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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现状分析

中国食品安全现状分析

10农检班张佳琦

摘要:

近些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发生其影响力和破坏性也在逐日增加,目前已发展演化成一种的食品安全危机,可以说已经严重威胁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对食品安全危机的有效管理成为整个社会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首先阐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其次,分析并阐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主要因素。

最后,针对我国目前食品危机管理机制急需变革的客观现实,对我国构建新的食品危机管理机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现状食源性疾病危机管理

前言

中国有句话:

民以食为天。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

中国还有句话:

病从口入。

食品的质量不安全,将会影响到人们的健康。

食品的安全问题关系到全人类的生活、生存、延续,是人类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正是由于食品市场的巨大潜力,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几年我国食品加工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使得各种新型食品层出不穷。

每天只要我们打开电视,翻看报纸,都可以看到大量各式各样的食品广告。

走上街头,不论是在商场、超市乃至街摊,食品都占据着市场的主要份额。

而最近一个时期,随着各行各业透明度的进一步提高,食品的质量问题也频频被媒体所暴光,这直接导致了食品行业的安全问题成为人们最普遍关心的一大主题。

如今食品安全已是我国消费者的“心头大患”,事关消费者乃至下一代的健康和安全,是目前对公共健康面临的最主要威胁之一。

因此,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们在看到世界性的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同时,应明白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级有关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与时俱进,这在当前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长久以来,关于种种劣质食品的报道几乎成了我们隔三岔五就能在媒体上看到的一个主要话题。

比如说关于劣质奶粉、劣质面粉、劣质大米、劣质豆制品、染白粉丝、注水肉、苏丹红还有现在正搞得沸沸扬扬的三聚氰胺事件等等,我们可以列出长长的一列名单。

这些频频曝光的食品加工中的黑幕对消费者来说已不再陌生。

各级监管部门针对于此的执法检查,也始终没有停止过,而且还会在每年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在2007年还进行了全国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并相继制订了各种法和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可见我国对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有着铁的手腕。

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年来,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可谓不努力,但劣质食品依然层出不穷,正如紧接着上演的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食品不断曝光,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时时令我们提心吊胆。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存在五大问题:

微生物造成的食源性疾病、种植养殖方面的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食品生产新技术应用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环境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这些问题从而导致了我国食品生产行业的发展非常不均衡。

在我国曾发生两起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至今还让人心有余悸。

一起是1988年初在上海发生的因市民食用受到污染的毛蚶而爆发的甲肝大流行事件,当时患者达31万例,造成不少人员死亡,上海市民出行(指到外地)受到限制,食品出口遭到退回,经济损失惨重。

【①】另一起是1997年12月发生在香港的禽流感,该事件对我国禽肉的出口影响很大。

【②】近年来,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事件频频发生,其数量和危害程度呈日益上升的趋势。

如2001年发生在浙江省的白砂糖中添加“吊白块”案件;重庆市“毛发水”酱油案件;广东省劣质大米案件;江西省河豚鱼中毒案件;内蒙古死因不明羊肉案件;天津市输液瓶灌装酱油案件;江西省病死猪肉加工食品案件;重庆市非法加工伪劣食品案件;因食用含有“瘦肉精”(即盐酸克伦特罗)的猪肉,致使杭州市60多人食物中毒和广东省信谊县百余人食物中毒案件;再到今天的孔雀石绿、苏丹红、大头婴儿、三聚氰胺案件等等。

此外,涉及到因假酒、农药残留、食品或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造成的食物中毒,导致人员死亡和大批人员集体住院的事件时有发生。

据专家估计,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涉及的总人数为2~4万人,但这一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人数大约为20~40万人。

【③】从各种案例和数字来看,足以让我们触目惊心,这个定时炸弹就在我们身边,随时爆发。

因此对食品安全的整治,提高食品安全系数,让我们食得安全,食得放心,这些工作刻不容缓。

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主要因素

仔细回想这一连串的食品问题,发现并不是偶然巧合,而是目前特殊条件下多方社会经济道德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

首先农产品种植和食品加工时操作的不当所造成,滥用农药、化肥,加工过程受污染等。

再有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间,原有制度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明显有些“力不从心”,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当前法律的盲点和漏洞,大肆造假,以谋取不法利润。

当前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观念的淡漠也大大加重了食品安全的危险,此外,当前社会“金钱至上”“利润第一”的道德观无疑更加深了造假者的危害性。

纵观原因种种,我们不难发现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跟我们目前特殊的社会大环境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3对我国构建食品危机管理机制的五点建议

3.1政府完善并强化食品危机管理机制

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虽然有很多法律法规涉及食品安全问题,但都是在食品安全事故的层次上来定性和处理的,还没有上升到公共安全的高度,法律地位较低。

我国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很大程度上已经滞后中国的经济发展。

另外法律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标准缺失,特别是时至今日我国尚未出台一部食品安全法,这使得从农田到餐桌一长串生产链中的诸多环节还缺乏相应法律加以规范。

因而我国需要对现有《食品卫生法》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制定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法》。

  2、强化行政监管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是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危机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恢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强化监督机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方应依法建立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一整套权力配置和组织建构方面的制度体系。

国家标准制定部门要制定食品添加剂科学营养健康的详细标准;检测机构对所有食品产品实行先检验后上市的准入市制度;监督部门要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力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于疏于监管或怠于履行职责的部门和负责人要承担公法责任。

对于明知故犯、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生命为代价的生产企业及负责人要依法严加惩处,决不能姑息迁就。

只有这样,才能落实监管职能的机制体系,杜绝食品危机的再发生。

3、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水平

  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检测是从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的内部自我监控和外部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

由于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不完善,检测水平发展不均衡,检测技术水平不高已经成为发展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瓶颈问题。

因此,我们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大对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资金投入,快速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检测的科技水平。

  4、取消食品行业的免检制度,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检验制度。

  下面我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2008年6月肇庆市的梁老板因怀疑小猪吃了某品牌饲料而大量死亡便与饲料公司进行交涉最后发生了严重的纠葛。

一场激烈的争执之后,梁老板把饲料送往肇庆市质量监督局进行检验,饲料公司代表却傲然反驳:

“我们的产品是国家免检产品,肇庆没有资格检测!

”面对对方的傲慢梁老板非常的愤怒:

“肇庆不是国家单位吗?

为什么没有资格?

”【④】在这样的疑问中我们不得不重新反思我们的免检制度,有人用“一项制度的悲哀与暧昧来形容”。

在很多经济文化欠发展的地区很多像梁老板这样的农民对免检制度还非常的陌生,以至于无法理解。

但事实上,饲料公司的代表说的是有依据的。

1999年12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其中16条规定“实行免检制度”,免检制度因之奠基,并与2000年正式实施。

免检制度的基本精神是:

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企业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有关标准的,以及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可确定为免检产品。

并使用免检标志,其产品一定时间内免于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形式的检查。

【⑤】而在后来质量总局制定的《产品质量检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免检期为三年,产品免检选拔不收费,由此可见国家的这项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消费者的监督力量甚至于限制了消费者的监督。

  这项制度的目的看起来很简单,一是鼓励和扶持优秀产品,且避免它们受到重复检测的骚扰。

二是节约国家有限的执法资源降低检测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有效性。

多年来该制度受到了企业的热烈追捧,也为我国的经济建设,经济增长做出了一定得贡献。

但是通过三鹿奶粉事件和本案例中的饲料事件使我们不得不承认这项制度的不成熟性。

在其所带来的经济增长中更多的应该是数据上的放大,而且这项制度的实施要达到其预期目的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即诚信企业经营者和公正廉洁执法者。

而现实中这样的前提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的假设。

  就在人们对这些免检名牌产品寄予厚望,视之为安全、放心的代名词之时,类似三鹿一样的一批企业没有将这份至高无上的荣誉看成一种责任,没有把这种莫大的信任看作是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而是在盲目逐利、快速扩张思想影响下淡化了质量安全意识,淡化了社会责任观念,甚至于漠视职业道德;免检代表的只是国家对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的信任,或者说一种良好的期待,但并不表明企业会贯彻始终地坚守承诺,保持最初的那份努力和认真。

免检制度虽说建立在对企业的充分信任基础上,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做到了严格自律。

换个角度说,在企业的诚信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没有得到充分加强的情况下,实施质量免检制度,不仅不能促进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反而会让这些企业游离于政府部门的监督之外,在免检标志的庇护下做出偏离企业发展轨道的事情来。

三鹿事件充分说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未必必然诚信!

  就在企业对免检标志争先恐后趋之若鹜之时,能否真正通过公平竞争选拔出质量过关可以让消费者放心使用的产品的重任便落在了我们的具体制法人员肩上。

然而各行各业的免检产品出现如此之多、如此之严重的质量问题。

作者认为这正好暴露出我们制法人员有滥用手中职权进行权钱交易胡乱发放免检标志而扰乱公平竞争的腐败行为。

政府、人民对我们的官员寄予了百分之百的信任人,而现实中作为执法主体和权力主体的他们也未必必然廉洁。

3.2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

  食品卫生事件不是企业一时疏忽而出现的一次偶然质量事故,而是企业为了追逐利润最大化,利用免检制度做出损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重大责任事件,特别是对老人儿童健康伤害很大,性质是很恶劣的。

追求经济效益,追求利益最大化并没有错,赚钱是企业经营之道,如果不赚钱,谈何办企业,谈何企业发展,追逐利润是企业天经地义的事情,问题出在唯利是图上,出在道德层面上。

  企业要求得赢利,首先发展是第一位,要不断提高产量,有了充足的产品,才有钱赚;其次是能卖出去,这得靠质量,消费者是否信得过你的产品愿意买你的产品。

著名企业依靠自己产品长期形成的品牌,取得群众的信赖,因此著名企业一般是很注重自己的信誉,也付诸行动上的努力保护自己的这种来之不易的无形资产。

确保产品的质量,不仅要重视每个生产环节,更重要的是企业高层领导的经营思想。

为了维护企业的声誉,应注意两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是法制,坚决依法办企,不作违法的事情,不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不打擦边球;另一个是职业道德,不唯利是图,不投机钻营。

在法制方面,著名企业基本都很注意,因为违法的事情最容易被发现,如有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在这方面著名企业一般不会轻易冒险,在道德层面上,有些质量问题不易外显,完全靠自律,有些企业正是在自律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存在一种投机和侥幸心理,认为出现质量问题不大容易被发现,自以为具有一定保险系数。

但是这些企业正好忘记了一点,任何产品有问题,总会被发现的,是会受到谴责的,甚至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鹿集团铤而走险把这个历经50年打拼树立起来的品牌招牌砸的粉碎,痛定思痛,警钟长鸣!

3.3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危机意识和维权观念

  危机意识是对危机产生环境的一种警觉性,由于人们的惯性思维和盲目的经验主义,往往很难形成对现状的危机意识,而危机恰恰就在此刻悄无声息的产生。

古希腊有一位哲学家就曾经说过,“人的一半活动是在危机当中度过的”,我们的确是常常被无处不在的危机包围着,因此,树立危机意识十分必要。

但是从现实来看,往往是一件食品危机事件爆发后只有人们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食品安全危机意识才有可能因此而得以形成。

维权观念是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做出反应并采取一定行为的必要的思想观念,而如今的大多消费者都只是典型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草草了事,这正让不法商家的“出现问题花小代价便可息事宁人”的思想奏效,使其更加猖狂的从事不法行为更加肆无忌惮的伤害消费者。

  长期以来农村由于经济欠发展、交通不畅、信息不灵、农民文化水平低、维权意识不强、识假辨劣的能力较差,日常消费只问价格不问品质依然是不少农民的消费导向。

这使得不法商人顺理成章的放心地将黑手伸向农村,据统计食品安全事件受危害相对比较严重的仍然是农村地区。

  综上所述,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危机意识和维权观念也是应对和管理食品安全问题一个必不可少的非常重要的方面。

我们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媒体广告等途径来切实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危机意识和消费维权观念。

3.4强化社会监督

  1、加强媒体舆论的监督

  现代社会,媒体担当着社会“守夜人”的角色,被公众寄予厚望。

食品危机关系国计民生,食品危机面前,媒体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在当今网络化高速发展并不断完善的情景之下,媒体不论从信息获取速度还是从信息传递速度和宣传广度上讲都有其他途径所不可企及的得天独厚的优势。

即便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地区人们通过电视广告等获取信息还是非常方便可行的,因而在食品危机这场无硝烟的战争中媒体应该积极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担当起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对不法企业经营者施加舆论压力,同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当然这与政府机关对媒体的重视和授权也是分不开的。

  2、加强同行业竞争对手之间的彼此监督

  首先声明本文所说的竞争对手之间的彼此监督并不是指企业之间的彼此诋毁诽谤,也不是提倡或支持种种不正当竞争。

而是利用同行业的企业对该种产品的工艺流程和质量合格标准熟知的优越性所建立起来的一种行业“黑名单”制度以便及时准确发现问题。

如果某个企业在这个行业里面有了不法和失信行为,就要被开除,而以后企业再想进到这个行业里会很难。

企业破坏自身的信誉,无疑是自掘坟墓。

这样做的最大特点是成员之间的自觉的相互监督,人人自律,这种“互查”和“自律”由于信息对称因而更加有效,同时也必然减少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

  在这样的行规制约之下企业便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因个人失信行为而使集体利益受损,他所在的单位、部门轻则对其个人处分,重则开除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这样就能有效消除企业制假行为使其做到“人人负责”。

这样将会对企业的信用问题起到一个良好的规范作用。

久而久之,这种规范的结果势必会使人们认识到守信用可以为自身带来的长期利益。

市场经济并不是“智力游戏”,看谁比谁更“聪明”,它需要的是信任与合作,任何的欺诈行为只能对诚信社会造成致命的伤害。

我们之所以要推崇诚信意识,就在于诚信是一个企业持续发展的源泉,是防范企业产生危机的武器,诚信意识的缺失,就是企业危机的来临。

  3、加强消费者监督

  当今社会,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法律问题。

从目前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普遍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我国消费者各种权益作了系统规定,并在章节中规定了我国消费者享有的九项基本权利。

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消费者知法而后是否能用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呼吁加强对经营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制教育;同时加大打假治劣的惩罚力度,使其非法获利不足以支付承担法律责任的成本,令违法经营者无利可图;对屡教不改的,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受损害的行为及时向社会通告,加大对经营者的心理威慑。

但经营者为了使利润最大化就出现了假冒伪劣现象严重,产品质量令人堪忧,虚假广告泛滥等现象。

这些现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经营者有义务,国家更有责任,国家监督经营者不得从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应对实施这种行为的经营者给予制裁。

但消费者自身是不是也应该有所为呢?

消费者要充分保障自己合法权益就要加强维权意识,许多消费者为了避免麻烦就听之任之,认为没有必要为了几元钱的小事大动干戈。

一些经营者抓住消费者这样的心理,不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当今普遍已从生产者主导转型为消费者主导的经济体系中,消费者发挥着以其选择驱逐劣质经营者、实现优胜劣汰市场机制的投票作用。

消费者社会责任的倡导和确立也是不容回避的,并且更应切实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我认为加强消费者监督的关键在于加强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商品性服务时,应该承担的自觉抵制直接或间接危害社会可持续消费和生产的商品和行为,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道义责任。

  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政府质监部门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我们也应该充分认识到质监部门人力资源物力资源的有限的实际问题,而作为直接利益主体的消费者应该对自己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负责并付出努力争取有所作为。

  4、加强民间团体组织的监督

  提及民间团体组织监督我们很多人都会立刻想到“打假英雄”或者“刁民”王海。

然而王海面对诸多的伪劣产品事件自己亦是力不从心。

下面通过一则短述说明:

“一个赤手空拳的个人要跟组织集团拼斗,力量还是微弱,我想走一条新路。

”王海说,最初公司只有3个人,一人身兼数职,现在已在北京、深圳、南宁开了分公司,有将近30名正式工作人员,主要是律师,还聘有一大批兼职调查员。

由于人数不多,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王海这个老板就一直担任执行董事了,欢迎有志之士加盟壮大我们的组织。

而社会对这个组织的定性是: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是“商业运作”的机构,因为他们也要生活。

所以“职业打假人”与中国真正的消费者群体距离越拉越大。

当他们以“刁民”的身份和手段去对付“不良企业”或“垄断企业”时,普通消费者只是一个“等待搭便车”的看客。

因此,他们的“主要业务”最后只能是为被侵权的企业去讨回公道了。

这与中国消费者对他们扮演的社会角色的某种期望并不兼容。

这样势单力薄、不被支持,他们的职业打假还能走多远?

  作者认为,政府、社会、个人都应该充分肯定认可并支持这样的民间打假团体。

而消费者更应该改变他们的看客角色积极去融入壮大他们的力量。

我相信如果我们的社会能多出现几个像王海一样的打假英雄和打假组织,那消费领域的伪劣产品便会有很大程度的减少,这样时食品危机事件的爆发亦不会如此频繁。

3.5加入食品危机管理的国际合作组织

  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我国加入WTO组织后,食品危机的解决已经不是靠哪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力量所能够做到,作者我们必须加入国际合作组织以求共同解决。

尤其是当危机具有了外部效应时,危机管理的结果依赖于相关国家所采取的合作态度,即互相通报信息,分享经验。

特别是与有经验的西方发达国家开展合作,他们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们建立危机预案和解决危机的宝贵财富。

另外,当我们的出口食品在质量方面受到国际检测的否定时我们是否应该不一味地抱怨和怀疑检测的公平合理性,而应该更深层次的去反思我们的食品质量是不是真的过硬!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最迫切、最亟需解决的现实利益,关系到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关系到民族的延续和国家未来的发展。

因此相关部门要以此作为民生工程的切入点、着力点,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加强教育宣传力度、加快出台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和风险监测制度等,食品安全事件才会得到根本上的解决。

参考文献:

①:

新闻午报。

②:

南方港澳台专题新闻网。

③:

新浪新闻网。

④:

中国新闻网。

⑤:

1999年12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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