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性领取申请单 个人 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余额的说明 在校生和正常交纳养老保险人员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需要的材料:崇川区被征地农民退出基本生活保障申请表、崇川区被征地农民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崇川区被征地农民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协议书、被征地农民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核准表、崇川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在校生证明、正常交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死亡人员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需要的材料:崇川区被征地农民退出基本生活保障申请表、崇川区被征地农民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本息余额协议书、被征地农民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本息余额核准表、崇川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手册、
2、合法继承人确认表、死亡证明以及所有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凡是已接轨大社保并在2021年1月31日前(含1月31日)死亡的人员,凡是个人帐户有大于抚恤金的,凭自愿的原则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指基本生活保障和货币安置阶段),凡是农改居时回保本身就无个人帐户的,直接申请领取死亡抚恤金。 崇川区被征地农民退出基本生活保障申请表、由村、街道盖章 崇川区被征地农民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由社区社保站盖章崇川区被征地农民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协议书、被征地农民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核准表、被征地农民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本息余额核准表、合法继承人确认表、由村盖章 上报时间。由各街道统一扎口,每月20日报送到区安置科统一办理。社保统一将个人帐户资金余额打卡。 第 2 页 共 2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