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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总结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总结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总结的进行有利于营造和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总结是XX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第一篇: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总结  接到通知后,我行首先立即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支行行长为组长,市场部、营业部人员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

并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县消费者协会对接,利用金寨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活动”的契机,到现场设立宣传咨询站台,以扩大宣传范围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活动当日结合日常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宣传金融知识,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的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

同时,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我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我行当前的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1、网点宣传

  我行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

并在支行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

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

其次我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

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用卡意识。

  2、现场宣传

  3月15日上午8:

00-11:

30,我行员工来到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设立了户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台”,拉起“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横幅,同时摆放了涉及电讯诈骗风险防范、银行卡使用手册、理财产品、按揭贷款、存款利率等多方面的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解答客户疑问,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活动现场除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卡”、“个人理财”金融知识折页,还准备了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折页、卡片、宣传海报,货币反假知识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等。

鉴于许多中老年客户对各种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觉,同时又对各种产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体介绍宣传内容时,我行员工着重介绍了宣传折页里的内容外,还提醒客户仔细阅读、平时多注意了解相关知识。

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精美有益的宣传单页发放都让客户在活动现场深深感受到了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拉近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巩固我行在金寨的品牌形象。

  经过一天的活动宣传,我行共向客户发放“个人理财”、“金融风险防范”、“银行卡”以及我行反假币、防诈骗等宣传资料共计XX余份、接待客户人次超700人次,并且将生活必备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授给消费者,全面展现了徽商银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任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由于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缺乏这方面的服务意识,所以与预期的效果有一定的差距;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

针对这些问题,我行一方面需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培训,从思想上强调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使员工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意义;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此外,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行需积极创新经营模式。

这既能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同时也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所以需要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

根据客户购买的产品与服务,我行应定期与其联系,充分提示其产品的风险,询问其对我行业务的满意程度。

  第二篇: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总结  为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区消费者协会根据中消协、省消协、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于今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现总结报告如下:

  纪念“3·15”活动是消协全年的重点工作,因此全区各分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

区消协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专门召开常务理事会及相关部门协调会,对全区纪念活动作出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区消协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

一是消协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协会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在开展纪念活动中,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

他们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如各消协分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现场会,工商局加大了宣传报道的力度。

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

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维权关注焦点”开展综合调查,把调查的结果作为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针对性监管,优化农村消费服务的依据。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区各消协分会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组织开展消费服务状况调查。

  为了贯彻中消协“消费与民生”年活动主题的精神,全面了解我区各个服务行业消费服务的现状,区消协于2月10日至2月28日对商场超区、餐饮、医疗、物业、电、水、煤气、公交、家政、中介、房地产销售、装饰装修、摄影冲印、家电修理、美容化妆、洗烫业、宾馆等服务行业的消费服务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社会调查。

调查采用问卷式,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来自机关单位、商业领域、学校、企业和农村的消费者作为主要调查对象,问卷回收率达到95%。

从调查情况来看,此次调查结果比较客观可信,本次调查时间短、行业多、范围广、要求严,调查可操作性强,调查人员无法有偏见,调查对象大多是对服务行业比较熟悉的机关和商业企业人员,相对客观公正;其次调查结果基本符合我区服务行业实际情况。

同时对调查结果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各个服务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让他们了解情况,加大监管力度。

调查结果还以报告形式上报省消协、区政府,并在他们的网站上刊登。

此外,科技工业园区对当地情况分别组织开展了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服务状况、食品消费服务调查活动。

  

(二)召开“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座谈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区消协在“3·15”期间连续召开了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直属联络站工作人员座谈会,会上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听取与会人员对当前消费服务的意见。

区消协围绕“消费与民生”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就如何更好地宣传消法、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畅谈,各分会也分别召开座谈会宣讲“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探讨如何结合年主题搞好“3·15”纪念活动。

区消协在与各分会会长、联络站长进行座谈时,介绍“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及全年消协工作的重点,布置“3·15”期间活动任务,探讨如何进一步改善当前消费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

这些座谈会的召开对宣传贯彻年主题起到了推进作用。

  (三)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3月15日前后,全区消协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社区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了高潮。

3月15日当天,区消协会与其他区局会同,在步行街广场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区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服务企业及新闻媒体共7个单位4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区工商局的领导都亲自参加了活动。

我们在活动现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宣传暨农村消费服务调查,将现场气氛推向了高潮。

此外,各消协分会结合“3·15”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重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向基层延伸。

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区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3个,参加工作人员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400余人次。

  全区消协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

期间,全区共开展商场超市监督检查20家次。

在“3·15”期间还公布了当前八大消费投诉热点,提醒消费者增强自身消费维权意识。

此外,针对“3·15”前后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情况,全区各级消协都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受理消费者投诉力度,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第三篇: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总结  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刘贤军高度重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积极推进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王武声行长亲自主持工作。

2月28日,聊城中支联合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召开了新闻媒体见面会,通报了“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电话试点运行工作进展情况和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畅通金融系统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渠道,及时、合理、有效化解金融消费纠纷,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各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共同提高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水平,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与市广播电视台、聊城晚报等驻聊6家主流新闻媒体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银行业协会等名誉理事单位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共同推动我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3月3日,“12363”咨询投诉热线正式开通,收到了我市金融消费权益者的一致好评。

3月12日,大众日报第31期第16版发表了“加大投放,优化配置,改善环境——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全力支持聊城经济跨越赶超”的报道,并公布了“12363”咨询投诉热线。

3月14日,聊城晚报第2784期第三版更是专版报道了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协会的概况,通过对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会长杨峰的访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和协会会员的公布,让大家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为使活动有步骤、有组织,达到宣传效果,协会之前召开了活动准备会议,重点就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动员和安排,要求参加的部门提高认识、积极准备,圆满完成宣传活动各项要求。

为达到宣传的规范化、合理化和目标化,一是协会将统一设计、制作和印制的宣传手册、宣传袋等宣传品散发到消费者手中,使其进一步加强对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的了解;二是协调组织各金融机构对自身金融理财产品和理财服务的宣传;三是突出对“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的宣传,提升公众认知度;四是宣传金融知识,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权利义务,人民币反假、反洗钱知识,《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涉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具体做法、创新举措、经典案例等;五是要求各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外部LED电子屏幕多媒体设施上滚动播放“维护金融消费权益,共建和谐金融社会”等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标语。

  为了进一步增强各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结束后,协会要求参与宣传活动的各会员单位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以报告的形式报送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协会将根据各会员单位的活动过程和报告情况对其进行评价、考核。

  此次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营造出浓厚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氛围,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二是向社会群众普及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使众多不知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概念的社会大众掌握了基本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三是强化了各金融机构履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定义务的责任感,加大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有益于整个社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的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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