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编码:生产企业:执行年度: 年签订时间:年月日 调拨通知书编号:字 号产规计数单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品格量量价元)名型单(称号位元)数量合1 2 3 4 5 6 7 8 9 101112计(大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写)金额合计: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法规、规定执行。二、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七、结算方式及期限:八、违约责任:九、解决合同争议方式:本合同在
2、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约定事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民爆器材行业行政出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卖单位地址:受单位地址:(专用章)人人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鉴(公)证意见:电话:电话:鉴(公)证机关(章)传真:传真:经办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账号:账号: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发货单位:发货单位: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单位:国防科工委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 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说明本合同文本为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XXXX年9月22日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gf-XXXX年-XXXX年)。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文本一式七联,第一联审批机关存根,第二联供应单位存,第三联发货单位存,第四联发货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存,第五联收货单位存,第六联订货单位存,第七联收货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存。本合同文本自XXXX年1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买卖双方签订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必须使用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