度来电话,说要把罐笼放空分岩。

5点40分左右罐笼放空,不知什么东西打在我脸上我就晕了,然后感觉脸部疼痛且有血,我就坐在凳上,这时你们两个就过来了。

”技术员纪贺观察作业地点环境,发现在伤者作业处有几个小碎煤岩块30-50mm。

纪贺立即护送伤者到火药库门口,由班长梁红松护送升井,到总医院检查治疗,经总医院检查确诊为唇外伤。

(二)事故原因

1、伤者高云阁放完货后没及时关闭仓门,结果仓壁片落的煤岩块从仓口落下经皮带反弹,打在高云阁脸部,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伤者高云阁站位不当、躲闪不及,自主保安能力不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十四、3月16日大隆矿运输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3月16日21时40分,大隆矿运输队电瓶车司机王玉龙开22号电瓶车,副班长王秋杰负责把钩,在上水平西翼配车处往西翼采区方向顶2台岩石车(车号分别为203#和582#),在顶过通往副井的道岔后,准备再往回推过道岔去副井,王秋杰没推动这两台矿车,就去找一根2.8米长的∮12.5mm的绳扣,一端挂在电瓶车销子链的大环上,另一端挂在203#矿车的车销保险钩上。

王秋杰站在203#矿车碰头的右侧,王玉龙启动电瓶车牵引一下后停在距道岔心1.7米处,2台被牵引的矿车在惯性通过道岔后继续前滑,王秋杰站在203#矿车碰头上背对电瓶车摘绳扣,在此过程中,左小腿被矿车的右角与电瓶车的左角挤伤。

经集团公司总医院诊治,左小腿毁损伤。

(二)事故原因

1、伤者王秋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规定用电瓶车异道牵车,且在矿车没停稳的情况下站在矿车碰头上摘绳扣,造成自身伤害,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电瓶车司机王玉龙牵车停车位置不当,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缓,也没有及时开车躲避滑行的矿车,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运输队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员工安全思想意识教育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十五、3月25日晓明矿综采队王军摔伤手腕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3月25日白班,晓明矿综采队班长沙宇带领工人王军、沈立军在N3409工作面6#支架上帮劈帮后打顶锚杆。

15时30分,王军面朝上帮侧坐在5#支架运输机销排上。

突然5#支架上帮距王军约1m处的顶板上落下一小块浮块,王军下意识的将身体向后退,从运输机上跌下,左手先着地,楮在底板上,造成桡骨远端骨折。

(二)事故原因

伤者王军没有确认所在位置的顶板状况,也没有预先考虑好发生危险时的退路,在躲避突然掉落浮块时,不慎跌下运输机,造成左桡骨远端骨折。

十六、3月26日大兴矿Sv901运顺改管路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3月26日白班,保安区防尘队准备对Sv901运顺回风立眼进行注砂充填,队长刘临秋安排王贵儒、杨文明到立眼上口做准备,自己带领班长王连福到充填立眼下口做准备工作。

为防止充填时排水管内污水倒灌入运顺工作面,决定将运顺内(710米硐室处)排水管断开后里端一侧上堵头。

9时20分左右,两人准备作业时,距现场10米左右电话铃响,队长刘临秋前去接听电话,王连福误掐压风管路,管路接头崩开将其弹倒,头部撞在皮带纵梁上,刘临秋立即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往公司总院,诊断为颅脑闭合性损伤,额叶脑挫裂伤。

(二)事故原因

1、王连福违章作业,改管前没有确认好排水管路,误断压风管路,造成压风管路接头崩开将其弹倒撞伤,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保安区日常安全管理教育不到位,员工安全观念淡薄,麻痹大意,不认真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十七、3月29日小青矿602队退风钻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3月29日四点班,602队郎占友班在N2I期2#探煤巷工作面正常掘进。

19时30分当班施工第二循环(每循环二排),打完顶板锚杆后,班长郎占友安排刘贵业施工巷道左侧上帮最后-根锚杆,其他人员到后面打锚索。

刘贵业站在1米高的浮货上,手举风煤钻打距浮货1.7米高的肩锚杆,郎占友用专用工具顶风煤钻。

当钻到位撤出钻杆时夹扦,刘贵业用力去拽,由于用力过大,身体往后一闪,感觉胸部疼痛,跟班干部任宝春安排其到皮带尾处休息。

20时20分刘贵业感觉疼痛未止,任宝春便安排皮带司机刘林青护送刘贵业升井,到保健站治疗。

经保健站检查无外伤,建议到公司总院进行细致检查,刘贵业认为没啥事,私自回家。

30日早上感觉身体不适到公司总院检查,确诊为左肺气泡破裂左侧气胸。

(二)事故原因:

刘贵业操作不当,用力过大造成自身伤害,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十八、3月31日小康矿综维队张友辉撞伤右手指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3月31日白班,小康矿综维九队在大强公司0901综放面运顺超前支护施工,跟班干部张伟东安排张友辉、闫柏松在运顺转载机上将端头支架前回下的π钢向外窜,准备使用,张友辉在前,闫柏松在后。

11时30分在窜π钢过程中张友辉不慎将右手挤在用来固定电缆槽的锚杆卡子上,挤伤右手小指,送公司总医院诊断为右手小指第二节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张友辉自主保安意识差,作业时粗心大意,操作不标准,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综维九队日常安全管理不细,员工安全意识不强,不认真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十九、3月31日机械公司支架车间工件脱钩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4年3月31日9时30分,机械制造公司支架车间班长张立峰与钳工马铁栓将分解后的ZFS8800-17/29放顶煤液压支架推移杆装入货架,马铁栓将吊钩挂到前推移杆前位竖销连接孔内,班长张立峰将吊钩挂到后推移杆后位横销连接孔内,检查后通知吊车工刘淑珍起吊。

由于推移杆为前后两件组成,摆放到货架内应为前后推移杆颠倒存放,否则后推移杆后位翘起重心不稳。

于是起吊后,马铁栓将推移杆旋转方向,此时已吊起离地面100mm高的推移杆后位吊钩脱钩,马铁栓躲闪不及,推移杆脱钩瞬间砸到马铁栓脚面。

经公司总医院诊断,右脚趾多处骨折。

(二)事故原因

1、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直接用吊钩起吊推移杆,由于推移杆为前后两件组成,随着吊钩逐渐升高,吊钩所钩角度发生变化,受力方向随之变化造成脱钩,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车间对职工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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