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3 ,大小:20.80KB ,
资源ID:14558650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ingdoc.com/d-1455865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山西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docx)为本站会员(b****5)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发送邮件至service@bingdoc.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山西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docx

1、山西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山西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动产业布局优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和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山西省境内钢铁(炼铁、炼钢)、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建设项目备案前,项目承担单位要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经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社会公告。依托现有装置实施治污减排

2、、节能降耗等技术改造项目,在不新增产能的情况下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新建熔窑能力不超过150吨/天的工业用平板玻璃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的等量置换是指建设产能等于退出产能;减量置换是指建设产能小于退出产能;置换比例是指退出产能与建设产能之比。 第四条 除国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产能置换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第二章 置换产能确定第五条 置换范围钢铁行业:用于置换的产能,须在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备案去产能实施方案的钢铁行业冶炼设备清单内,或者是2016年以后建成的合法合规产能。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地条钢”产能

3、、落后产能、在确认置换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铁合金产能、铸造等非钢铁行业冶炼设备产能,均不得用于置换。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用于置换的产能,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要求的合法合规产能。其中水泥行业用于置换的产能,须为山西省境内的产能。落后产能、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符合有关法规的产能,均不得用于置换。电解铝行业:用于置换的产能,须在2017年10月底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的清理整顿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的项目清单内,或者是2017年10月以后建成的合法合规产能。落后产能、2013年以前关停但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或省级人民政府完成任

4、务公告(以下统称淘汰公告)的产能,均不得用于置换。2011年及以后关停并列入淘汰公告的产能可用作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494号)处理意见的建设项目的产能置换。2013年及以后关停并列入淘汰公告的产能可用作2013年5月之后建设的电解铝项目的产能置换。2011年至2017年关停并列入淘汰公告的电解铝产能指标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产能置换,逾期将不得用于置换。第六条 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依据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上的设计产能确定。实际产能小于备案或核准产能的,按实际产能确定。置换过程中的退出和建设产能数量,依照

5、产能换算表(见附件1)推算确定。产能换算表用于计算置换比例,不作为核定产能的依据。 第七条 用于置换的退出产能,须在建设项目投产前拆除到位,且退出产能指标不得重复使用。 第八条 产能置换比例钢铁行业实施减量置换,但钢铁企业内部退出转炉建设电炉的项目可实施等量置换,退出转炉时须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水泥行业实施减量置换,置换比例为1.25。平板玻璃行业实施等量置换。电解铝行业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第三章 置换方案的主要内容第九条 产能置换方案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和退出产能情况,须明确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设项目地址、企业名称、建设地点、主体设备、生产能力、开工时间、投产时间、置换比

6、例、已完成置换的产能等。(二)退出产能项目所在地区、企业名称、退出的主体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换算产能、启动拆除时间、拆除到位时间等。(三)涉及跨省(区、市)产能置换,须附产能转出地省级主管部门出让公告(见附件2)。第四章 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第十条 置换原则(一)市场化运作原则。企业双方应当自愿、平等、诚信、真实地通过市场开展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交易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合法合规原则。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规范)条件、环境保护及布局规划等规定。第十一条 置换方式(一)企业按照协议转让、拍卖、入股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方式通过

7、市场交易取得产能置换指标。(二)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集团内部产能转移和产能指标交易的方式取得产能置换指标。第五章 置换方案的确认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时,要和产能出让企业签订产能转让协议。第十三条 已退出产能企业应提供有效证明文件(退出产能验收意见表等),未退出产能企业则须对设备拆除时间做出书面承诺。第十四条 交易双方为同一设区的市的,由所在市经信委对出让产能、产能置换方案、产能转让协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实,无异议后向省经信委提出产能置换确认申请。涉及跨市产能置换的,产能出让方所在市经信委要核实出让产能的真实性、合规性,并在市经信委门户网

8、站公布产能出让公告;产能受让方所在市经信委要对产能置换方案、产能转让协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实,无异议后向省经信委提出产能置换确认申请。涉及跨省(区、市)产能置换的,本省企业为产能出让方的,由所在市经信委核实出让产能真实性、合规性后,向省经信委提出产能出让公告申请;本省企业为产能受让方的,市经信委在上报产能置换方案时须附产能出让公告。第十五条 产能退出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必须确保退出产能无资产债务纠纷、职工安置到位、产能退出指标真实准确、无重复使用。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备案前,须确认产能置换方案。已经核准或备案但未确认产能置换方案的拟建、在建项目,须尽快申请确认产能置换方案,未

9、完成产能置换方案确认的,不得开工建设。第十七条 省经信委对产能置换方案及产能转让协议进行复核后,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公告(见附件3)。第十八条 产能置换方案已经省经信委确认,但建设项目实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承担企业可通过所在地市经信委向省经信委提出撤销产能置换确认,省经信委核实后确认并向社会公告。产能置换确认撤销后,产能指标可再交易,但须符合产业政策等方面的规定。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产能置换确认手续,已办理产能置换确认手续的应当撤销,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一)未按要求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或未签订产能转让协议的;(二)项

10、目投产前,相应退出产能未拆除到位的;(三)退出产能存在重复利用的;(四)弄虚作假,骗取产能置换方案确认的;(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第六章 置换方案监督落实第二十条 市经信委负责监督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落实,将被置换产能列入年度产能退出计划,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完成主体设备(生产线)拆除任务,确保退出设备拆除到位,使其不能恢复生产。第二十一条 省经信委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市上报的产能置换项目进行抽查,同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媒体等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对不执行产能置换方案的建设项目,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产能置换方案执行不到位,存在弄虚作假、“批小建大”等行为的企

11、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对审核把关不严、监督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经信委之前发布关于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产能置换有关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经信委负责解释。附件:1. 产能换算表 2. 产能出让公告 3. 产能置换方案公告附件1产能换算表一、钢铁表1 高炉炼铁产能换算表序号有效容积(立方米)产能(万吨/年)142050245055348057453062555065658068760070863073975080108509011100010012

12、1080104131200113141250115151280118161350122171500133181580137191780152202000170212200187222500213232580215242650221252750229262800234272850238283200267293800304304000320314350347324747379335100405345500439355800463备注:高炉有效容积在上表中两档之间的,按插值法计算其产能。表2 非高炉炼铁设备产能换算表序号工艺及型号产能(万吨/年)一熔融还原1COREX1000,C2000,C3000

13、30,80,1502FINEX示范厂,FINEX300060,1503Hismelt示范厂80二直接还原1竖炉产能根据设备具体型号换算2回转窑3转底炉表3 转炉炼钢产能换算表序号公称容量(吨)产能(万吨/年)13555240603507646085570956801007901058100115912013510150160111801901220020013210210142502401526025016300300备注:转炉公称容量在上表中两档之间的,按插值法换算其产能。 作为不锈钢冶炼主体设备的AOD炉,按上表标准的60%换算其产能。 表4 电炉炼钢产能换算表序号公称容量(吨)产能(万吨

14、/年)1402625036360464705058065610075712090814011091501201016013011220180备注:电炉公称容量在上表中两档之间的,按插值法换算其产能。 二、水泥表5 水泥熟料产能换算表核心工艺设备水泥回转窑外径水泥熟料产能(吨/天)新型干法回转窑=2.8米500=3.0米800=3.2米1000=3.5米1500=4.0米2500=4.3米3000=4.6米4000=4.8米5000=5.2米6000=5.6米8000=6.4米10000备注:1、对于变径窑,按其最粗窑径核定产能。2、窑径在上表中两档之间的,按插值法推算其产能。3、平板玻璃表6

15、平板玻璃熔窑产能换算表工艺类别熔化量(吨/天)平板玻璃产能(万重量箱/年)压延1408015085200100浮法3001804002404502705003006003608004801000600备注:日熔化量在上表中两档之间的,按插值法推算其产能。 四、电解铝表7 电解槽产能换算表电解槽电流强度(千安培)单槽产能(吨/年)160433200541250676300811400109350013676001640备注:产能计算公式:单槽产能=0.3355克/安培小时电流强度365天24小时电流效率10-3。其中:电流效率,对300千安培及以下电解槽,数值取92;对300千安培以上电解槽,数

16、值取93。附件2*企业产能出让公告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西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要求,现将*企业产能出让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出让产能企业情况省(区、市)企业名称地址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核定产能启动拆除时间拆除到位时间受让产能企业情况序号省(区、市)企业名称地址建设项目名称受让产能换算数12合计附件3*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告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

17、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西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建设项目情况企业名称建设地点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换算产能拟开工时间拟投产时间置换比例已完成置换的产能退出产能情况序号省(区、市)企业名称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换算产能启动拆除时间拆除到位时间备注1合计/备注:1.退出设备的部分产能用于本项目,备注该设备换算产能数、剩余产 能数及明确用途。 2.涉及跨省(区、市)产能置换的退出设备,备注对应产能出让公告 网址。 3.钢铁企业内退出转炉等量置换建设电炉的项目,须说明与转炉配套 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退出计划安排。 4.水泥企业应附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