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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促进文明施工,保障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体现职工的根本利益,保证企业长足不懈的持续发展。

在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及安全防护方面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根据规范、规程和市安监站的规定要求,在市区各施工现场可根据工程情况使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悬挑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整体提升钢管脚手架刷墙,整修墙面。

各种脚手架必须封闭施工,封闭所用的密目网、平网必须是市安监站备案产品,严禁使用伪劣产品。

施工现场上的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二、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抓好安全文明施工的基础工作,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现场搭设的各种架子及安全防护方面负责。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选用有资质的专业队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根据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选用合格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各种防护用品,并组织专人对现场上管件、材料、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三、脚手架搭设要求及程序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必须根据规范要求搭设。

随架体升高坡度3/1和规范规定上人斜坡道,24M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不但要有施工组织设计,而且必须经工程技术人员设计计算,附着式整体升降脚手架不但有施工组织设计,设计计算书,还必须用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搭设。

搭设脚手架的程序,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必须先勘察平整场地,架体基础应高出自然地坪50mm,在无条件的情况下,可在架体基础50cm外挖排水沟的方式排水,立杆底部必须设垫板、底座,垫板长度不少于2米,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也可用槽钢,脚手架搭设必须配合工程进度进行,一次搭设高度不能超过连墙件两步3.5m,严禁48mm与51mm的管件混用,相邻立杆对接扣件应错开最少50cm使用,双排脚手架里排离墙不能大于20cm,连墙件不得大于27-40平方米和竖向4m纵向6m的要求或最大不得大于3步3跨,而且必须里外双排一起与建筑物牢固连接。

悬挑式脚手架除按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外,立杆必须生根在18cm以上的槽钢或工字钢上,槽钢或工字钢留在墙内的部位不得少于2m,并且与楼板面用φ16的圆钢n形卡环2个牢固的固定在楼板面上,架子的底部必须用架板和平网平整的封闭严密且搭设随楼层提升的平网,架体与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方法同样。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电动吊蓝脚手架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施工,且选用有专业资质的队伍施工,一般资质的人员队伍不得参与搭设施工。

四、脚手架应在搭设作业完成后,使用前由现场负责人、安全员、使用负责人、架子负责人一起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单存档。

在架体使用中,严禁拆除连墙件、主节点的纵向水平杆、扫地杆,现场负责人、安全员要经常对架子的连墙件、支撑系统、地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五、脚手架验收制度

1、脚手架搭设方案,要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并符合规范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制度。

2、脚手架搭设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接底人签字,不能代签。

3、参加搭设脚手架人员要持证上岗,并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4、脚手架要按方案搭设,每搭设完一层,要按规定及时验收,验收时,要检查架子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标准、各有关规范的规定,以及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验收的具体内容:

(1)架子的布置:

立杆,大、小横杆间距。

(2)架子的搭设和组装,包括工具架起重点的选择。

(3)连墙点或与结构固定部分是否安全可靠:

剪刀撑、斜撑是否符合要求。

(4)架子的安全防护;安全保险装置必须有效;扣件和绑扎拧紧程度应符合规定。

(5)脚手架的起重机具、钢丝绳、吊杆的安装等,必须安全可靠,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规定。

(6)脚手架基础处理、做法、必须正确按照规范施工,做到安全可靠。

5、特殊情况下使用悬吊式脚手架,悬吊点应架设钢丝绳,型钢(槽钢或工字钢)悬吊脚手架,上、下部必须使用三个卡扣。

6、组合式脚手架搭设,不论架子大小必须与牢固的构筑物连接。

六、脚手架拆除

未经使用单位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脚手架。

施工完的脚手架拆除,应一次拆除彻底。

脚手架拆除时应拉设警戒绳,设专人监护。

1、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杆件,支撑系统是否符合构造要求,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拆除顺序和措施,报五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3、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同一个作业面施工,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4、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拆除连墙件,再拆除架体的做法。

5、拆下的杆件严禁抛掷地面,应随楼层向下传送至地面进行维修保养。

6、施工现场任何架子、高处作业场所在停工一个月以上和节假日后,必须严格进行检查,符合标准后再施工。

七、架子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发证,持证上岗。

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当遇六级以上大风、雨雪天气,应立即停止搭设与拆除作业。

雨雪后上架作业必须有防滑措施并清扫积雪。

第二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近年来建筑施工快速发展,而由于安全管理的不规范,施工中大量工伤事故频频发生,使国家财产受到极大威胁,虽然近几年加强了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但往往由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致使临时用电成为施工现场极易出现事故的一个危险源,而且是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之一,结合本公司临时用电状况,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地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建筑施工工地是具有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建设部因此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在工程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安全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编制要有针对性,要起到指导施工作业,不要照搬硬套旧工程项目用电线路。

现场电器设备有明确负荷计划,使其成为真正实际指导施工的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员审核后主管部门核准后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实施。

二、现场临时用电外电保护

由于外电线路位置已固定,无法改变,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必须采取防护措施,而且防护材料要符合要求,有可靠机械强度的绝缘材料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会被破坏,做好警告标识牌,保证用电安全。

三、配电线路

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三级配电二级以上保护,确保“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要依据各级配电装置的相对位置,一般采用放射——树干式配线型为宜,线路敷设一般用采用架空式埋地,架空线路要选用合理的电线杆,配好绝缘子,横担,线路排序正确,电缆线埋地上下要加50㎜的细砂,埋地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处加设防护套管,电缆接头要加强防水性,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要严格分开不允许混接,保护零线要自始至终引到开关箱及配电设备不带电的外露部分保护零线,不少于相线1/2,并采用黄绿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保护零线绝对严禁中间断开,并且在保护零线的末端及中间多处做重复接地,保证每处重复接地电阻<10Ω与电器连接的保护零线不大于2.5mm2绝缘多股铜线。

四、配电箱、开关箱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用电设备直接控制装置。

首先选用合格的标准配电箱,要用省、市安监站的推荐产品,以保证电箱的正确使用,配电箱要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并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电箱前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做好电箱分路标示,电箱必须有箱下出线,进出线必须加护套,箱体要安装端正、牢固,箱体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1.4~1.6m,移动式电箱中心点与地面距离0.8-1.6m,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作活动连接,塔吊、电焊机必须使用专用配电箱。

五、现场照明

现场照明在一般情况下应与动力线路分开,自设独立线路系统,动力电源出现故障造成停电,在照明情况下有利于排除故障。

照明线路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加设漏电保护器。

工地宿舍线路高度不低于2.4m,低于2.4m的地下室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六、用电管理

现场电工属特殊作业人员,需要经严格培训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设置、安装、使用、维修、检查和拆除,都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施工。

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使用中应由专职电气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要健全相应的技术档案,制定有关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测、定期检查、定期维修等安全用电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防范于未然。

七、其它要求

1、临时用电架设前,施工现场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履行审批制度。

2、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接底人签字生效,严禁代签。

3、当建筑物与外电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要进行外电密封防护。

4、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不能混接,接地电阻不大于规定要求。

5、实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配电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灵敏、参数匹配;配电箱内清洁无杂物,多路配电标明配电线路;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

6、现场照明使用专用回路且进行漏电保护,手持照明灯和潮湿环境下作业时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接头处用绝缘布绑扎。

7、电工持有效证件上岗,经常进行巡视,做好漏保试跳、阻值测试和维修等记录。

第三条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

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及《济南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程,切实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的管理。

起重机械安拆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安拆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二、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

严禁使用属国家、省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严禁使用无上岗证的人员操作起重机械。

各单位下属的劳务分包单位有大型设备,既是产权单位的,各单位可以直接租赁;劳务分包没有大型设备的,不是产权单位的,要租赁三箭物资设备公司的大型机械设备。

三、各单位要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施工现场设置专人负责管理起重机械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

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构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四、进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拆的单位必须有相应资质。

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作为建筑施工专业承包工程,必须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自己拆装,或者分包给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拆装,不得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拆装作业;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不得越级承揽起重机械的拆装作业。

五、强化起重机械安拆、使用等作业人员的培训。

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拆装作业人员、使用操作人员(包括塔吊司机、信号指挥人员、起重司索人员和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施工升降机司机)等,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理论与实践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由省建管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特殊工种作业岗位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持证人员必须每年参加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两年进行一次证书复审。

六、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为合格产品。

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设备,应当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正规生产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各种安全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产品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文件;物料提升机必须符合省建设厅颁布的《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DBJ14-015-2002)的要求。

不得使用国家淘汰产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产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产品和按照有关规定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七、加强安拆队伍资格条件的审查。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拆队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配备必要的辅助设备和安全管理、技术管理人员。

在拆装作业前,拆装单位必须将作业队伍的资质、人员、持证、设备、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等报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审查,通过后方可作业。

方案必须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制定,项目公司主任工程师、工地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审批后,上报到安全文明处、工会、施工处、质量处、设备处联合会审。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要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八、各单位应强化起重机械的安拆管理,项目部应根据《济南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认真审查安拆单位提交的资料,审查合格后,安拆单位按要求上报上级监督机构。

项目部要确保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所需的条件,并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地质条件资料、混凝土的强度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基础施工资料。

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当组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相关责任人签字。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参与验收的各单位要认真审查设备拆装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产权单位提供的设备自检合格证明文件、安装单位安装后的试验运转情况记录,认真查验设备的地基钎探、混凝土基础模板、钢筋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使用期间,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定达到安全使用性能。

起重机械使用前,项目部应向收集、整理安拆单位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起重机械使用前,项目部与产权单位要共同对作业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等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并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

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必须到上级监督部门备案,监督部门将对塔吊司机、信号工、物料提升机司机、客货电梯司机上岗证进行扣押,且证书单位必须为:

总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或租赁单位。

九、各单位应强化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施工现场使用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时,项目部应负责组织编写“防碰撞方案”,确保塔式起重机的使用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定的要求。

施工现场加强施工升降机的使用管理,无论设计额定乘员为多少,一律不得超过9人;严禁人货混运,当运送物料器具时,除接送材料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搭乘,同时随机人员不得超过2人。

施工现场所有在用和准备使用的施工升降机,必须全部在轿厢内外设置严禁超员和限乘9人警告标志。

项目部应加强对在用设备的管理,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填写“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

要督促产权单位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完好。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明确设备的保养时间。

项目部应监督作业人员,在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十、遇有五级大风及雨雪天气应停止塔机的使用。

擅自使用造成事故者,对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使用单位定期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大型设备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测,并有检测记录,对存在故障及时处理,不准带病运转。

根据季节进行各种检测记录。

十二、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规定的严格按当年的《安全工作规划》进行处罚,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者及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及模板支撑系统管理制度

1、基础施工前应制定专项方案,并严格履行审批制度。

基坑超过5米时还应进行专项支护设计。

2、基坑四周设置栏杆进行防护,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并按方案进行支护。

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生效。

3、材料堆放、施工机具与槽边距离大于设计规定的安全距离,基坑施工有排水设施,人员上下设置专用通道。

4、土方施工机械进场时应进行验收,按操作规程进行交底和挖土,挖土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5、坑内作业人员有安全立足点、光线不足时要保证足够照明。

6、制定模板专项方案并经审批,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模板支拆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现浇砼模板的支撑系统应经过设计计算、按照设计要求搭设。

8、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与间距符合要求,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板上堆料均匀。

9、模板支拆人员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有可靠的立足点,系好安全带。

10、模板拆除前经过申请批准,作业面及临边防护严密,垂直作业上下有隔离防护措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1、项目部必须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满足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需要。

2、施工现场应根据总平面图来布置各类安全设施,包括安全标志、标语、防护脚手架、防护栏杆、临时用电架设、消防器材等。

3、现场安全员必须经常在施工现场巡视,根据现场安全要求进行各类安全设施防护工作。

4、未经项目公司安全员许可,严禁随意拆除、移动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5、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

6、各施工班组根据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在班前活动中做好工人安全防护技能和保护安全防护设施的教育。

第六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济南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以及新图集要求,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划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班组。

2、工地门口按上级要求设置,现场周围防护措施必须严密牢固整齐,各种建材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做好标识。

3、现场道路要畅通,电线的架设、配电箱设置,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杜绝长明灯。

供水设施做到不漏不滴,无长流水,现场机械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施工机具设双层防护棚,位置适当合理。

4、现场治保组织,规章制度要健全,现场必须备配消防器材和设置防火标志,操作面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要随干随处理,护厂人员要严守岗位,敢于同一切违法分子作斗争。

5、现场安全技术资料齐全、真实、正规,设专人管理,确保指导安全生产。

6、施工现场应设置标牌,不但内容要有针对性,同时标牌制作、标挂也应规范整齐,字体工整。

7、施工现场明显处,应有必要的安全内容的标语。

8、应设置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丰富学习内容,表扬好人好事。

(一)现场围档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及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应符合有关要求。

2、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围档的设置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坚固等问题。

(二)封闭管理

为加强现场管理,施工工地应有固定的出入口。

出入口应设置大门便于管理。

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上班期间酗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避免施工现场偷盗现象的发生。

2、值班警卫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发生的打架斗殴进行制止对来往人员的证件要认真检查,仔细询问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凡形迹可疑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3、对进出场的车辆要严格检查,并对车上所运载的货物作好详细的记录。

4、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值班人员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上报集团公司的分管领导。

5、按规定搞好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施工场地

1、工地的地面,有条件的可做混凝土地面,无条件的可采用其他硬化地面的措施,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

但象搅拌机棚内等处易积水的地方,应做水泥地面和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2、施工场地应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无大面积积水。

3、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畅通排水。

4、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5、施工现场的管道不能有跑、冒、滴、漏或大面积积水现象。

6、施工现场应该禁止吸烟防止发生危险。

7、工地应尽量做到绿化,尤其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该首先做到。

(四)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放置。

2、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

3、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砖成丁,砂、石等材料成方,大型工具应一头见齐,钢筋、构件、钢模板应堆放整齐用木方垫起。

4、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应随完工随清理。

除去现浇筑混凝土的施工层外,下部各楼层凡达到强度的随拆模随及时清理运走,不能马上运走的必须码放整齐。

5、各楼层内清理的垃圾不得长期堆放在楼层内应及时运走,施工现场的垃圾也应分类集中堆放。

6、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除现场有集中存放处外,班组使用的零散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

(五)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必须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不能混用。

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宿舍,因为在施工区内住宿会带来各种危险。

2、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应有明显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寒冷地区冬季住宿应有保暖措施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

炉火应统一设置,有专人管理并有岗位责任。

4、炎热季节宿舍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保证施工人员有充足睡眠。

5、职工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乱扔杂物,并制定卫生轮流值日表。

宿舍内床铺及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室内应限定人数,有安全通道,宿舍门向外开,被褥叠放整齐、干净,室内无异味。

6、宿舍内的电线严禁私拉、乱接,上班前关闭电源,节约用电。

7、宿舍外周围环境卫生好,不乱泼乱倒,应设污物桶,污水池,房屋周围道路平整,室内照明灯具低于2.4m时,采用36V安全电压,不准在36V电线上晾衣服。

(六)消防制度

1、施工现场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以兼职环保员为副组长的消防组织,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油品、氧气、已炔等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场所、以及木工棚、食堂为防火重点区。

3、搞好消防培训,熟悉灭火方案,严格按照灭火器的标识和说明书的规定正确使用和保养灭火器材。

4、项目公司基地和工地的办公区、施工区以及现场生活区,建立灭火器台帐,按照公司ISO14001程序文件的规定配置灭火器,并标示在施工现场平面图上。

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如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类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对于设置的灭火器应有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

5、各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必须设专人管理,做到正确使用和合理保养。

对灭火器要每季度检查一次,每两年检修一次,按时到生产厂家充药,以保持有效期。

并留有记录。

6、严格覆行动火审批手续,凡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时应写明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因违章操作引起火灾的,要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加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7、各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必须设专人管理,做到正确使用和合理保养。

对灭火器要每季度检查一次,每两年检修一次,按时到生产厂家充药,以保持有效期。

并留有记录。

(七)生活设施

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明卫生管理规定及公司OHSMS体系要求,落实好卫生责任制并张贴上墙。

施工现场食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食堂应距厕所、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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