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记录本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记录本(20112015年) 宜黄县供销社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5月印制 填 写 说 明 1、本簿主要记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2、内容一栏填写活动时的主要情况。 3、每项活动的具体资料另荐卷宗。 4、记录簿应指定人员负责记录和保管。 法制宣传活动 时间: 2011-3-10 地点: 供销社小区 咨询人数: 56 参加对象:小区居民 内容:利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等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围绕“森林防火宣传月”“植树节”的宣传主题,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上播放森林法律知识、开辟森林法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利用手机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植树节、森林防火宣传
2、主题,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热情,促进国土绿化,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法制宣传活动 时间: 2011-12-4 地点: 供销社小区 咨询人数:42 参加对象: 小区居民 内容:利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等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围绕“法制宣传日”的宣传主题,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上播放森林法律知识、开辟森林法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利用手机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宣传主题,激发人们爱林、护林热情,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宜黄。法制宣传活动 时间: 2012-4-3 地点: 供销社小区 咨询人数: 48 参加对象: 小区居民 内容:利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咨询台等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围绕“
3、爱鸟周”的宣传主题,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上播放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法规知识、开辟森林法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利用手机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宣传主题,激发人们爱护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黄。法制宣传活动 时间: 2013-9-4 地点: 供销社小区 咨询人数: 38 参加对象: 小区居民 内容:利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咨询台等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围绕“法制宣传日”的宣传主题,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上播放森林法律知识、开辟森林法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利用手机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宣传主题,激发人们爱林、护林热情,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宜黄。法制宣传活动
4、时间: 2014-3-22 地点: 供销社小区 咨询人数:33 参加对象: 小区居民 内容:利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咨询台等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宣传主题,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上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法律知识、开辟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利用手机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宣传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时间: 2014-8-20 地点: 供销社小区 咨询人数: 35 参加对象: 小区居民 内容:利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咨询台等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活动。围绕“法制宣传日”的宣传主题,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上播放森林法律知识、开辟森林法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利用手机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宣传主题,激发人们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意思。法制宣传活动 时间: 2014-4-6 地点: 供销社小区 咨询人数: 28 参加对象: 小区居民 内容:利用电视台、网站、咨询台等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新物权法活动。围绕“法制宣传日”的宣传主题,在电视台、网站、宣传车上播放物权法律知识、开辟物权法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利用手机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宣传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