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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探究

——以常州市为例

内容摘要:

流动摊贩问题是一个长期困扰我国城市发展、城市管理的难题。

而目前仅仅依靠严禁、严管以及采取缺乏人性化的管理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动摊贩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摊贩主体意识的增强、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深入,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方式已经出现了积极的变化。

徐东.《沈阳市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研究》.《辽宁大学》2011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外来人口的频繁流动、产业企业的“关、停、并、转”,流动摊贩已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城管执法的难点。

流动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也没有合法摊位证、流动性大的摊位。

本文采用科学化与合理性的方法,以常州市武进区流动摊贩为研究对象,利用多中心视角治理探索城管作为行政主体在摊贩治理中的执法问题及冲突的原因,着重在法律法规体系、政府部门、流动摊贩、公众等多方面进行研究。

分析流动摊贩存在的原因、特点,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讨流动摊贩的治理对策和管理流动摊贩的有效方法,以期有助于不断化解城市管理工作的矛盾冲突,创建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

关键词:

流动摊贩管理模式治理对策有效方法

一、常州市流动摊贩城市管理执法的现状及问题

摊贩的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难题,流动摊贩该不该管,应该如何去管,城管的权限有多大,有什么具体的法律作为依据,摊贩为何屡禁不止,暴力执法事件为何频频发生,我们该如何看待那些在城市中“乐此不疲”地和管理人员打着“游击战”的“弱势群体”,这些都已成为我们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无证流动摊贩的产生根源在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有企业改制等原因导致的劳动力富余,就业形势严峻的客观现实,是我国社会、经济还不够发达,部分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低下的集中体现。

吴华.《对当前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分析》.《城市管理》2010.4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方便居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市场相对缺乏为摊贩提供了滋生的温床。

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和农民大量涌入城市,他们多数文化程度低、无技术、无资本,为了谋求生存空间或者渴求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做无证流动商贩便成为其首选的谋利方式。

作为这样一群弱势群体,如果我们坚决取缔而又不能给他们提供更好的生存发展的机会,这个群体将给社会带来很大的不安定因素。

但是,我们可以任意纵容他们的存在吗?

流动摊贩在商业繁华地段、居民区通道、学校门口等处随地设摊,影响道路秩序,经营过后遍地狼藉,影响市容环境,而且他们经营的物品质量问题突出,缺斤短两、以次充好,没有经过检验检疫,存在比较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而一些流动摊贩兜售假冒伪劣的饰品、刀具等物品,不仅态度蛮横,还对过路行人纠缠不清,强买强卖……

流动摊贩虽然可以给人们带来廉价的物品和可以给一些中低收入人群带来经济利益,但是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来讲,流动摊贩确实带来了许多问题,这主要体现在:

(一)擅自占用公共道路,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流动摊贩主要在繁华路段或居民小区门口附近等人流较大的地方设摊,这必然会导致该路段交通运行受阻。

这种情况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群众各自效仿,那么城市交通就必然处于一种混乱的状态,道路功能失效,今后道路交通规划无从下手,严重的情况也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破坏常州市容环境卫生,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由于流动摊贩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大多缺乏相应配套设备和应对措施,在其经营范围内经常会出现包装材料随意丢弃、食用后残余物质随地乱吐等脏乱差现象。

特别在夏季夜间经常出现流动夜排挡,因为其多数出现在居民区附近,各种食客吃喝声、喧闹声以及摊点上煎炸烹调食物的声音产生的噪音和油污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三)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流动摊贩缺乏营业执照不但逃避国家税收而且无偿占用公共资源,造成了外部不经济现象。

这种不用缴纳管理费和场地租赁费等税和费,相对于其它正规经营的商贩来说形成了一种不公平竞争情况,使得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四)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难以保证。

一些食品摊点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为了节省成本使用低价或者劣质原材料比如地沟油、矿物油等。

还可能为了保持食品好的口味和增加保质期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这种食品安全问题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严重的话威胁到生命安全。

二、产生流动摊贩和流动摊贩禁而不止的主要原因

当前社会就业形势严峻,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不断增多,流动摊贩运行成本低、市场需求旺盛,一些非法追逐暴利的人群也加入到其中,这也导致了流动摊贩管理越来越复杂了,对人员的专业技能无要求,无业人员便将设摊作为谋生的渠道和手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城市。

同时部分城郊结合部的农民还没有改变生活习惯,习惯自产自销。

由于一般市场进场费用较高,而流动摊贩投资少、成本低、风险小、收效快,无税收和摊位费等各项费用支出,由此成为进城务工人员和部分城郊结合部的农民的首选。

现在的市民需求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流动摊贩以其商品价廉、经营方式灵活、购买方便等特点,能满足一定消费群体的需求,颇受部分市民的欢迎。

流动摊贩禁而不止的主要原因

(一)流动摊贩自身特点。

流动摊贩由于贩卖的商品不同、摊主自身条件的不同、客户市场需求的不同,表现形式也各有不同,具体归类如下:

一是在老小区自发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临时水果蔬菜市场,通常有早市、晚市两个高峰时段,对小区内的交通造成妨碍,过后市场残留大量垃圾,对小区保洁造成负担。

流动摊贩的经营工具比较简单,一辆三轮车或一只篮子或一副挑担都能经营。

因而流动摊贩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与城管执法人员玩“捉迷藏、打游击”的游戏,管理难度比较大。

另外,流动摊贩还具有分布广、复杂性、多样性、反复性等特点。

同时,具有极强的应变性,能根据市场的变化和消费者的需求,及时快速地调整经营内容,最终达到赢利目的。

(二)流动摊贩的利弊。

对经营者来说,由于经营方式简单方便、成本低,有利可图。

而对广大市民来说,购买方便,价格低廉。

但从城市管理角度来讲,流动摊贩的产生,更多的是带来弊的一面,影响市容环境,还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有损于城市整体形象。

同时,少数经营烧烤之类的小吃摊点,由于产品质量无法把关,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特别多。

部分摊主缺斤少两,强买强卖的行为时有发生,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三)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

占道修理清洗机动车辆,污水污染路面,冬天极易结冰,影响交通安全。

从分布情况看,洗车摊、报刊、水果等摊点相对集中在主、次干道,早点、早餐等集中在次干道,占道菜市集中在各集贸市场周边地区或居民区附近,百货、杂品大多集中在背街里巷和城郊结合部。

(四)管理的艰巨性。

流动摊贩是一个社会现象,形成的历史比较长久,要想取缔或规范之,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从流动摊贩本身来说,迫于生活压力,在没有其他更好的谋生途径的前提下,他们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虽然经营过程中存在被城管人员追赶、处罚等风险,但长期的较量之间,使他们已经掌握了一套对付管理的好办法——“游击战术”:

执法人员来了就跑,走了又摆。

同时一旦受到处罚时,有些人还会无理取闹,以此煽动不明真相的市民,来博取他们的同情,使正常的执法活动难以顺利开展。

管理部门通过一两次集中整治、突击整治就打算解决问题的简单工作方式,既收不到良好效果,同时也容易给市民造成管理部门只会应付了事和“拿、罚、粗暴野蛮执法”的不良印象。

目前我县管理部门采取的工作方式主要是以堵为主。

一是管理方式单一。

城管人员多以劝、逐为主,但经常是“你来我走,你追我跑,你走我又来”。

缺乏综合性、多样性、社会性。

二是舆论取向。

由于流动摊贩多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尽管他们违章设摊违反了有关的行政法规,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因其确实为消费者带来了某些方便,所以,很多市民对他们的态度往往是以是否对自己有利为价值取向,在侵犯自己利益时是又投诉又举报,一旦与自己的利益无关时,则熟视无睹、置若罔闻,甚至为其说情,干扰城管人员的正常管理工作。

三是管理的阻力和压力大。

由于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严重,对抗性较强,暴力抗法的事件时有发生。

另外,还有部分市民不理解、不支持城管工作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这些情况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心理都形成一定程度的压力,使得管理人员在管理中有畏惧心理,担心管理不足或管理过严会引起社会矛盾,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加强当前常州市流动摊贩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我们先来看看外国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模式:

法国的依法化管理。

法国对于市政管理中类似的问题,通常先是由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社会调查统计部门通过调查,核实、了解相关问题,然后提出解决方案及立法管理的相关建议,政府在经过与专家的磋商并听证之后,提出相关法案交由立法机构讨论成法,或者在原有法律基础上进行补充与修改。

因此可以说,依法管理与服务是法国市政管理的核心。

法国没有城管这个部门,城市管理由警察和宪警依照法律进行。

流动摊贩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而且还受到其它相关法律的约束,法国对于无照又无身份证的外国偷渡客乱摆摊也比较严格,一般情况是将人带走,但不没收财物。

另一方面,在法国,流动摊贩摊经营证照的办理非常便捷,本人直接办理、邮寄或者网上投寄都行;符合法律条件的经营者,还可以依据相同的渠道申请补助、贷款和减免税,只要满足法规要求的条件,经营者足不出户,便可办好一切减免手续。

泰国的人性化管理。

在外人看来,泰国首都曼谷对流动摊的管理近乎空白。

流动摊贩们看似随心所欲。

其实,市政当局并不是撒手不管,而是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登记、管理。

按规定,只能在指定的街区摆摊。

整个曼谷市指定的设摊街道有268条,合法登记的小摊有1万多个。

可能是管理不够严格,以至于全市还有另外1.5万个小摊没有登记,它们占据了466个街区,非法的比合法的还多。

泰国政府对流动摊贩管理的理念是:

这些弱势群众的生存权比市容重要,也比市民走路的便利更重要。

不让他们摆摊,可能很多人就会被逼去偷去抢,影响整个社会安定。

对于没有得到许可的流动摊贩,也有管理人员去查,但一般以轰跑为准则。

有时真抓住了,处罚相对较少,但不没收小推车之类的工具。

政府规劝流动摊贩:

最好给行人留出1米宽的过道。

曼谷市政府还制定了一个10年计划,通过提供其它的就业途径,让非法流动摊贩主动退出市场。

泰国的这种管理方法的显示:

人性化的服务是保障,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流动摊贩的基本生存权利。

韩国的区域化管理。

韩国的流动摊贩已经从过去的比较单一的小吃摊,发展到花店、寿司店、服装店、日用品店,可谓种类繁多难以计数,而这些店又大多装饰得很有个性的移动商店,人们甚至称之为“道路文化”。

在韩国,流动摊贩一般是不用缴纳税收的,只要你加入“小摊业主协会”,获得批准后就可以摆摊了。

政府在允许摆摊的区域和时间上划分清楚,不仅有利于执法,城管执法部门区别对待,同时也有利于流动摊贩自觉遵守。

香港的统一化治理。

香港是一个人口繁多、街道狭窄的城市,但是到过香港的人都有一个明显的感受,这里的城市街道干净整洁、管理井丼有条。

香港对街头小贩的管理部门主要是香港食环署,食环署非常重视对流动摊贩的管理,对小商小贩采用审批管理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规范管理,效果良好。

香港的公众街市和熟食市场的档位,以及持牌流动小贩等,均由食环署统一审批发牌、统一管理,审批与监管合一,监管力度很大。

而内地是工商部门审批发放牌照,城管部门进行日常市容卫生管理,造成批、管脱节,城管不能进行收牌处理,管理力度非常小。

香港的行政执法体系比较统一、健全、有力,实行警署、行政执法、法院一体化,食环署与警署、法院形成了有机的效率极高的执法体系,增强了政府管理城市的力度,提高了执法效率。

香港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法规也比较完善,并且处罚力度大、震撼力强,处罚力度大、震撼力强。

对随地吐痰、乱抛垃圾、非法张贴、犬只粪便污染街道4项可以判拘役高至6个月;在店铺6米范围内积存垃圾的,由执法人员书面通知业主1小时内清理完毕,否则会被检控,初犯最高罚款为5000元,再犯最高罚款达1万元;食肆违例占用公共地方,一经裁定,最高可被罚款1万元及监禁3个月,滞交每日加罚300元,等等。

香港的城市管理罚款不手软,但罚得有规矩、讲文明、令人信服。

香港针对小贩的检控流程按照一套既定程度执行。

当警告无效后,贩管队会进行检控执法,召唤突击队搬走小贩货物,并拘捕违例小贩,然后到附近警署落案起诉,待法庭审讯。

国外治理流动摊贩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但是,每个国家流动摊贩问题因受本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而有所不同。

在学习他国经验的同时,必须立足我国实际情况,不可完全照搬照抄别国解决流动摊贩问题的方法。

实践证明,对流动摊贩一味采用"禁止"的手段是行不通的,反而容易滋生其他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

因此,需要调整思路,因势利导,转变政府职能,寻求新的突破。

常州市流动摊贩在给城市居民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

摊点附近乱丢垃圾,影响市容环境;在热闹路段摆摊、加剧交通拥堵;出售的食品不卫生、不安全等。

鉴于以上分析,建议在转变观念和思路,给予流动摊贩以合法地位的基础上,进行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科学管理,总的指导原则有如下三点:

(一)总体指导原则

1、分种类管理。

在不影响城市公共秩序及市容的前提下,应对流对摊贩进行区别对待、科学管理。

如对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纳入社区服务范畴,由社区进行管理;对社会便民、利民设施不足(例如农贸市场不足)的区域,可由规范化管理的流动摊贩来补足,对于饮食、烧烤之类的摊贩对环境卫生影响较大,应加强卫生管理;总之,对食品流动摊贩管理、对售卖农产品流动摊贩管理、对摆售一般商品流动摊贩管理要区别对待,在管理过程中分清不同的侧重点。

2、分区域管理。

分区域管理主要是对城市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管理标准。

重点地段实施一级管理,禁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对城市美观、市容市貌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区域,可以允许个别流动摊贩存在。

例如对于城市外围的空地、车辆较少的道路边,在不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允许流动摊贩或农产品直销点在这些地方设摊经营;但在主要交通干道、城市主要旅游景点等区域,要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造成交通堵塞、影响城市形象等负面现象的产生。

3、分时段管理。

按不同的时间段进行管理,有效避免按区域管理带来的操作不足,如对一些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多的地方,在市民上下班或交通高峰来临之前以规范为主,过了时限执法部门要再严格管理,形成大众认可的“潜规则”。

还有在一些节假日、或者特殊庆祝活动日,可以允许流动摊贩到人流聚集的地方、或者人流如织的公园等地兜售应节礼品、应节饰品,例如国庆节,向路人售卖小红旗等。

(二)针对我市具体情况提出的措施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改善执法环境。

流动摊贩的整治瓶颈主要集中在群众对城管工作的误解。

往往认为城管整治流动摊贩是踹人饭碗,欺压弱势群体,只要城管与流动摊贩发生冲突,一定都是城管的错。

面对误解,只有让群众先了解实情,才能让他们理解对流动摊贩进行规范管理的必要性,这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城市管理部门的宣传应该是多层面、多形式的,不但要通过新闻媒体让群众知晓流动摊贩阻碍交通,在卫生、安全方面的隐患,了解城市管理的必要性;更应该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兴传媒宣传执法工作,让我们的执法过程透明化,让社会看到我们的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让谣言不攻自破,寻求社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1)制订相关政策法规

建议我市出台《早夜市及便民服务摊点管理暂行办法》、《流动摊贩卫生管理暂行条例》等政策法规,对流动摊点周边卫生管理进行规范,以增强摊主的卫生意识和市民的认同感。

同时城市管理部门对。

(2)执法严谨态度温和

在美国城市的市政管理部门里,没有一个独立的“城管”部门。

警察就是惟一的执法人员,负责保障地区的交通、公共卫生和市民安全。

美国法律规定,警察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检查个人的各种证件,包括驾驶证、商贩的营业执照等,但是他们的处理方式相对温和。

发现了无照经营的小贩,美国警察所做的主要惩罚是开份罚单,将无照小贩的名字记录下来,送到该地区的资料中心备案。

但是并不没收他的物品,大多数时候只是将人赶离售货地点完事。

但是如果同一个人屡罚屡犯,那么他就要有铁窗之灾了。

流动摊贩的处罚,可以仿效美国、香港,制订比较完善的处罚条例,明确处罚标准、处罚条件、处罚程序等规定,方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并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执法部门依法办事,不滥用权力。

(3)推行许可证政策

在常州市内所有流动摊贩,进行经营,都需要提前向住地或经营地市政府提出申请,由政府签发“许可证”才可以出卖物品。

“许可证”有短期证和长期证两种。

经营时间超过90天以上的,要申请长期证。

“许可证”上有经营者姓名、“许可证”号码、经营项目名等,任何人只要提供个人证件、联系地址和电话、货物的合法来源、合作者之间的书面协议书等文件,然后填写申请表,只需数日就可以得到批准。

 2、采取疏堵结合,实施综合整治。

对于流动摊贩的管理就不能一味取缔,而应像大禹治水一样疏堵结合。

一方面,仔细研究某一区域流动摊贩出现的场所和时间段,本着“不影响交通、市容市貌,方便群众”的原则,开设临时摊点、定期市场等,帮助流动摊贩有序经营、固定经营。

城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可以有效化解与流动摊贩的冲突矛盾,也满足了普通市民的需求。

另一方面,对于拒不接受劝告和整改的流动摊贩,要根据不同的违规情况采取不同的执行策略,做到程序到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建议公安部门全程参与,一旦遇上纠缠、对峙的情况,及时出面保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根据季节调整工作时间,开展不定时巡查,定人、定时、定岗、定责任,落实高峰岗、错时岗等,确保长效管理。

(1)推行引摊入巷政策

建议在我市实行引摊入巷的举措。

在不影响市容、不妨碍交通的背街小巷、街角巷口等地方划定专门区域,设立流动摊贩专卖市场、便民服务摊点,为市民提供缝补、修自行车、擦鞋、理发等便民服务,提供给市民更多的价廉物美的商品。

在全市规划出多个合理的场地,引导流动摊贩入场经营。

(2)允许设立早市、夜市

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在某些人流量较多、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置早餐专卖点、早市和夜市,鼓励流动摊贩开展早市、夜市经营,不仅可以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民服务,而且为流动摊贩们又增加了一个经营空间。

但是要严格把握时间的控制,在上下峰高峰期就坚决不能摆设,否则就会造成交通堵塞。

积极为弱势群体开辟免费或低收费的跳蚤市场、夜市、周末市场等“绿色市场”,引导流动摊贩进场经营。

(3)城中心社区管理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对走鬼登记造册,便于城管管理,只是身份合法化后,选定经营区域较困难。

以广州的经验看,周边城区可以试点,但主城区选点困难。

选点要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居民生活秩序,不影响市容市貌,按照这“三个不”,主城区几乎无空间可选,城乡结合部比较可行。

在主城区如何选址?

可以在社区闲置用地且人流量集聚地带选址,低成本、小面积、多网点逐步推进,例如可在社区内划定区域限时限地摆卖,十分可行。

可借鉴武汉的做法,即由街道或社区统一登记管理流动摊贩,物业公司参与管理,颁布市场一个总营业执照。

实行街道管理,则费用由街道收取并开支,或社区管理,则由社区负责收费。

3、实效管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流动摊贩的反复性极强,如果管理上一有所松懈,就会很快出现回潮现象。

多次的工作经验证明,对流动摊贩要“三分治七分管”,采取分类管理办法,因地、因时、因人制宜。

通过常抓常管,务求实效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真正达到治标又治本的效果。

一是实行区域分类管理。

可以将城区管理区域进行划分,分成“绝对禁止区域”:

主街道、广场等摆摊造成通行不便,严重影响市容的地区;“相对禁止区域”:

妨碍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区域;“允许区域”:

不影响交通和居民休息可以经营的区域。

二是实行时段管理。

对于相对禁止区域、允许区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出时间段,允许其在规定时间内经营。

(1)严格流动摊贩申请条件

临时经营区实行准入制度,户籍人口凭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经营申请;外来流动商贩凭广州市居住证、在穗固定住所证明和身份证,向居住证颁发街道流动商贩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经营申请。

首先要优先照顾本地户籍的困难群体、下岗失业、本市残障、低保五类特殊群体及法律法规明确的群体,条件成熟时可采用拍卖等方式确定经营者。

所有临时经营准入证件的有效期为一年。

对流动摊贩申请人的条件限制,一是为了照顾广州市家庭困难人士;二是为了鼓励困难者,自力更生、自主创业、勤劳致富;三是体现城市管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同时设立举报制度,如果有人虚报信息、假造材料等获取许可证,一经查实,将受到严厉处罚。

(2)由街道、社区代收税费

对于在市中心区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在小区或街道内划出合适区域,作为流动摊贩经营场所,向社区或街道颁发一个总的许可证,这种情况下,如何对流动摊贩进行征税?

我们认为首先由社区或街道代收费用,社区或街道代收费用后,每隔两个月或一个季度向当地所属地税局纳税。

郊区地方、城乡结合部流动摊贩经营场所也可以参照市中心区方法执行,同时将入场经营的管理权下放给社区与街道,持有长期许可证(90天以上)的流动摊贩每月定期向街道或社区缴纳税费,持有临时许可证的流动摊贩每日按10元/天左右标准向街道或社区缴纳税费(不包括街道或社区向其收取的相关卫生、管理费用)。

(3)临时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假若申请人只是因为临时原因,摆卖地摊,则可以申请临时许可证。

临时许可证的申请可以放宽户口限制,并且对临时许可证的申请手续要求简单、便捷,即时申请、即时办理。

但是为了避免外地人申请过多,对本地流动摊贩造成冲击,可以规定同一外地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一年内申请临时许可证不得超过2次,并且全市将建立统一的流动摊贩电子管理网络,并且实现各区、各街道、各社区联网,从而可以杜绝同一外地人向不同区县申请,而各区县信息不畅通,造成管理上的漏洞,给人以可乘之机。

同时统一化电子管理,可以规范整个广州市流动摊贩市场,为城市管理者提供翔实的数据与资料。

(4)流动摊贩必须持证售卖

无论是临时许可证还是长期许可证的流动摊贩,每日进行经营活动时,必须胸戴相应证件,证件由城管部门统一发放,上面写清该经营者姓名、经营范围、许可证号码等资料,消费者购买时有权利了解售卖者这些相关信息,假若购买者买回的商品出现重大故障,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追本溯源,找回售卖者。

此举还可以进一步严格食品流动摊贩的责任,保证其出售的食品安全、干净。

即使在节假日、在人流聚集地兜售应节饰品的小贩,也是该人流聚集地附近持有许可证的小贩,也要佩戴胸卡。

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市民认识,只能从佩戴胸卡的流动摊贩手里购买商品,如果没有佩戴胸卡,则说明该小贩是无证经营。

4、加强引导,做好服务。

提高管理执法力度,以建设和谐城市为出发点,既要规范管理,又要加强宣传引导,提供热忱服务。

(1)政策引导。

出台针对流动摊贩群体的提供发牌经营或提供专营区的优惠政策,要求其诚实守信、服从管理,否则这种经营权将面临被暂停或收回的风险。

流动摊贩为了能继续拥有这种好处,必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从而促进不同群体之间利益平衡。

(2)服务到位。

在绝对禁止区域要张贴明显标志,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工作。

在允许摆摊区域,强化后勤服务,如统一管理、供应水电、卫生保洁、食品质量监管等一系列配套的服务和工作。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的执法力度,对禁而未止、严重影响市容交通的摆摊行为要依法管理,重拳打击,而不能执法软弱,半途而废。

总而言之,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管理部门长期不懈地去努力以及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研究创新管理方式方法。

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监督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需要广大群众切实增强市容维护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一个更加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才能享受美好家园带来的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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