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通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通告范文一#市规划,#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决定收回东风大街以南金水路以东的土地使用权。拆迁实施单位已依法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了补偿,涉及该范围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迁补偿后15日内,持土地使用证到我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的,将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地块位于东风大街中段南侧,其四至为:东至五里铺四组土地,南至五里铺四组村民宅基,西至桃园美莎有限公司,北至东风大街,面积:12.XXXX年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通告内容有异议,请于通告之日
2、起15日内提出相关异议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通告范文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决定收回大连长兴岛临港#市地理信息中心位于大连长兴岛街道办事处三堂村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科教用地,使用权面积为XXXX年0平方米,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大国用(20xx)第XXXX年5号。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特此公告。联系电话:#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20xx年10月14日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通告范文三依据中华人民*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位*区龚家湾,B246号规划路以南、T248号规划路(龚家坪东路)以北、兰州玻璃厂家属院以西范围内,总面积为XXXX年0.5平方米(合33.331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用地上的他项权利请自行解除,宗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将依法直接予以注销。若有异议,请持权属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市国土资源局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市国土资源局20xx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