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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各部门以及学校校办招待所等创利部门的现金收支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收支表”上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

各单位应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的金额中支付。

  三、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四、各单位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其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学校财务部。

  五、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制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六、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编号是指费用的笔项而言,采用每月一次连系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一日再行重新编号。

  七、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是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

  1.营业费用:

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费用。

  2.服务费用:

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3.管理费用:

指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1.营业费用:

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各费。

  

(1)汽车诸费

  

(2)旅费

  (3)公共关系

  (4)薪工津贴

  (5)坏账

  (6)名片

  2.服务费用:

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各费:

  

(1)汽车费用

  

(2)旅费

  (3)公共关系

  (4)薪工津贴

  (5)坏账

  (6)名片

  (7)工具

  3.管理费用。

即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1)汽车费用

  

(2)旅费

  (3)运费

  (4)文具用品

  (5)清洁费用

  (6)邮票

  (7)电话费

  (8)电报费

  (9)电力费

  (10)自来水费

  (11)修理费

  (12)报章杂志

  (13)固定薪资

  (14)公共关系

  (15)租金支出

  (16)税捐

  (14)其他变动费用

  九、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十、各单位与学校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函”联系,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学校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学校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学校代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月,由财务部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入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各单位代学校支付款项时(如押标金、权限内购入的生财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但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送“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学校财务部,由财务部凭以汇入该笔款项。

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还应填具“内部往来联络函”述明以资凭证。

  4.学校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内径行加入该笔款项同时在“支付金额”栏内,直接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

  十一、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000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其借支总额超过3000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十二、每月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就可对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

  十三、“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学校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校长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校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十四、“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预算”一栏的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月“营业费用”预算=上月营业费用×(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2.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1±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

  3.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20%

 

高穴小学收支管理制度

   一、管理体制

1、学校的收支管理工作原则上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

2、学校收支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学校成立财经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学校的财经工作。

 3、学校必须单独设立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财务处之外,设立同级财务机构。

4、学校财会业务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定期向学校等上级部门报送财会报表,并接受财务监督和检查。

5、学校开设银行帐号须由校级财务机构申报,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到银行开设基本结算帐户。

  二、管理办法

 

(一)、编制预算

1、量入为出:

在保证学校结构工资的前提下,以教学为主,照顾一般,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按需分配,留有余地,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2、必须专款专用,注重效益。

 

(二)收入管理

1、上拨经费:

根据主管局批准的预算计划,按照学校教育工作和事业计划的需要,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做到计划用款,专款专用。

2、各种预算外收入,均按有关标准收取。

用上级规定的统一收据入帐管理,并按规定向物价局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每月终了,要将本月的预算外收入及时专户储存。

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坚持先拨后用的原则。

  (三)、支出管理

1、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审批制度。

实行“多人会签”的审批办法。

是集中资金,落实责任,加强预算管理的重大措施。

2、项目支出先请示后支出,报销发票在原始凭证正面由经办人、分管领导、校长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未经以上三人签字一律不得在出纳处报销。

3、学校购入的各种物资,必须填写申购单,交校长签字后方可购买,急需购买的可电话报告后不填申购单。

 4、学校预算内外的各种开支,必须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量入为出,按上级规定的各种标准办理,并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5、学校的各种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结算预领的差旅费应在出差回来后及时办理结报,不得拖宕。

6、凡添购设施5000元以上的必须纳入政府采购。

 (四)、资金管理

      1、学校收款要给交款人开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正式收据(收费收据、银钱收据),并将现金当日送入银行。

      2、学校支付现金,不得以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3、使用支票,要写明用途,由校长签字盖章。

      4、收付现金要日清月结,出纳按期与会计核对帐目,保证帐帐相投,帐款相符,账物核实。

      5、、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公款私存,“白条”抵帐。

  三、财务监督

  接受监督是为了更好的服务,要在服务中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接受上级的财务指导、检查、审计;利用校务公开栏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及社会的监督。

下李朗小学财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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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时间:

2009-06-15   浏览:

2045   [打印][关闭窗口]

 

 一、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馆图书、课桌椅、学生宿舍床、柜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七类:

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价不足500元、专用设备单价不足8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等物品。

 3、消耗物品是指维修、修缮材料及小工具,劳技、实验材料及玻璃器皿,办公用品等物品。

 二、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财产管理职责

 1、校长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校长对其依法管理的国有资产负全责,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责。

 

(2)、财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应当任用德才兼备、细致认真、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总务部门负责人和财产管理人员。

(3)、组织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识的实施。

 (4)、协调、处理财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产管理工作,也可以授权副校长或总务部门负责人代理行使该项管理职责,但校长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2、总务部门负责人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财产的计划、购建、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拟订有关制度、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有关制度及规程。

 (3)、建议任用细心、认真、负责并有一定专业基础的财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4)、经常检查学校财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对学校财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任。

 (5)、校长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3、总务部门负责人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总务部门负责人对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的建立、填写、登记和编制资产报表负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2)、协助进行年终财产清查、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清查报废等工作,对学校拟定的有关财产管理制度初稿有参与修改、提出建议的责任。

 (3)、监督并检查会计(报账员)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等账务的报销、记账、结账等工作。

 (4)、校长授权的其他管理和监督职责。

 4、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财产实物帐、实物管理单据的建立、填写和登记,编制有关资产报表,做好财产的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

 

(2)、妥善保管库存财产,堆放有序,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

定期检查各部门财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

 (3)、提供物品采购计划,保证供应。

执行分发制度,坚持原则。

对部门和个人领用的财物,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定期清查盘点,定期与会计对账,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总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5、会计员(报账员)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的报帐工作,对入帐的财产验收、领用、调拨、盘点单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纠正。

 

(2)、指导或要求政府财务管理(记账)中心,对固定资产要按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提供准确详细的财务账面资料,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3)、在定期财产清查中负责与财产管理人员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

 (4)、总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6、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财产管理责任

 

(1)、指定部门财产管理责任人,领用、保管和维护本部门财产。

 

(2)、领用财物时办理有关手续,保管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爱护公物,做好财物的保管和日常维护。

 (3)、协助清查盘点,损坏或报废时报告财产管理部门,调离岗位前通知财产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或交回。

 三、财产管理工作规程

 1、建账建制。

 

(1)、委任财产管理员,配备专用电脑,统一使用“深圳市学校财产管理软件”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管理。

不得聘用校外临时人员担任财产管理员。

 

(2)、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账,固定资产会计账和实物账应同时核算数量、单价和金额。

 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实物账(卡)可以只登记数量不核算单价、金额,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实物管理。

   

 (3)、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调拨单、盘盈盘亏报告单、报废单、设备标签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2、购建和验收。

 

(1)、政府基本建设投资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后,根据有关部门提交的资料,作为无偿调入固定资产处理,会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表列数额及相关资料入账。

 

(2)、接收其他部门或开发单位配套建设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经有关部门验收并办妥交接手续后,根据有关部门的资料,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会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表列数额及相关资料入帐。

 (3)、单位有偿调入、购入、无偿调入、自制、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由财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

其中,技术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工程,除根据合同、发票进行实物数量验收外,还应会同技术部门、使用部门对照使用说明检验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如发现技术性能、产品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资料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设备验收后,必须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必须在索赔期内抓紧办理。

 (4)、财产管理员验收固定资产时应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会计记账部门、管理员各留存一份。

 自制完成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按照自制成本入帐,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市场价值或重置价值估价入帐。

 (5)、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管理员应及时记实物账,制作“设备标签”粘贴于每件设备的醒目位置。

 3、领用、调拨和移交

 

(1)、领用一般、常用的固定资产按照使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审——学校财产管理员调查——总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的程序由本部门财产管理员统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贵重固定资产还需经过校长审批。

 领用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一式二份,会计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各留存一份。

《固定资产领用单》必须按照内容填写完整,以便管理。

 

(2)、固定资产发出后,管理员应将各个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领用的固定资产打印清单保管。

设备在学校内部调剂使用时,管理员应填制调拨单,并相应更改使用部门记录,不更改实物分类记录和会计记录。

 (3)、教职工在学校内部改变工作岗位时,学校人事部门应通知管理员变更其使用记录。

教职工离校时将个人使用的财产交管理员收回并证明后,学校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4)、财产管理员离岗时应在学校总务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办理交接。

财产管理员离校时需由总务部门出具证明后,学校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5)、学校财产(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依时收回外借财物,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4、保管、清查和报废。

 

(1)、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保养和保管,执行技术操作和维护规程,确保所使用财产的安全完好。

 

(2)、每年十一月学校应进行年终清查,根据各部门(个人)使用清单进行清点,清点结果必须与会计账和实物分类账核对。

漏记、错记的项目应及时调整,无偿调出、报废、盘盈、盘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申报批准后及时调账。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学校不得处置和转让固定资产。

 因基本建设需要经批准而拆除的原有房屋或建筑物,要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拆建文件(批示)等资料办理核减校舍、建筑物面积以及固定资产的手续。

      

 (3)、学校各部门闲置的财产应及时通知校产管理员调剂使用,使用部门无权自行处置本部门的财产。

 5、管理和监督

 学校理财小组、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1)、是否建立健全了财产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监督制度;

 

(2)、校长、总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

 (3)、是否依财产管理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工作;

 (4)、会计资产账、财产实物账的建立与核算是否合规,原始单据的填制、保管是否合规;

 (5)、财产的保管、维护和使用情况;

 (6)、财产是否定期清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7)、财产管理人员的任用是否合规。

 学校总务负责人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

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账与财产实物账核算不合规,账账、账实不相符,财产管理工作违反程序,财产管理人员任用不合规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6、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或者调换岗位,情节比较严重的可给予行政处分。

因失职、管理不善造成财产丢失、短缺、损坏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进行监督、检举,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得打击报复。

 校长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依规履行职责、制止、纠正、抵制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会计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实行打击报复的,由学校或上级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附则

 1、本制度从二OO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2、如与国家、政府、财政部门规定有抵触,按国家、政府、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

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

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

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

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

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

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莲山课件原文地址:

高格庄中心小学积极建立贫困学生救助档案

作者:

宋国艳时间:

2011年03月03日点击数:

267出处:

高格庄中心小学编辑:

wlzxlxl接收回传

为使学校的贫困学生救助工作科学、有序开展,高格庄中心小学积极探索,合理布署,在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后,学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起了科学、系统的贫困学生救助档案。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

校长负总责,与其他小组成员共同担负起组织、领导、监督、审核的责任。

  

二是加强调研。

领导小组成员与班主任要走到每一个学生家中,掌握真实情况,确保学生申请材料所述与真实情况的一致性。

  

三是公开、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对于建立的贫困学生档案,每一名,每一批都要做到公开,公示,以保证这项工作的公正,合理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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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进校园》知识讲座

少先队员为来宾佩戴红领巾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增长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西安市雁塔区燎原小学于2009年4月23日下午与西安教育电视台联合举办了一次《法律教育进校园》知识讲座。

此次活动邀请了公安雁塔分局电子城派出所董警官、公安交警支队高新大队赵警官、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蒋律师、西安教育电视台《法制教育》节目主持人小柯分别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讲座。

   午后的天空太阳露出了半边笑脸,布置一新的校园,穿戴整洁的学生在阳光的照耀下充满了生机活力,2:

30分活动在热烈的氛围中准时开始了。

首先由学校杨校长致辞,《法制教育》节目主持人小柯讲解了活动的意义。

随后三位嘉宾分别从未成年人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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