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书范文一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委托人(甲方)拍卖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拍卖标的(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依法拍卖如下拍卖标的:,见委托拍卖标的清单(附件1)。(二)甲方保证委托拍卖标的是甲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见委托方交予拍卖方的证明材料(附件2)。甲方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二条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一)拍卖标的的保留价由甲方确定后填写(见附件1)。(二)保留价需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三条拍卖标的的鉴定、评估(一)拍卖标的需要鉴定的,按下
2、列第项方式鉴定。1.由乙方自行鉴定。2.委托其他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方承担。(二)拍卖标的需要评估的,由方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方承担。第四条拍卖期限及地点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第五条拍卖标的的保管(一)双方约定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标的交给乙方,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二)保管地点:。(三)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于拍卖活动结束之日起日内取回拍卖标的。第六条拍卖标的的展示(一)乙方应于拍卖会举行日前日展示拍卖标的。(二)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拍卖标的展示期前将拍卖标的状况制作清单、图片和实物
3、小样等封样资料交付给乙方。第七条拍卖成交标的的交付(一)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买受人款项后日内凭乙方的有效凭证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二)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第八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拍卖成交,委托方按照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未成交的拍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因拍卖产生的实际费用。第九条、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交齐价款,委托人和买受人产权过户或成交标的交付手续办理完毕日内,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扣除佣金和费用后的成交价款支付给甲方。第十条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一)因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成
4、交价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二)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五、六项履行。第十一条保密双方对保密事项的约定:。第十二条保险双方对保险事项的约定:.(一)甲方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二)拍卖开始前,甲方有权撤回委托,但撤回时应向乙方支付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予以赔偿。(三)委托拍卖标的鉴定或评估的结论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时,乙方有权要求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四)拍卖会现场竞价达不到保留价时,甲方可降低保留价继续拍卖。(五)拍卖流拍
5、后,甲方可连续变更保留价再次拍卖或者撤回委托。(六)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所载标的另行委托他人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否则需承担乙方损失。(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拍卖标的委托他人拍卖;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不得低于拍卖保留价成交。(九)当拍卖活动或委托拍卖标的出现法定中止情形时,乙方应当中止拍卖。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复拍卖,拍卖时间和期限另行约定。(十)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及相关事项通知甲方。第十四条违约责任(一)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未按
6、合同约定取回拍卖标的的,应向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保管费,保管费为每日元;逾期日,乙方有权提存。(二)拍卖成交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或者甲方交付给买受人的拍卖标的与拍卖前展示的不一致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佣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追究乙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因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金额:。(四)乙方低于拍卖标的保留价成交的,应补足成交价与保留价之间的差额,并按下列方式处理:。(五)拍卖成交后,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六)乙方逾期支付成交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日元的违约金。(七)其
7、他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其他约定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附则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3.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拍卖人(盖章):委托拍卖合同书范文二合同编号:委托人(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职务:拍卖行(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国家及本地有关拍卖和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
8、条甲方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如拍卖对象为股权及某些无形资产,以下项目应作相应调整。)1.拍卖物名称:2.品种规格:3.数量:4.质量:5.包装:6.存放地:第二条拍卖标的的交付及其时间、方式: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告知甲方。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乙方将标的交付买受人。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乙方,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为(交物/交单)。第三条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第四条拍卖方式选择如下第种:(1)估低价拍卖(2)估高价拍卖(3)无估价拍卖(4)标卖第五条拍卖期限: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在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第
9、六条拍卖标的的撤回和撤除:1.甲方在拍卖公告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2.甲方在拍卖公告后但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的,除应当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已经发生的等费用及因甲方撤拍而造成竞买人所发生的损失。甲方在约定期限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扣除。3.乙方有足够理由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拍卖活动,并有权追究甲方法律责任:(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甲方声明的不一致;(2)拍卖标的存在甲方未声明的重大瑕疵;(3)。第七条拍卖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约定:因买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八条双方的权
10、利和义务:1.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2.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由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甲方应承担责任。3.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4.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人民币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如乙方先行垫付该项费用的,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5.甲方应按成交总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
11、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6.乙方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7.乙方对其保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8.拍卖结束后,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10.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第九条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
12、%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声明及保证甲方: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
13、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二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三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
14、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甲方:乙方:日期:委托拍卖合同书范文三委托人:拍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人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拍卖人依法公开拍卖:1.拍卖物名称2.品种规格3.数量4.质量5.包装6.存放地
15、第二条拍卖物的交接方式:第三条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第四条拍卖方式:1估低价拍卖2估高价拍卖3无估价拍卖4标卖第五条拍卖期限: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人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拍卖人可随时向委托人要求提供咨询,委托人不得拒绝。2、委托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3、委托人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拍卖人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4、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
16、、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5、委托人应按成交总金额的%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拍卖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6、拍卖人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7、拍卖人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确因拍卖人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拍卖人负赔偿责任。8、拍卖过程结束,拍卖人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于7日内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委托人,不得延误。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委托人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10、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第七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八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件委托人(签章):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营业执照:签约日期:拍卖人(签章):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营业执照: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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