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会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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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会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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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1.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会简介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会是广西师范学院全体在校研究生的群众性组织。

它受校党委的领导并接受校团委和研究生工作处领导的指导和帮助。

它成立于2003年,以“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为宗旨,贯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方针,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事务与管理,努力为促进广西师范学院发展,增强校园文化气息,活跃研究生思维,开阔研究生视野而工作。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委员会现有职能部门包括:

主席团、学习部、文体生活部、外联部、宣传部等6个部门。

各部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分工明确又相互合作,是一个团结和谐的集体,也是一个工作起来激情澎湃、卓有成效的团队。

现有委员16人。

几年来,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研究生会章程,从小到大,一步步克服许多艰难,倾注了众多研究生干部的热情和劳动而逐渐成熟。

多年来陆续为研究生同学开展了诸如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活动,组织参加各种学术讲座、论文写作、学术沙龙等诸多高水平的学术活动,与各院院研究生会联合召开了多次学生干部联谊会、考研交流会,并组织了研究生羽毛球联赛、汽排球联赛、研究生男子篮球联赛、毕业杯篮球联赛等系列体育文化活动,每年举办迎新年、庆佳节的元旦晚会、欢送毕业生晚会等活动,积极组织社会实践活动,这些活动加强了各院研究生的团结,加强了师生之间、研究生之间的互动,维护了学校的稳定、团结的局面,为校园文化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会的成长,离不开所有研究生同学的关注和参与,愿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会伴随着广西师范学院的发展拥有更加灿烂的明天。

2.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委员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学校团委和研究生处具体指导下的全院最高的研究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会宗旨和基本任务: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级专业人才。

(二)做学院党政部门联系研究生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我院研究生的正当权益。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和学术科研为主高品味的活动,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群体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为研究生的成长服务。

(四)加强研究生群体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综合自理能力,积极参加学院各项事务与管理。

(五)加强各民族研究生的团结,加强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互动,维护学院稳定、团结的局面。

(六)加强同校内外兄弟院系的互动,互相学习,加强合作,增进友谊。

第三条改原“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联合会”为“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委员会”。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取得广西师范学院正式学籍并承认本章程的在校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咨询和批评权利,以及对本会的领导成员有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三)参加本会及所属机构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的权利;

(四)对学院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研究生守则,搞好学习、学术科研和工作;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

(四)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维护本会的声誉。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权

第六条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校研究生委员会为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

第七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研究生处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学校规定和本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八条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九条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设立大会主席团,作为研究生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领导机构。

大会主席团由校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组成,负责会议期间各种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十条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从我校各学院研究生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校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全校公开报名竞选,由考评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考核,然后提交学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会议差额选举。

第十二条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综合会员意见和建议,形成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提交学院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代表;

(四)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五)在特殊情况下,决定校研究生委员会主席的任免,研究生代表的罢免。

第十三条校研究生委员会由当选委员组成,各委员具体分工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拟议并报学校团委,研究生处审核;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权力。

其职权如下:

(一)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和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团结和带领院研究生委员会全体委员开展工作;

(三)加强会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协助学校党政部门做好研究生管理工作。

(四)加强沟通,负责向学校党政部门反映研究生各种意见,并将学校的答复传达到会员;

(五)切实帮助本会会员解决实际困难;

  (六)提名和讨论本会委员的增补和撤换,并报学校团委、研究生处和学校党委批准;  

(七)筹备和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

  (八)听取和采纳会员对本机构的各种正确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本会会员的监督与批评;  

(九)加强与校内外各兄弟学生会和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四条校研究生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是校研究生委员会的决策机构。

  第十五条本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秘书长1名、学习部长、宣传部长、文体生活部长、外联部长各1名,且每部可视具体情况增设1—2名副部长。

  第十六条由主席负责校研究生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四章研究生会考勤制度

第十七条为了保障研究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加强团总支、研究生会成员之间的组织性和纪律性,特制定研究生会考勤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

(一)凡收到研究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必须准时出席。

(二)研究生会干部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实行强制性退会处理。

(三)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开除研究生生会并记入档案。

(四)所有考勤工作由秘书处负责,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请假须向主席提出申请,副部长须向各部部长提出申请,每次会议时由各部部长将部门出勤情况告知秘书处备案。

请假时,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本部部长,部长再交到秘书处。

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秘书处补假,并说明原因。

(五)凡研究生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六)开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

(七)在请假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一经查实,作无故缺席处理,并写检讨一份,如有第二次开除学生会并记入档案。

(八)以上考勤制度各研究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

(九)此制度解释权归校研究生会主席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研究生会奖励制度

第十八条为更好地促进研究生会的工作,实现研究生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具体如下:

(一)举办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重大问题能及时主动向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二)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3分;

(三)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突出,加3分;

(四)部门自行组织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的部门成员统一加3分;

(五)全部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六)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做出贡献者加5分;

(七)团委和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八)为研究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做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3—5分;

(九)非本人执勤的而帮助别人执勤者每次加2分(成员协调者除外);

(十)受到正式表彰者每次加2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修改、讨论和通过,解释权归范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委员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委员会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3.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研究生会办公室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系统性与完整性,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

   第一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的收集、整理,文件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二条各类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办公室对各部门文件立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做好应归档文件案卷的接收归档工作。

    第三条文件立卷归档范围。

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收、发文电,内部文件,各种会议文件,文件汇编,簿、册、图表,出版编辑物原稿、磁盘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四条立卷的原则。

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立卷方法。

根据立卷原则、文件的分类,分年度、分级别、分问题、分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

       1、分年度。

将文件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

       2、分级别。

将文件按其重要性分成公文和一般文件。

       3、分问题。

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开。

       4、分期限。

根据文件的不同保存价值,将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5、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

凡是反映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例如章程、申请批文等)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

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部门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

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部门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划为短期保存。

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六条文件的组合。

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

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或社团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七条档案袋内文件的排列。

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八条文件归档份数。

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

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九条归档时间。

部门应于活动后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办公室移交归档。

    第十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

部门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中性笔或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档案袋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一条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电子文档保存在办公室。

   二、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二条办公室按照校研究生会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三条经鉴定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经分管主席审查批准后,按程序进行档案销毁。

    第十四条办公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五条档案的利用。

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六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与保密。

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

归还档案时,办公室人员要仔细检查,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主席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

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第十八条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

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以便存档和查阅。

    第十九条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委员会

                                                                  2009年12月25日

4.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委员会人事任免制度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委员会是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主管理的组织。

研究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沟通老师和广大研究生之间的桥梁,发挥连接学校和研究生的纽带作用。

要求所有成员必须具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团队协作的精神和强烈的集体主义感。

为了严肃纪律,规范研究生会管理制度,创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发挥委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工作能力,履行委员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为学校及广大研究生服务,特制定研究生会人事任免制度如下:

    

 一、凡加入校研究生会者必须上交个人简历和申请书,经过竞选,面试,由学校团委和研究生工作处讨论并核准,方可成为校研究生委员会干部,并建立其在校研究生会工作期间的成员档案。

    

     二、凡预备退出校研究生会成员者,必须事先向部长或办公室主任递交辞职申请书,经过研究生会常委讨论通过后,上报校团委和研究生工作处批准,方可退出校研究生会。

    

     三、部长以上工作人员是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必须履行各自应尽义务,在工作中,如有重大过失和其它错误或者不符合考勤制度要求的,如:

成员个人因素导致的工作失误和损失;工作消极、怠慢、不负责任;抵触研究生会决议;不遵守研究生会的规章制度;以研究生会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损坏研究生会名誉,可由常委讨论免除其担任的职务,而不免除其研究生会委员职位。

    

     四、研究生会成员对主席、副主席或各职能部门主管的工作有质疑时,可向常委提出质疑,由秘书长向研究生会常委会提出不信任案,作出相应的处理;经常委考核,情况不属实者,给予质疑者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者,勒令其退出研究生会,并记录在案。

对质疑者,常委有权为其保密。

   

    五、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勒令其退出研究生会并记录在案。

   

    六、新老委员必须做好交接工作,老委员应给新委员加以指导及介绍工作经验,新委员应认真听取意见,吸收经验。

     

    七、实施执行结果需上报校团委和研究生工作处,     

    八、本制度解释权属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委员会   

    九、从制度的颁布之日起实施。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委员会

2009年12月25号

5.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1、校研究生会活动经费由研究生会秘书处负责统一管理,经费打入公办银行卡中,一切活动经费开支应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合理使用,并且经费的使用情况是公开的。

2、校研究生会种类帐本必须设置会计帐本和出纳帐本,由秘书处负责,由未管帐的常委进行监督。

3、研究生会日常办公开支,必须向办公室主任报帐或报销。

办公室要做好逐条记录。

 4、各部须依照所在部门制作的年度总预算组织各项活动,开展活动需要经费时,应本着合理配置原则制定活动经费预算方案,并提交申请,由常委讨论并经研究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5、关于发票报销注意事项:

(1)发票的台头须为“广西师范学院”,应写明所买物品的名称,单位、数量及单价,金额应有大写、小写,并注明日期。

    

(2)发票须如实填写,物品名称要详细,禁止使用“文具”、“食品”等抽象字样。

6.专项经费的使用由分管副主席统一使用分配。

7、任何人不得挪用侵占公款,凡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自动退职处理,并如数追回公款,全校通报批评。

 8、校研究生会财产属校研究生会所有,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取用或将其外借。

   9、研究生会财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研究生会常委会负责监督,各部开展活动需借用研究生会器材的,应事先通报办公室,由秘书长签字方可使用。

   10、研究生会以外单位借用研究生会器材时,借条上应加盖公章。

由办公室成员向秘书长汇报、签名同意后,方可借用。

使用时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1、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如情况特殊,可作适当调整。

12、每学期末,由办公室重新登记研究生会财产,除因公耗损外,若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单位或个人折价赔偿。

   13、此项制度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由研究生会常委会讨论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14、本条例解释权归研究生会委员会。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委员会

2009年12月25号

部门职能建设

1.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职责

主席团

主席团负责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集研究生会主席团扩大会议和全体成员会议。

及时向校党委汇报研究生会的工作情况,经常与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保持联系,自觉接受团委、研究生工作处领导。

研究生会主席团对研究生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指导帮助,督促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目前主席团设有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

主要工作事项有:

一、主席负责研究生会的全面工作;

一名副主席负责管理外联部,文体生活部

一名副主席负责管理学习部,宣传部

秘书长负责管理秘书处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管理秘书处

二、监督、协助研究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

2.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会外联部职责

外联部

外联部负责加强与各院校的沟通与交流;与校内各研究生分会、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团体的沟通与联络;与社会企业联络,为研究生会争取赞助等。

主要工作事项:

一、负责为研究生会拉赞助商和赞助费

二、负责研究生会的对外联络、交流

三、负责研究生会外宾的接待、安排。

四、协助研究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

3.广西师范学院文体生活部的职责

文体生活部

文体生活部秉承“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的宗旨,开展集知识性、艺术性、群众性为一体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推动校园的发展。

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研究生提供一个锻炼自己文娱才能的机会、搭建一个展现自己个人魅力的舞台,进而活跃校园气氛,丰富校园生活。

主要工作事项有:

一、负责研究生文艺活动的策划、筹备、举办。

(主要是:

研究生迎新晚会、研究生毕业晚会、研究生十大歌手大赛等)

二、负责文艺节目的收集、帅选,编排

三、负责主持人、演员的招聘、选拨。

晚会现场的音响控制、剧组入场引导。

四、研究生各项体育活动的策划、开展

(重点是:

校运会开幕式仪式排练、迎新杯篮球赛、五人制足球赛、女生气排球赛、文明杯足球赛、冠军杯篮球赛、毕业杯篮球赛、团结杯篮球赛等)

五、负责校运会及各项球赛的运动员选拔、培训、管理

六、协助研究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

4.广西师范学院学习部的职责

学习部

学习部负责增强与同学之间的学术交流,交换学习经验,协助学院开展学风建设,营造学术氛围,组织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活动;协助学院承担学科竞赛、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

主要工作事项有:

一.负责校研究生会学术论坛,学术会议的策划、筹备、举办;

二.负责组织校研究生会与各个学院研究生会的学术交流活动

三,协助研究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

5.广西师范学院宣传部的职责

宣传部

宣传部是校研究生会内设的一个传统部门,高效快捷的做好校研究生会各部门活动的宣传工作。

宣传部是校研究生会的重要喉舌,是校研究生会开展学生工作的窗口,它对内传达学生动态、对外展示研会风貌。

在具体工作中,宣传部以海报、喷绘、宣传单及宣传标语等方式为主,并配合报栏进行宣传,以“服务同学”为宣传理念,以做好学校新时期工作重点的宣传工作为目标。

主要工作事项:

一、负责研究生会各种活动海报、通知、横幅的毛笔书写。

二、负责研究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图案的设计、绘画。

三、协助研究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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