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条 类别员工离职的类别有:终止试用、辞退、开除、辞职、资遣(以上几者均属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辞退和资遣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合同期满等。第二条 终止试用是指公司对新员工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终止试用应提前7天通知员工。第三条 辞退一、符合如下条件者,公司可予以辞退: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2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岗位工作,在公司内部调整没有合适岗位的。3参加岗位培训屡次考核不合格者。4工作态度不佳,屡教不改者。二、辞退由员工所在部门填人事变动表,按相关程序审批。三、辞退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见劳动法相关条款。第四条 辞职
2、1员工辞职,到行政部领取辞职申请表,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报告,报告最后工作日期。2员工离职须遵循有关规定,试用期内员工辞职提前7天、试用期满提前30天报告,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向行政部递交辞职报告,否则将扣除相应未提前天数的工资,对公司进行补偿。3员工辞职以辞职申请表上行政部负责人批准时间为生效日期。4公司安排外出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必须按培训协议相关条款支付相应的费用。5主管级以下人员辞职,经其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员工将辞职申请书交行政部负责人批准,最后报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主管(含主管)级以上人员辞职,还须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五条 开除一、开除是在合同期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
3、出有损于公司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并给予一次性罚款。公司除名员工时相关部门填写奖惩单,通知被开除员工。员工被开除,公司不承担补偿责任。二、开除主管级以下人员,部门经理签字后,将奖惩单交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再报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主管(含主管)级以上人员辞职,还须报集团公司备案。副经理级(含)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有权除名员工: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2 严重渎职失职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3 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判刑的。4 因个人行为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5 员工手册或公司
4、制度中的其它符合开除条款规定的。四、开除员工时,相关部门在离职结算清单后必须附上已签署的奖惩单。第六条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一、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1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后,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通知员工本人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合同。2行政部须在合同到期二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行政部。行政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向员工下达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二、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指合同期满,员工不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合同到期一
5、个月前,通知行政部和工作部门合同到期不再与公司续签合同。第七条 离职面谈员工离职,由各分(子)公司行政部进行面谈,以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情况及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问题。第八条 离职工资结算1员工于最后工作日到行政部领取离职手续移交清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移交手续。2无论员工因何原因离职,都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将扣除其未核发的离职工资。3离职员工办理完移交手续后,将离职手续移交清单送交行政部,按离职工资结算清单进行核算,并批准后,到财务部领取所得款项。4若员工相关手续未移交清楚,不予核发离职工资。第九条 工作移交及相关责任一、工作移交包括:工作衔接、文件、资料、档案、客户关系、信息系统权限等,部门主管须对工作交接情况负责。二、对于员工自动离职而未及时申报的,经行政部查实后,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负责人须承担责任。对于离职人员未作好工作移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其所属部门负责人须承担相应责任。其它该移交而未移交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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