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001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有关情况的说明根据公务员招录工作的需要,结合江苏省公务员招录历年来的实际情况,我们修订了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 专业参考目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专业参考目录修订思路根据我省公务员招录职位专业需求情况,为规范我省公务员招录中的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工作,参照教育部制定的本专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对具体专业进行了归类(与教育部的学科分类没有直接对应关系)和修订、调整。二、专业参考目录使用范围专业参考目录仅限我省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各单位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
2、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若其他考试使用,江苏省公务员局概不负责解释也不承担相关责任。三、专业参考目录使用要点(一)各市及省直各有关部门在公务员招录编制职位专业条件时,要参考专业参考目录和其他相关材料,做到专业名称准确、学历层次对应。招录专业原则上要求按大类设置或不设限制,专业性较强需设置到具体专业的职位,一般应设置4个及以上专业。(二)各市及省直各有关部门在专业审核时,要结合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门制定的本、专科和研究生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门核准的新增专业,认真审核,把握标准、灵活掌握,确保公平公正。各市在辖区范围内使用专业参考目录时,可结合自身情况进行修订。(三)在本市或本部门范围内,专业参考目录的使用和专业审核标准须相对统一。以下专业审核意见供各市及省直各有关部门在专业审核时参考:专业名称中有表示连接关系的“和”、“与”、“及”、“及其”,且其他部分均相同的专业可视为同一专业;“XX”与“XX学”、硕士研究生的“XX”与“XX硕士”、括号外相同且括号内为“XX”与“XX方向”的可视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带括号且括号内为专业培养方向或补充说明的,原则上括号内或括号外之一符合职位专业要求即可。职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大类下属各学历层次的专业名称均可视作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