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doc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要求。促进行政一把手履行职责。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减少或避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细则。一、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跨年度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依据责任状均实行年度考核。将考核自评表、年度工作总结及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于次年元月5日前报公司工程部。 二、项目部实行竣工考核,并按竣工考核结果兑现,竣工验收后将考核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一并报工
2、程部。 三、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考评小组在单位总结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检查情况于12月至次年元月,按考核表,逐条对照进行考评。 四、项目竣工考评,工程部自收到项目部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后,考评小组30日内对其进行考评。 五、具体考核办法:采取硬性指标,量化考核的办法,具体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档次分:优 秀 90分以上 (含90分)合 格 75分-89分(含75分)不合格 75分以下具体考核步骤: 一是听汇报 二是看台帐 三是查生产施工现场 四是分项评分,确定档次 五是总结,交换意见六、公司召开会议公布考评结果,按责任状兑现奖惩。七、本细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项目部): 自评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考 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一 工作业绩,实现目标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