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前言近年来,随着火灾探测报警技术的发展,新型火灾报警设备不断出现,原标准ZBC800001-1984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已不能完全适应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编制的需要,给该类产品的科研、设计、监督管理及工程应用带来诸多不便。此次对原标准的修订中,参照采用ISO6790-1986消防设备:消防设计图示符号规格,在保留了原标准大部分内容的基础上,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修改,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后的标准包括范围、基本原则、基本符号、辅助符号、附加文字符号、独立图形符号六个部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C80001-1984。本标准由中华
2、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艳娥、杨波、张学军。本标准1984年首次发布,于1999年6月第一次修订。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表示火灾报警设备的基本符号、辅助符号、附加文字符号和独立图形符号。本标准适用于科研、设计、教学、出版、建筑、施工等部门应用的火灾报警设备消防系统图。2 基本原则2.1 基本符号表示火灾报警设备的基本特征。2.2 辅助符号表示火灾报警设备的具体特征。2.3独立图形符号表示特定火灾报警设备,由基本符号与辅助符号或基本符号与附加文字符号相结合派生而得。2.4 使用本标准中规定的图形符号绘制消防系统图时,应注意:a) 符号的大小可以与本标准中的图形符号相同,也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b) 按图面布置的需要,允许本标准中的图形符号旋转90或180绘制,但不得将其中 5附加文字符号 6独立图形符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部科学研究所 批准单位:国家标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