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67 ,大小:97.41KB ,
资源ID:13429073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ingdoc.com/d-1342907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投资司.docx)为本站会员(b****1)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发送邮件至service@bingdoc.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投资司.docx

1、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投资司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试行)审计署法规司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年月编 纂 及 使 用 说 明固定资产投资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调整产业结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主要实现途径,随着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对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善宏观经济管理,揭露和查处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促进有关单位加强管理、节约投资和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由此,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查出的问题作出恰当的定性和处理处罚尤为重要,在适用法律法规时需要严谨细致,以确保

2、审计质量。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因建设行业和专业的不同,在项目前期、建设期、竣工期的审计重点及发现的问题有所不同,但基本都是围绕产业政策和规划落实、基本建设程序、财务收支、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及建设管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运营效益等方面展开。因此,我们总结了以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现的常见问题,依据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的有关分类,进行了分析和归纳汇总,确定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现问题的类别和主要表现形式,并对每一类问题的定性、处理、处罚法规进行了研究分析,筛选出适当的条款,编纂形成了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下简称法规向导。 本法规向导由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

3、行为,违反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的行为,违反工程和设备物资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工程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建设征地拆迁和移民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文物保护等有关规定的行为等个类别组成,每个类别由常见表现形式、定性依据和处理处罚依据部分组成。 为了便于审计人员更好地使用本法规向导,特作如下说明: 一、本法规向导所列内容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常见的违法违规问题,并对应列举了通用的定性和处理处罚法律法规。但因固定资产投资涉及的面较广,实际审计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又是千差万别的,因此,审计人员应当以发现的审

4、计事实以及具体情节和具体后果作为适用法律、法规的根据,本法规向导只是作为参考,在具体使用时,对定性、处理处罚要认真进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而不能机械地照搬本法规向导。 二、除本法规向导已列举的个类别问题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还可能涉及宏观政策、行业专项规划、预算执行、财政金融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宏观政策、行业专项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应以当时适用的政策、规划、及有关行业法规规章等作为定性处理依据;涉及预算执行、财政金融等方面的问题,可参考中央部门预算执行、财政、金融、企业、资源环境、社会保障审计等方面的法规向导。 三、本法规向导主要是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所列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规定条文均为截至年月

5、日以前的有效规定,凡在此后遇有失效、修改或重新颁布的规定,应以当时的有效规定为准。 四、本法规向导针对各类问题或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有的列有若干个定性和处理处罚的法律、法规、其他政策条文,具体运用时应结合审计事实的具体情况,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和法律效力溯及力等基本原则,选择引用最恰当的规定条文,而不是全部引用。五、审计机关应严格依据自身的执法权限进行处理处罚。凡带“*”号的处理处罚依据,明文规定的执法主体不是审计机关,审计机关不能据此直接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应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罚。但为保持本法规向导的整体结构完整,我们还是将这些规定条文列举出来,可作为

6、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定性和处理处罚的参考。审计机关可依据有关的定性法规,提出应予改正的意见。此外,遇到没有其他更适用的法规可作为处理依据时,其定性法规依据也可作为提出纠正意见或措施的依据。 由于编者的水平有限,本法规向导中难免存在疏漏甚至错误,衷心希望广大审计人员在使用法规向导过程中,多提宝贵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适时修正完善。让我们通过对本法规向导的不断完善,共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进程。 编 者 年月日一、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等手续1.1.1 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立项、可研、征地、环评、初步设计等基本建设程序1.1.2 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

7、资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审批等文件1.1.3 违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相关规定 1.1.4 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报批手续 1.1.5 项目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有关部门越权审批建设项目1.2.1 有关部门超越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建设项目1.2.2 有关部门降低标准批准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违规审批、未批先建1.3.1 政府投资项目违规审批、未批先建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等市场准入条件1.4.1 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市场准入条件1.4.2 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党政机关办公楼等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节能标准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擅自开工 1.5.1 未取得开工报告擅自开工1.5.2 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1.5.3 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1.5.4 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超过原批准概算及以上未重新审批1.6.1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控制不严,投资超过及以上未重新审批建设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交付使用1.7.1 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组织验收擅自交付使用1.7.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二、违反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的行为项目资本金不符合要求2.1.1 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不符合规定2.1.2 资本金未

9、按照规定进度和数额到位2.1.3 项目未落实资本金就进行建设抽逃项目资本金2.2.1 抽逃项目资本金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2.3.1 配套资金不落实2.3.2 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滞留、截留、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2.4.1 滞留、截留建设资金2.4.2 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骗取国家建设资金2.5.1 编制虚假材料、虚列项目、虚列支出等骗取国家建设资金2.5.2 夸大建设规模、标准等骗取国家建设资金2.5.3 将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国家建设项目申报,骗取国家建设资金2.5.4 将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国家建设资金2.5.5 利用关联交易虚构支出骗取国家建设资金未按规定支付工程

10、价款2.6.1 未按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2.6.2 未按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2.6.3 未按规定扣回预付款未按规定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2.7.1 未按规定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超过规定比例预留尾工工程 2.8.1 超过规定比例预留尾工工程虚列投资完成额2.9.1 虚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9.2 虚列设备投资2.9.3 虚列转出投资2.9.4 虚列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未专款专用2.10.1 未单独建账、单独核算2.10.2 未专款专用未按规定处理结余资金2.11.1 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未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2.11.2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比例分配2.11

11、.3 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未及时上交财政2.11.4 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等未公开变价处理2.11.5 应收、应付款项未及时清理基建收入核算不准确2.12.1 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转为营业收入2.12.2 负荷试车或试运行期所实现的收入转为经营收入2.12.3 将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冲减经营期管理费用2.12.4 基建收入未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2.12.5 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未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盈余公积2.12.6 非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未相应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2.13.1 未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未按规定核算存款利息收入2.1

12、4.1 存款利息收入未计入待摊投资和冲减工程成本未按规定核算财政贴息资金2.15.1 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未冲减工程成本2.15.2 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未冲减工程成本将概算外支出或超概算部分计入成本2.16.1 将项目概算外支出计入项目成本2.16.2 将用建设资金购买的车辆等交通工具和设备等无偿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使用2.16.3 将生产经营等费用计入工程成本2.16.4 在试运行期计提折旧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2.17.1 建设单位管理费超过批准的总额控制数2.17.2 业务招待费支出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未按规定核算和管理资产2.18.1 将待核销支出计入资产价

13、值2.18.2 未正确核算固定资产2.18.3 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2.18.4 未及时进行财务关系划转2.18.5 未及时移交生产或使用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2.19.1 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多支付工程勘察费或设计费2.20.1 多支付工程勘察费2.20.2 多支付工程设计费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收取监理服务费2.21.1 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收取监理服务费建设资金损失浪费2.22.1 建设资金损失浪费三、违反工程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规定的行为未按规定招标3.1.1 项目和设备材料采购等未按规定招标3.1.2 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3.1.3 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违规采取邀请招标

14、方式3.2.1 未经批准邀请招标3.2.2 提供虚假资料获批邀请招标3.2.3 不符合标准获批邀请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无资格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3.3.1 招标代理机构未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格3.3.2 招标代理机构不符合规定条件3.3.3 招标代理机构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不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3.4.1 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而不发布3.4.2 招标公告未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3.4.3 招标公告内容不明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限不符合规定3.5.1 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3.5.2 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

15、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3.6.1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数量不符合规定3.7.1 投标人数量不符合规定招标投标期限不符合规定3.8.1 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少于十五日3.8.2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少于二十日违规串通投标3.9.1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3.9.2 投标人及招标人串通投标3.9.3 投标人向招标人或(和)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投标人违规中标3.10.1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3.10.2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中标评标委员会组建不符合规定3.11.1 评

16、标委员会组建不符合规定评标过程违规3.12.1 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3.12.2 招标人违规及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3.12.3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违规签订合同3.13.1 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3.13.2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13.3 不按规定进行合同或分包合同备案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转让招标代理业务3.14.1 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转让、出借资质3.15.1 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3.15

17、.2 招标代理机构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招标代理机构违规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3.16.1 招标代理机构违规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及招投标人有利益关系的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承担招标代理业务3.17.1 及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18.1 超越资格许可范围违规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18.2 未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违规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投标人之间或招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3.19.1 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存在利害关

18、系3.19.2 投标人及招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四、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4.1.1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4.1.2 建设单位将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违规要求设计或者施工单位降低强制性建设标准4.2.1 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4.2.2 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4.2.3 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4.3.1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9、建设项目中使用的设备物资不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4.4.1 建设项目中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4.4.2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建设项目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4.5.1 建设项目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4.6.1 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4.6.2 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发包4.7.1 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发包 勘察、设计单位违反资质管理规定4.8.1 勘察、设计单位无勘察、设计资质承揽工程4.8.2 勘察、设计单位

20、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证范围承揽工程4.8.3 勘察、设计单位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4.8.4 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人员无执业资格4.9.1 勘察、设计人员无执业资格4.9.2 勘察、设计人员未经注册擅自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勘察、设计单位违规转包、分包4.10.1 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违规分包4.10.2 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勘察、设计单位未执行相关标准4.11.1 勘察、设计单位未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11.2 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设计单位违规指定生产厂、供应商4.12

21、.1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生产厂、供应商施工单位违反相关资质管理规定4.13.1 施工单位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4.13.2 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4.13.3 施工单位以其他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4.13.4 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转包、分包工程4.14.1 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4.14.2 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4.14.3 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4.14.4 施工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4.14.5 分包单位

22、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4.14.6 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4.15.1 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有关单位擅自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4.16.1 有关单位擅自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4.17.1 施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4.17.2 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4.17.3 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4.17.4 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未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度4.18.1 应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的工程未

23、按规定执行及施工、供货等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单位违规承担监理业务4.19.1 及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单位违规承担监理业务4.19.2 及供货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单位违规承担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质量监督义务4.20.1 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实施工程质量监理4.20.2 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4.20.3 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工程监理单位违规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4.21.1 工程监理单位违规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出借资质4.22.1 工程监理单位

24、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担工程监理4.22.2 工程监理单位违规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担工程监理理4.22.3 违反规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4.22.4 违规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工期4.23.1 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检测机构违规从事检测业务4.24.1 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4.24.2 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4.24.3 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4.24.4 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检测机构转包检测业务4.25.1 检测机构转包检测业务检测机构违反相关资质

25、管理规定4.26.1 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4.26.2 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4.26.3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单位的违规行为4.27.1 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4.27.2 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4.27.3 弄虚作假送检试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违反相关资质管理规定4.28.1 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4.28.2 以其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4.28.3 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4.28.4 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4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