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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破陋习》相关资料.docx

1、孙中山破陋习相关资料孙中山破陋习相关资料作者:佚名转贴自:转载点击数:283本文所述事件年代久远,与学生的生活实际有一定距离,我再补充一些相关资料。孙中山先生1866年11月12日,孙中山在广东省香山县翠亨村一个佃农家庭出生。他幼名帝象,学名文,字德明,号日新,后改号逸仙,旅居日本时曾化名中山樵,中华民国成立后,人们称他为中山先生。为了纪念他推翻满清,建立共和的伟大功勋,广东省香山县于1925年4月16日改名为中山县。1940年,国民党政府立孙中山为国父。孙中山先生生平1866年11月12日孙中山出生于翠亨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10岁入村塾读书,12岁到檀香山读书,17岁时回国。1884年与本

2、县卢慕贞女士结婚。1886年至1892年先后在广州、香港学医。毕业后,在澳门、广州行医,并致力于救国的政治活动。1894年上书李鸿章遭到拒绝,遂再赴檀香山,创立兴中会,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主张。1905年在东京成立中国同盟会,系统地提出其三民主义思想,并与保皇派进行了激烈的论战。1895年至1911年策划多次反清武装起义,屡遭挫折而斗志弥坚。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得到各省响应,导致清朝专制统治的覆灭,是为著名的“辛亥革命”。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政体。1912年4月卸大总统职,致力于经济建设的宣传。袁世凯窃

3、据大总统职位后阴谋复辟帝制,孙中山乃于1913年发动“二次革命”反袁。1914年在日本组织成立中华革命党。1915年与宋庆龄结婚。1917年,在广州召开非常国会,组织中华民国军政府,被推举为大元帅,开展护法运动。1919年改组中华革命党为中国国民党,担任总理。1921年,非常国会又于广州议定组织中华民国正式政府,孙中山就任大总统,再举护法旗帜。1923年,孙中山第三次在广州建立政权,成立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复任大元帅。同年接受苏俄和中国共产党的建议,决定国共两党实行合作,以推进国民革命。1924年1月召开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改组了国民党,重新解释其三民主义。同年秋,冯玉祥发动“北京政

4、变”,孙中山应邀北上,共商国是。1925年3月12日,因肝癌不治,逝世于北京。孙中山革命思想的萌芽跟许多农家孩子一样,孙中山在童年时就得上山砍柴,年龄稍大一点时,就下田插秧除草,有时还跟他的外祖父出海捕鱼。7岁时进私塾读书,背诵三字经、千字文等中国古书,同时练习毛笔字。10岁他入陆家祠堂,学四书五经。孙中山勤奋求学,成绩突出。11岁时,他常在屋子门前大榕树下,听太平天国老兵讲述太平军抗清的故事。满清腐败,人民群起反抗的事深植在他小小的心灵中。在乡间,他看到女子被强迫缠足的痛苦,看到奴婢被主人随意毒打的残酷,看到乡人聚赌的沉沦,看到官兵欺压良民的野蛮他感到非常伤心和愤怒。他萌起了要到外面世界看看

5、的念头。1879年,13岁的孙中山随母亲乘轮船到檀香山去找他大哥。抵达檀香山后,孙中山先进入教会学校意奥兰尼中学就读,三年后肄业,英文成绩为全班之冠。夏威夷王加剌鸠亲自颁奖。1883年正月,再到夏威夷最高学府奥阿厚学院读预科班,半年后肄业,当时孙中山未满17岁。1883年6月,孙中山乘坐轮船回返中国。轮船进入中国海域后,就遇到清朝税吏的勒索,孙中山进一步感受到清朝的腐败。他回到翠亨村后,看到的还是一个苛捐杂税的的中国。村民保守,私塾教学仍然沿袭旧规,背诵强记,很少有心智的启迪。孙中山在翠亨村时,常常和孩子们讲述太平天国、拿破仑和华盛顿的革命事迹。有一天,他和陆皓东带着一群小孩出去游玩时,经过北

6、极殿,见到许多人在那儿跪拜。他走上前去,将神像的手折断。引起村民极大的不满。孙达成老先生为了息事宁人,拿出十两银子来修复神像。孙中山见在家乡呆不下去,于是到香港继续求学。1883年11月,17岁的孙中山离开翠亨村,到香港拔萃书院读英文,课余时,请香港道济会堂长区凤墀补习中文。区凤墀替孙中山改号“逸仙”。在香港接受美籍牧师喜嘉理的洗礼,署名“日新”。孙中山认为基督救世的宗旨与革命相通,他信教重在精神,而不墨守成规。取名“日新”,体现出他去旧迎新,接受新事物的精神。古代妇女缠足之谜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

7、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始于何时,裹足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却始终是一个谜。缠足起源的传说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

8、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

9、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宋代已有缠足记载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

10、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

11、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

12、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小脚为何称“金莲

13、”讲到“三寸金莲”,人们不禁要问,妇女因缠裹而成的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金莲”与小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娘的脚。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

14、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

15、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中国历史上最残忍,时间最长、迫害人最多的“刑罚”要算是给妇女缠足了。缠足是把脚趾头的骨头弄折了,再踩在脚底下,踩一辈子。缠足要受尽痛苦,不缠足则也许会付出更惨重的代价。女子缠足是从哪个朝代开始的,至今没有定论。比较多的看法是,南唐后主李煜有个宫嫔叫银娘,纤丽善舞,乃命做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做品色瑞莲,令银娘以帛缠足,屈上做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银娘因此得宠于李后主,于是宫女纷纷仿效,以后就逐渐推广到民间了。到了宋代中后期,女子缠足的现象就越来

16、越多。辍耕录云:“元丰(宋神宗年号)以前犹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为耻。”这大概是符合事实的。到了南宋时,对歌妓的要求有“四绝”:“脚绝,歌绝,琴绝,舞绝”。可见已把缠足作为选美评美的一个标准。到了宋末,人们又进一步地“以大足为耻”,女子如果不缠足、不穿耳,就要被人耻笑了。入元以后,妇女“人人相效”缠足,对不缠足的下层女子反而给以轻薄奚落,说是“半截美人”、“大脚仙”等,大脚女子甚至连出嫁都难。“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女子缠足是要蒙受极大痛苦的。据记载,女子缠足约从四五岁开始,讲究的人家挑八月二十四日这天给女孩裹小脚。缠时先将脚拇趾以外的四趾屈于足底,用白棉布条裹紧,取其涩而不易松。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白天家人挟之行走,以活动血流,夜间将裹脚布用线密缝,防止松脱。到了七八岁时,再将趾骨弯曲,用裹脚布捆牢密缝,以后日复一日地加紧束缚,使脚变形,最后只靠趾端的大拇趾行走,要缠到小瘦尖弯香软正”才算大功告成。古代女子缠足还有一些工具,如“缠足凳”即为一例,它有个轱辘柄,可以把裹脚布缠得很紧,使女子的脚被缠得更小,而被缠女子的痛苦就不用说了。本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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