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孵化场地租赁合同孵化器企业孵化协议书编号: 孵化场地租赁合同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岀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并自愿达成如下合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同意将中心孵化场地中的一部分岀租给乙方作办公用,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孵化场地(以下简称场地)基本情况甲方提供的孵化场地位于南京市中华路 420号江苏省科技创业大厦内,场地编号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上述场地仅限于乙方科研办公之用。 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改变场地用途。 乙方员工不得在场地内留宿。、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租 金(元)技术
2、服务费 (元)合 计 (元)乙方按年向甲方交纳租金及服务费,先缴后用,缴纳期限为上一合同期限最后一个月的前 内。首期租金及服务费的缴纳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由乙方一次性缴纳给甲方。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缴纳租赁合同保证金 元和房屋押金 元。该保证金和押金随首期租金及服务费一并缴纳。合同保证金和押金在乙方依约履行完本合同,并经甲方对房屋验收合格 (详见附件1)办完退房手续后7日内由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本合同期间,乙方所缴合同保证金和房屋押金不计息。四、场地交付及期限7日内将场地交付乙方。甲方提供场地应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首期租金及服务费、合同保证金后为腾空房屋。甲乙双方应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3、。乙方搬岀时,其所做装修或改造形成的附着物必须全部拆除,并恢复场地原状。甲方负责岀租场地的日常维修工作, 乙方租赁期间,其所租场地内相关设施如岀现损坏, 甲方负责相关维修工作,材料费用由乙方支付。六、场地的使用约定租赁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工作,具体约定如下: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安全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安全用电、保密等各项工作,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做到安 全责任落实到单位职工,避免重大、意外事故的发生2、 甲方应配备合理的消防设施,但乙方在运营过程中有特殊要求时,应主动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报甲方备案并配备
4、相应的消防设施或设备,甲方应予以协助。3、 乙方租赁的场地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4、 乙方的作息时间应与甲方的作息时间同步。特殊情况下,乙方临时调整作息时间的,应通知 甲方。5、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大楼的管理要求 ,只能申请中国电信的网络及电话。如发现乙 方私自使用其他网络或电话,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使用。6、 走廊、楼梯、开水间及公用厕所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由甲方派专人负责。场地内部的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双方均有义务维持环境的整洁。7、 合同期间,乙方所消耗的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月按实代为收取。七、 合同的终止与变更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 日内腾空交还场地。 乙方在搬岀时
5、应将场地打扫干净, 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合同保证金中扣除有关的清洁费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按甲方关于退房的有关管理规定及本合同约定, 与甲方办理书面的场地交接手续。乙方搬岀后 日内,场地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 甲方有权处理上述余物。本合同期间,乙方因工作要求需调整租赁场地的或变更租金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期满,乙方如要求继续租赁的, 则需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岀,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期限不续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八、 合同的解除租赁期间,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提岀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双方协商一致,中止合同。协商未达
6、成一致的,本合同继续履行。其中:甲方提岀解除本合同的,应 双倍返还租赁保证金,乙方提岀解除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不返还。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场地, 所缴纳的租金及服务费、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乙方,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由乙方负责赔偿:1、擅自将承租的场地转租、转让、转借的;2、擅自将承租的场地改变用途或擅自与他人调换使用,经甲方通知拒不纠正的;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不当使用场地,影响他人,经甲方通知拒不纠正的;4、利用承租场地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5 、拖欠租金、服务费超过 天的或连续两个月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电费的。6、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能履行本合同第六条“场地的
7、使用约定”,影响中心大楼正常工作秩序。九、违约责任因乙方违反安全、 消防制度, 发生火灾或其它事故而给甲方或其它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 方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乙方逾期支付租金、 服务费或其他费用的, 甲方有权按逾期数额的 / 天向乙方加收滞纳金并有权限制乙方财产或设备的搬出。 因甲方原因如场地权属争议等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场地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因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的, 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半年房租的损失 (按甲方当年收取乙 方房租标准)。十、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场地损坏和造成损失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
8、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经 办 人: 经 办 人:年月日编号:孵化器企业孵化协议书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乙方:为了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 扶持物联网相关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成长,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更好地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孵化服务, 甲方全面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工作, 全权负责孵化企业的管理。乙方自筹资金,开办科技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使所拥有的科 技成果尽快转化,自愿接受甲方孵化管理, 并进入甲方孵化器内创业。
9、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 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孵化对象进驻 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主要项目为:第二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1 、甲方同意在其所有的孵化基地, 为乙方提供孵化场地, 房屋租赁的相关事宜以双方签订的 孵 化场地租赁合同为准。2、甲方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提供政策指导,协助企业落实各项 优惠政策。3、甲方就下列服务给予乙方必要协助: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银行开户、代理记账、专利申请、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服务、培训服务、法律咨询及物业管理等。4、乙方经申请并经甲方审查通过后,可享受甲方关于促进孵化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及资金支持服
10、务,详见孵化器优惠政策。5、甲方支持并协助乙方申报国家、市火炬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嘉定区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各 类计划和基金,并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6、甲方支持并协助乙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产品,成果鉴定、产品鉴定等。7、乙方若在三年内达到毕业条件,可到菊园新区、产业园内购买或租赁办公场地、厂房,甲方 将给予协助。8、组织企业间的联谊活动,交流企业发展经验,开展业务合作。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1、乙方承诺在上海菊园经济发展中心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金真实,具备项目所需要的必要资 金,实地型企业保证按照双方约定的科研开发用途使用孵化器办公场所。 乙方发生工商注册、 经 营范围等事项的变更,应
11、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在变更后 3 日内到甲方备案。实地型企业应自甲方向其交付房屋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入驻孵化器并开展科技项目研发工作。3、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由于经营不当造成的亏损 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债权、债务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4、乙方应甲方的要求需及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甲方承诺将予以保密:1) 企业所有权情况;2) 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料;3) 每季按时如实报送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表 ( 复印件 ),认真完成政府部门交办的各项统计工作;4)每半年按时报送项目孵化进展报告;5)每年底上交在孵企业考核表。5、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履行协
12、议规定,及时交纳水、电、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6、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对孵化企业的一切规章制度,维护孵化器的正常工作秩序。7、根据政府职能部门要求,配合甲方做好有关工作,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8、乙方毕业后,应以上海菊园经济发展中心作为项目开发及生产营销的所在地。第四条 甲方有权在下列情况出现后,书面通知乙方纠正或整改。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纠正整改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承租的房屋, 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情节严重 的,甲方可直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1、乙方属实地型孵化企业的,未按协议规定时间入驻孵化器并开展工作;2、乙方人员及项目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3、乙方未
13、按时提交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未按时提交孵化项目进展报告和年度总结;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改孵化项目;5 、孵化项目的进展情况未达到入孵申请书所预期阶段目标的 60% ;6、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7、进行违法活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8、未能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房租费及其它费用;9、其他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行为。日止,任第五条乙方提前达到上海市嘉定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标准,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书 终止、解除的,双方签订的孵化场地租赁合同以及优惠政策同时终止或解除。第六条 本协议规定的孵化期限暂定为 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提前 30日告知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八条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纠纷,双方同意提请市人民法院诉讼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甲方:(盖章)代表:年 月 日乙方:(盖章)代表: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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