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造价单位鉴定申请书工程造价单位鉴定申请书篇一申请人:李英杰男汉族XXXX年6月10日出生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代理人:北京王文杰律师电话:XXXX年XXXX年076请求事项: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事实及理由:申请人与李问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此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李英杰代理人:王律师电话:XXXX年XXXX年076XXXX年9月8日工程造价单位鉴定申请书篇二请人:男汉族
2、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所地:xx省市县代理人:律师电话:13请求事项: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事实及理由:申请人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此致区人民法院工程造价单位鉴定申请书篇三申请人:广州市XX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号法定代表人:洪XX职务:总经理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市XX酒店有限公司就金隆酒店改造工程
3、中的现场签证XXXX年4.3元、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XXXX年33.69元、水电安装工程XXXX年05.25元、通风工程XXXX年7.29元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事实和理由:XXXX年7月24日,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XX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XXXX年00元增加至XXXX年986.45元,但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XXXX年52.83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此致越秀区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