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目1 总则1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 建筑3.1 一般规定3.2 早期核辐射的防护3.3 主体设计3.4 口部设计3.5 辅助房间设计3.6 内部装修4 结构4.1 一般规定4.2 核爆炸地面空气冲击波、土中压缩波参数4.3 荷载及荷载组合4.4 结构动力计算4.5 常用结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4.6 内力分析和截面设计4.7 构造规定4.8 临战加固4.9 消波系统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5.1 一般规定5.2 防护通风录5.3 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5.4 空气调节5.5 采暖5.6 柴油发电站和蓄电池室的通风6 给水、排水6.1 给
2、水6.2 排水6.3 洗消6.4 柴油发电站的给排水及供油7 供电、照明7.1 一般规定7.2 电源7.3 电力线路及敷设7.4 电力、照明7.5 接地7.6 柴油发电站附录A常用结构构件对称型基本自振圆频率计算附录B悬板活门参数附录C无梁楼盖设计要点附录D钢筋混凝土反梁设计要点附录E浅埋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传热量计算附录F深埋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传热量计算附录G本规范用词说明总 则1.0.1为在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中正确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建设方针,使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4级、4B级、5级和6级的
3、各类防空地下室设计。1.0.3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采光照明和给水排水等方面,应采取使其充分发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应措施。1.0.4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术语和符号 术语2.1.1平时 peacetime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协的时期。2.1.2战时 wartime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2.1.3临战时 imminence of war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的时期
4、。2.1.4 冲击波 shock wave空气冲击波的简称。核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面的纵波。2.1.5冲击波超压 positive pressure of shock wave冲击波压缩区内超过周围大气压的压力值。2.1.6地面超压 surface positive pressure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的冲击波超压峰值。2.1.7土中压缩波 compressive wave insoil核爆炸作用下,在土中传播并使其受到压缩的波。2.1.8核爆动荷载 dynamic load of nuclear blast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土中压缩波对防空地下室结构形成的动荷载。2.1.9主
5、体 mainpart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如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中的最后一道密闭门以内部分。2.1.10清洁区(密闭区)airtight space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2.1.11染毒区(非密闭区)airtightless space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核爆动荷载作用,但允许染毒的区域。2.1.12防护单元 protective unit在防空地下室中,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2.1.13抗爆单元anti-bomb unit在防空地下室中,用抗爆隔墙分隔的使用空间。2.1.14人防围护结构 surrounding struc
6、ture for civil air defence防空地下室中承受冲击波或土中压缩波直接作用的顶板、墙体和底板的总称。2.1.15临空墙 blastproof partition wall防空地下室中一侧直接受核爆冲击波作用,另一侧不接触岩、土的墙体。2.1.16口部 gateway指防空地下室主体与地表面的连接部分。包括出入口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竖井、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简易洗消间)、除尘室、滤毒室等。2.1.17主要出入口 main entrance战时空袭以后,人员或车辆进出较有保障,且使用较为方便的出入口。2.1.18防护密闭门 airtight blast doo
7、r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毒剂进入的门。2.1.19密闭门 airtight door用来阻挡毒剂进入的门。2.1.20消波设施 attenuating shock wave equipment设在进风口、排风口、排烟口用来削弱冲击波压力的防护设施。消波设施包括,冲击波到来时即能自动关闭的防爆波活门和利用空间扩散作用削弱冲击波压力的扩散室或扩散箱等。2.1.21滤毒室 gas-filtering room装有通风滤毒设备的专用房间。2.1.22密闭通道 airtight passage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并仅依靠密闭隔绝作用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密闭空间。在室外染毒情况
8、下,不允许人员出入的通道。2.1.23防毒通道 air-lock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具有通风换气条件,依靠超压排风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空间。在室外染毒情况下,允许人员出入的通道。2.1.24洗消间 decontamination room战时专供染毒人员通过并清除有害物的房间。通常由脱衣室、淋浴室和检查穿衣室组成。2.1.25简易洗消间 simple decontamination room供染毒人员清除局部皮肤上有害物的房间。2.1.26口部建筑 gateway building在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通道敞开段上方建造的地面建筑物。2.1.27防倒塌棚架 coll
9、apse-proofshed设置在出入口敞开段上方,用于防止口部堵塞的棚架。棚架能在预定的冲击波和地面建筑物倒塌荷载作用下不致坍塌。2.1.28人防有效面积 effective floor area for civil air defence能供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其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之差。2.1.29掩蔽面积 sheltering area供人员掩蔽使用的有效面积。其值为在防空地下室的有效面积中扣除下列各部分面积后的面积:口部房间、通道面积;通风、给排水、供电等专业设备房间面积;厕所、盥洗室面积。.2 符号P核爆炸地面冲击波超压;Pm核爆炸地面冲击波最大超压; Ph土中深处压
10、缩波的最大压力; c核爆炸地面冲击波作用在结构上的动荷载;e结构构件的均布等效静荷载; qi平板门门扇传给门框墙的压力; t地面冲击波正压作用时间; toh土中压缩波升压时间; 1地面冲击波按切线简化的等效正压作用时间; 2地面冲击波按等冲量简化的等效正压作用时间;V0土的起始压力波速; v1土的峰值压力波速; 土的应变恢复比; 波速比; K土中压缩波作用于结构顶板的综合反射系数; 核爆动荷载作用下土的侧压系数; 核爆动荷载作用下整体基础的底压系数; Kd结构构件的动力系数;结构构件的允许延性比;核爆动荷载作用下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数; 1饱和土的含气量。建筑.1一般规定 3.1.1防空地下室的
11、位置、规模、战时及平时的用途,应根据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地上与地下综合考虑,统筹安排。3.1.2掩蔽人员的防空地下室应布置在人员居住、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m。3.1.3防空地下室距甲类、乙类易燃易爆生产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不应小于100m。3.1.4根据战时及平时的使用需要,防空地下室之间宜在一定范围内连通。3.1.5防空地下室的室外出入口、进风口、排风口、排烟口和通风采光窗的布置,应符合战时及平时使用要求和地面建筑规划要求。3.1.6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当因条件限制需要穿过其顶板时,只允许给水、采暖
12、、空调冷媒管道穿过,且其公称直径不得大于75mm。凡进入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3.1.7进排风机室、水泵间及其它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房间,应根据其噪声的强度和周围房间的使用要求,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据其噪声的强度和周围房间的使用要求,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3.1.8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战时防护及使用功能要求,平战结合的工程并应满足平时使用要求。当平时使用要求与战时防护要求不一致时,设计中应采取平战功能转换措施。采取的转换措施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防空地下室的功能转换。3.1.9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设计,应根据战时功能和防护要求划分染毒区与清洁区。染毒
13、区应包括下列房间或通道:(1)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除尘室、滤毒室、简易洗消间或洗消间;(2)医疗救护工程的分类厅及其所属的急救室、厕所、染毒衣物存放间等;(3)柴油发电机室及其进、排风机室、贮油间等;(4)汽车库和工程机械库的停车部分;(5)战时不需要防毒的其它房间或通道。3.2早期核辐射的防护3.2.1防空地下室室内早期核辐射剂量的设计限值(以下简称剂量限值)应满足表3.2.1的要求。注:Gy为人员吸收放射性剂量的计量单位,名称戈瑞。防空专业队系战时担负防空勤务的各专业组织,包括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通信、运输、治安专业队。配套工程包括:区域电站、区域水源、核生化监测中心、
14、警报站、食品加工站、物资库加工车间、人防通道等。3.2.24级及以下的防空地下室,其室内剂量限值为5.0Gy的房间或通道可不进行防早期核辐射验算。3.2.3防空地下室顶板上面覆土的最小厚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hthszd1(3.2.3)式中: ht覆土最小厚度(m); hs土体最小防护厚度(m),可按表3.2.3确定; 材料换算系数,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石砌体可取1.4;对砖砌体可取1.0; 1包括上部建筑底层混凝土地面厚度在内的防空地下室顶板厚度(m)。3.2.4当防空地下室上方设有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且满足下列各项要求时,其顶板上面可不覆土:3.2.4.1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的外墙,战时没
15、有门窗等孔口;3.2.4.2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的顶板最小厚度应满足下式要求:式中:dg顶板最小厚度,对空心楼板系指折算成实心的厚度();z1,zg分别为地下室顶板,管道层顶板的材料转换系数;其值可取第3.2.3条中的值。3.2.4.3高出室外地面的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外墙的最小厚度,应满足下式要求:3.2.5全埋式防空地下室外墙顶部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其最小防护厚度ts应满足表3.2.5的要求(图3.2.5)。3.2.6非全埋式的6级防空地下室,其室外地面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外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3.2.75级及以上的防空地下室,其阶梯式、坡道式室外出入口不宜采用直通式。6级防空地下室,其通道长
16、度可按建筑需要确定。5级防空地下室,当通道具有一个90拐弯时,其通道长度可按建筑需要确定。4级和4B级防空地下室,当通道具有一个90拐弯,且通道净宽不大于2m时,其通道最小长度应满足表3.2.7的要求;当通道净宽大于2m时,其通道最小长度应乘以修正系数,其值可按下式计算:3.2.85级及以上的防空地下室,其室内出入口不宜采用无拐弯形式。当室内出入口具有一个90拐弯时,自防护密闭门至最后道密闭门之间的通道(亦称内通道)最小长度,应满足表3.2.8的要求(图3.2.8)。(2)安全验收评价。3.2.9符合第3.2.7条要求的室外出入口,其临空墙最小防护厚度应满足表3.2.9的要求。影响支付意愿的因
17、素有:收入、替代品价格、年龄、教育、个人独特偏好以及对该环境物品的了解程度等。3.2.10室内出入口临空墙最小防护厚度应满足表3.2.10的要求。3.2.11附壁式室外出入口,其临空墙的最小防护厚度应满足表3.2.11的要求(图3.2.11)。对于安全预评价的内容,要注意安全预评价的目的、时间,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等知识点。(四)安全预评价内容3.2.12当钢筋混凝土临空墙厚度不能满足最小防护厚度要求时,可按下列方法之一进行处理:3.2.12.1采用砌砖加厚墙体。复合墙的总折算厚度不应小于最小防护厚度。其总折算厚度可按下式计算:(1)内涵资产定价法dbr附加砖砌体厚度(mm)。3.2.12.2
18、临空墙内侧的房间,战时不得作为人员工作或掩蔽使用。4.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3.3 主体设计3.3.1专业队掩蔽所和人员掩蔽所的面积标准和室内净高应按表3.3.1采用。其它工程的室内净高不宜小于2.4m。3.3.2专业队掩蔽所、人员掩蔽所和配套工程应按表3.3.2的要求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3.3.3相邻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当墙上开设连通口时,应在门洞的一侧设置抗爆挡墙(图3.3.3)。抗爆挡墙的材料和厚度应与抗爆隔墙一致。抗爆隔墙和抗爆挡墙均可在临战时砌筑。抗爆隔墙和抗爆挡墙尚应符合以下要求:3.3.3.1采用钢筋混凝土墙时,其厚度不应小于200mm;3.3.3.2采用砖墙
19、时,其厚度不应小于370mm,并应沿墙高每500mm配置36通长的钢筋,且应与钢筋混凝土墙(柱)拉结。(二)安全预评价范围3.3.4防空地下室中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应自成系统。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设置防护密闭隔墙。当墙上开设门洞时,应在其两侧设置防护密闭门。若相邻防护单元的防护等级不同,高抗力的防护密闭门应设置在低抗力防护单元一侧;低抗力的防护密闭门应设置在高抗力的防护单元一侧(图3.3.4)。目前,获得人们的偏好、支付意愿或接受赔偿的意愿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类:从直接受到影响的物品的相关市场信息中获得;从其他事物中所蕴含的有关信息间接获得;通过直接调查个人的支付意愿或接受赔偿的意愿获
20、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课主持进行下列工作:3.3.5防护单元内不应设置伸缩缝或沉降缝。当在两相邻防护单元之间设置伸缩缝或沉降缝,且需开设门洞时,应在两防护密闭隔墙上分别设置防护密闭门(图3.3.5)。防护密闭门至变形缝的距离应满足门扇的开启要求。若两防护单元的防护等级不同时,高抗力防护密闭门应设在高抗力防护单元一侧,低抗力防护密闭门应设在低抗力防护单元一侧。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资质管理3.3.6染毒区与清洁区之间应设置整体浇注的钢筋混凝土密闭隔墙,其厚度不应小于200mm,并应在染毒区一侧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光。当密闭隔墙上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密闭措施;在墙上开设门洞时,应设置密闭门。3.3.7防空地下室顶板底面不宜高出室外地面。5级和6级防空地下室,当上部建筑采用砖混结构时,其顶板底面可高出室外地面。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3.3.7.16级防空地下室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大于1.0m。高出室外地面的外墙必须满足战时各项防护要求。3.3.7.25级防空地下室,当地应具有取土条件;其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大于0.5m;并应在临战时覆土(图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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