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泵站专项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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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东能源公司矿业分公司富源一矿地面永久瓦斯抽放泵站防火防爆专项应急预案
批准:
顾雨兵
审定:
潘飞立
审核:
周延明
蔡昌伟
程良
编写:
刘辉
应急预案发布
富源一矿各部门、单位:
《富源一矿地面永久瓦斯抽放泵站防火防爆专项应急预案》已经富源一矿批准,现予发布。
矿长:
富源一矿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富源一矿地面永久瓦斯抽放泵站防火防爆专项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我矿地面永久瓦斯泵站设备繁多,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瓦斯抽放泵站出现的火灾、机电等其它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避免或减轻事故损失,并迅速恢复生产地目的,根据要求,特编制本专项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富源一矿按照“组织协调,监督落实,有效防控”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置。
主要搞好协调组织救援力量,全力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抢险救援;严格按照煤矿现场处置预案的组织程序和抢险原则进行救灾抢险,预防事故扩大,进行有效控制。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领导
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及事故发生后快速有序的处理事故,降低事故损失。
当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发生火灾、机电等其它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事故处理由富源一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指挥部成员的组成如下: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
经营副矿长通风副总 机电副总 工程科长 通防科长 安检科长 机电科长 调度室主任综合办主任 防突工区区长 机电工区区长通风工区区长保卫科科长 救护队队长医院院长等。
当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组织抢救,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矿长未到之前,由矿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其他小组成员接到矿井发生灾害事故的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服从矿长的统一指挥,按照《预案》规定迅速组织或协助施工单位抢险救灾。
各单位提供处理事故的资料,为领导制定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2指挥部职责与分工
1、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严重性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下令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
2、负责向矿业分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各应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并严密监视事故的发展,确保抢险人员人身安全。
4、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5、全矿所有单位,对事故发生的部位、危害程度、人员伤亡、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
6、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
所有险情排除,恢复正常开泵抽放瓦斯为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7、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故。
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
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8、完成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设施损坏、人身伤亡和社会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4预防与预警
1、火灾事故的预防:
(1)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泵房防灭火制度,并认真履行。
(2)泵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电炉、灯泡取暖。
(3)泵房内所有的电器设备必须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4)如需从事电、气焊接时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执行。
(5)泵房内禁止使用不阻燃的橡胶器具、塑料制品等。
(6)必须按规定安设消防管路和消防栓,并配齐灭火器和灭火沙。
2、机电事故的预防:
(1)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装使用过流保护和检漏保护,所有的电器设备坚决杜绝失爆,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转情况,对运转部位要加注润滑剂,避免因磨擦过热引起事故。
(2)严禁带电搬迁或检修所遇的电器设备。
(3)泵房地面避雷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可靠。
雨季前,机电科及机电队要详细检查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3、着火处理措施: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未切断前,只能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对于油料着火时,绝对不能用水扑灭,应使用砂子、干粉等灭火材料。
用喷水扑灭外因火灾时,要从火源的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灭火人员必须站在火源的上风侧。
4、供电事故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事故处理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及《瓦斯泵司机操作规程》等各电力设备运行规程。
(2)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3)抓好抽放泵检修工作,合理规划,保证措施、人员和材料到位,确保安全检修,并不得影响井下正常抽放瓦斯。
(4)结合矿培训计划,制定瓦斯泵司机的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自主保安,业务保安的教育。
5信息上报
矿调度室接到泵房事故汇报后,必须立即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向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和矿山救护队、矿长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的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逐级上报。
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逐级向上反映。
岗位人员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矿调度,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
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
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
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6应急处置
6.1事故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2)重大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5000-10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
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3)较大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4)一般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6.2响应分级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由应急办通过电话或对讲机通知指挥部全体人员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应急预案。
(1)当事故造成10人及以上死亡或可能导致10人及以上死亡的重大以上伤亡事故时,则启动Ⅰ响应。
(2)当事故造成1~2人死亡或可能导致1~2人死亡事故以上,重大以下伤亡事故时,则启动Ⅱ级响应。
(3)当事故造成一般事故且无人员死亡时,则启动Ⅲ级响应。
6.3响应程序
灾害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负责启动报警器报警,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分公司接到灾害事故的通知后,按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应急办公室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指挥部全体人员和矿山救护队、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成员。
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任命副总指挥或指挥部有关成员担任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
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并指挥和调动矿山救护队、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到事故现场实施救援,直至灾情消除、被困人员获得解救。
6.4应对措施
1、提高瓦斯泵司机对事故的辨识识别能力,掌握瓦斯监测、机械事故、火源的辨别和预防等基本知识,提高预防、抢险救援的成功率。
2、当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态的严重程度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抢险或组织全矿人员抢救。
汛前,由总工程师带队组织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对泵房进行认真巡查,完善措施。
并必须备足生活、医疗、救护车辆等急需品。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保障
矿应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储备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砂)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7.2应急设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应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区域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同时,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8附则
8.1编制与解释
本专项应急预案由富源一矿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编制和解释。
8.2实施日期
本专项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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