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申报书一、申报资格凡申请承担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据实填报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在申报书封面承担单位处加盖公章。二、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是项目名称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申报项目的唯一代号。填写申报书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填写相应编号。1项目编号共十二位,由报送星火计划省、部委科技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填写。2第14位是年度码,填写申报星火计划的年度。3第57位是申报渠道代码(见国科发计字XX287号文中“项目申报渠道代码”)。4第89#市(区县)代码,没#市(区县)的,一律填“00”。5第1012位是项目序号。项目编号顺序表:年 度申报渠#市(区县)代码项目序号三、项目名称与承
2、担单位项目名称的长度不得超过三十个汉字,承担单位的长度不得超过二十个汉字。四、项目类别项目类别分:引导、重点、重大,由科技管理部门填写。五、项目起止年限项目起止年限一般为三年。六、项目资金情况1. 资金来源:指申报项目所做预算的资金来源,单位为万元(人民币),按年度分别填报。其中,自筹是指除拨款和贷款外,由承担单位自筹的用于项目开发的资金,包括承担单位的自有资金和通过各种方式筹集的资金。2. 资金使用计划:分年度填写。技术转让:指通过技术贸易与服务支出的资金额。实验费:为项目的技术开发从事的试验费用。培训费:为项目的技术开发进行必要的培训费用。七、单位所在地代码、项目所属学科、项目应用行业、预期成果类型见“申报信息”。八、填报时,注意栏目的取值范围或平衡关系,数值栏目一律取整数。九、本项目申报书所规定的指标含义、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要按规定填报。各地方星火计划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计划管理的具体情况补充内容,但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十、本报表的指标定义由科技部星火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