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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消防队业务理论学习.docx

1、专职消防队业务理论学习专职消防队业务理论学习(1月-6月)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1月4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消防法规(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一) 内容: 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一) 第一条公安消防队是一支军事化的同火灾作斗争的队伍必须昼夜执勤做好灭火战斗准备保证迅速出动有效地扑救火灾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二条公安消防队的执勤人员和消防车、艇、器材装备应当根据责任区的人口密度、建筑条件、交通道路、消防水源、重点单位等情况和灭火任务的需要予以配备。 第三条公安消防队全体执勤人员

2、要搞好业务教育训练进行调查研究掌握责任区的水源、道路、建筑特点熟悉重点单位的灭火作战计划维护保养器材装备不断加强执勤备战工作。 第四条公安消防队在执勤中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严格管理教育加强组织纪律性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制度保证执勤备战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公安消防队的执勤人员和车、艇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擅自动用的要追究责任;影响火灾扑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处理。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1月7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消防法规(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二) 内容: 公安消防队执勤

3、条令(二) 第六条城市和县镇公安消防中队至少要配备二辆执勤消防车和最低数量的器材工具(见附件一)。特种消防车、手抬机动泵以及备用水带等器材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第七条公安消防中队的执勤人员由执勤队长、战斗班和两名通讯员组成。执勤队长由正、副队长和正、副指导员轮流担任。战斗班执勤人员:水罐车和泡沫车各八名那班长、驾驶员和六名战斗员;轻便消防车五名即班长、驾驶员和三名战斗员。特种消防车和消防艇的执勤人员根据需要配备。 第八条战斗员的分工代号由班长根据战斗员的技术水平、实战经验和身体条件确定。 第九条指挥员和通讯员应当配备全套战斗服、手电筒;班长和各号员配备全套战斗服和安全钩、安全绳、手斧、手套;班

4、长配备手电筒;驾驶员配备战斗靴、手电筒。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1月11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消防法规(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三) 内容: 消防法规(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三) 第十条执勤人员对消防车、艇上的器材工具要明确分工负责检查保管。水罐车、泡沫车的执勤人员分工保管的器材如下: (一)班长:分水器、安全绳、氧气呼吸器、防火隔热服; (二)驾驶员:吸水器及其扳手、滤水器、异径接口、帆布水桶; (三)、二号员:水枪、水带、水带挂钩、泡沫枪(勾管); (四)三四号员:梯子、水带、水带

5、夹、护桥、断电工具; (五)五、六号员:梯子、水带、破拆工具、消火栓扳手、急救药箱。 第十三条公安消防中队在执勤时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出动: (一)当责任区发生火灾或爆炸接到报警时; (二)当责任区以外发生火灾或爆炸接到上级命令时; (三)当上级检查执勤情况听到出动信号时; (四)当发生其它重大灾害事故接到上级命令时。 第十四条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后必须迅速着装登车;执勤队长检查登车情况宣布出车命令。消防车驶离车库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1月14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

6、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消防法规(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四) 内容: 消防法规(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四) 第十五条公安消防中队出动时要留下一名干部集中非执勤人员准备再次出动。 第十七条班长的职责: (一)带领全班进行学习和训练熟悉责任区的有关情况和重点单位的灭火作战计划做好灭火战斗准备; (二)确定战斗员的分工代号; (三)检查全班人员的执勤情况保证车辆、器材和个人装备完整好用; (四)执勤时发生的问题及时报告执勤队长; (五)听到出动信号时带领全班迅速登车待命出动。 第十八条战斗员的职责: (一)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二)明确自己的分工和任务; (三)保持个人装备和分工保养的器

7、材工具完整好用 (四)听到出动信号时迅速着装按规定位置登车。 第十九条驾驶员的职责: (一)维护保养好消防车和泵浦保证油、水、电、气充足车辆完整好用; (二)熟悉责任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 (三)听到出动信号时迅速发动消防车做好出动准备; (四)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五)出车回队后及时对消防车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故障迅速排除恢复备用状态。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1月18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消防法规(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五) 内容: 消防法规(公安消防队

8、执勤条令五) 第二十一条公安消防中队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保证执勤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二条公安消防中队在每天上午上操、上课前进行调班各班清点保养车辆器材后全体人员列队集合;执勤队长进行交接班;接班执勤队长调整落实执勤人员、车辆安排执勤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安消防中队在星期日和节日要坚持执勤不安排学习和训练;离队休息的人员不得超过四分之一减少执勤车辆时必须报告上级批准。 第二十四条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事情需要离队时必需按规定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队并按时回队销假。 第二十五条公安消防中队必须设置门卫担任警戒接待报警的群众保持车库门前道路畅通。 第二十六条消防车

9、库内不准住人和存放危险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使用保温炉时要保证安全。 第二十七条电话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不准他人擅自动用通讯、信号设备。 第二十八条执勤人员在驻地训练时尽量不要使用执勤器材以保证及时出动;外出训练时必须报告上级批准并保持通讯联络。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1月21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消防法规(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六) 内容: 消防法规(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六) 第二十九条公安消防中队必须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保障执勤人员身体健康。 第三十条执勤人员的学习、训练熟悉责

10、任区和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制订灭火作战计划和实地演练检查和维护消防水源等项工作必须按照上级部署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十一条城市公安消防大队、支队、总队的执勤人员由正、副大(支、总)队长、政委(教导员)战训科(股)长、参谋、调度员、通讯员和指挥车驾驶员等组成轮流担任执勤任务。 第三十二条城市大(支、总)队执勤人员必须昼夜执勤当重点单位发生火灾和两个以上中队出动时立即前往火场指挥火灾补救工作。 第三十三条大(支、总)队执勤指挥员负责领导各中队的执勤工作检查执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参谋人员负责协助大(支、总)队指挥员掌握各中队的执勤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大(支、总)队执

11、勤记录。 第三十五条调度员必须熟悉通讯暗号检验通讯设备保证联络畅通;接受报警后掌握火灾情况迅速调动执勤力量做好调度室工作记录。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1月25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消防法规(消防器材装备管理规定一) 内容: 消防法规(消防器材装备管理规定一) 一、为了加强公安消防队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整好用随时处于战备状态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安消防队的消防器材装备包括:消防车辆、消防船艇、机动泵浦、通讯设备、防毒面具、灭火器材、灭

12、火药剂、战斗服装等。上述器材装备的管理、保养工作必须列入公安消防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消防器材装备是公安消防队进行灭火战斗的重要武器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对于擅自将消防车辆、器材挪作它用的人必须严肃处理轻者批评教育;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对于新购领的消防器材装备应根据国家或企业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入库备用。 对于正在执勤和备用的消防车辆和随车器材应根据消防车辆和随车器材技术状态良好的主要标准(见附录)进行定期检验。每年“五一”、“十一”前中队应对本队车辆和随车器材普检一次每年年终大队(或支、总队)应对各中队车辆和随车器材普检

13、一次。平时还应组织不定期的抽查。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消防车辆和随车器材应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办理报废手续。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1月28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消防法规(消防器材装备管理规定二) 内容: 消防法规(消防器材装备管理规定二) 六、对于消防车辆、消防船艇、机动泵浦、通讯设备和防毒面具等重要器材装备应固定专人负责管理、保养和使用。要建立管理使用档案对其出厂年月、技术数据、使用情况、机械故障、维修保养、性能变化、主要问题、报废日期等进行详细登记。以便综合研究不断改进管理

14、、保养工作。 七、对于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制。 1、大(支、总)队长负责督促检查各中队做好器材装备的管理、保养工作; 2、中队长负责具体组织做好本中队器材装备的管理、保养工作; 3、班长负责经常检查本班执勤车辆、随车器材和个人装备的管理、保养情况; 4、驾驶员负责做好消防车辆的管理、保养工作; 5、通讯员负责做好通讯设备的管理、保养工作; 6、战斗员负责管好各自分工的随车器材和个人装备; 7、仓库管理员负责管好全部库存器材装备并做到账物相符。 八、对消防器材装备管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结合检查评比进行表扬奖励成绩显著者予以记功。如因管理不善、保养不好和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丢失、损坏和人

15、身伤亡等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严肃处理。 九、公安消防队各级负责人应经常教育干警加强战备观念养成爱护器材装备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责任心切实做好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工作。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2月1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消防法规(消防器材装备管理规定三) 内容: 消防法规(消防器材装备管理规定三) 四、对消防器材装备必须统一登记逐级负责专人保管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一)登记、清查制度: 1、建立大队(或支、总队)器材装备登记册申大队(或支、总队)指定专人

16、负责每年对所有器材装备进行一次清查。 2、建立中队器材装备登记册由中队指定专人负责每半年对全队器材装备进行一次清查。 3、建立库存器材装备登记册由库房管理员负责每三个月对库存器材装备进行一次清查。 4、建立随车器材登记表由班长负责在调班时或从火场返队前组织全班战士对各自分工管理的器材进行清查。 (二)使用、保管制度: 1、消防车辆应由大队(或支、总队)统一标号并停放于防雨、防晒和防冻保温的车库内。 2、水带、水枪、分水器、消防梯等随车器材应由中队统一标号并牢固地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3、战斗服、消防靴、头盔、安全带等个人装备要标明使用人的队别和代号并叠放在指定地点。干警调动、退伍时一律收回不得带

17、走。 4、各种库存的器材装备应分类储存不得混杂堆放。消防梯、水枪、分水器和泡沫灭水器材等要定期擦拭上油;水带、安全带、战斗服、消防靴和灭火药剂等要经常检查或晾晒。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2月4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燃烧常识(火灾的定义和分类) 内容: 火灾的定义和分类 (一) 火灾的定义 火灾就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根据燃烧对象:可分为建筑火灾、露天火灾、交通运输火灾、山林与草原火灾等。 (二) 火灾的分类 1、 按物质燃烧特性划分为: A、B、C、D

18、四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煤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溶化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沥青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等火灾。 2、 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火灾等级划分为三类: (1) 特大火灾 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 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2) 重大火灾 死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 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以上。 (3) 一般火灾 不具有前两项情形的火灾。 火灾损失分直接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 补课

19、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2月15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燃烧常识(燃烧的本质与条件) 内容: 燃烧的本质与条件 一、燃烧的本质 燃烧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 近代链锁反应理论认为燃烧是一种游离基的链锁反应又称链式反应即在瞬间进行的循环连续反应。 链锁反应机理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链引发。生成游离基链式反应开始。 2链传递。游离基作用于其他参与反应的物质分子产生新的游离基。3链的终止。 二、燃烧的必要条件 1. 可燃物:气体可燃物、液体可燃物、固体可燃物 2助燃物:空气或氧气、其他

20、氧化剂 3着火源:明火、高温物体、化学热能、电热能、机械热能、生物能、光能、核能 三、燃烧的充分条件 1一定的可燃物浓度 2一定的氧气含量 3一定的着火能量 4相互作用 无火燃烧的三个特点: (1)无链锁反应。 (2)氧在可燃烧的表面 (3 )可燃物为炽热的固体。 有火燃烧的三个特点: (1)燃烧过程中未受到抑制形成链锁反应存在游离基。 (2)扩散并自动地连续着火释放能量达到有火燃烧的温度。 (3)可燃物成蒸气或气体状态。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2月18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21、燃烧常识(燃烧的过程) 内容: 燃烧的过程 一、不同状态物质的燃烧方式 (一)气体物质的燃烧:、扩散燃烧、预混燃烧 (二)液体物质的燃烧:其本质并不是液体在燃烧而是液体受热时蒸发出来的气体被分解氧化达到燃点而燃烧称为蒸发燃烧。 (三)固体物质的燃烧 、蒸发燃烧:磷、硫、钾、沥青、石蜡、松香、高分子材料、萘、樟脑 、分解燃烧:木材、纸张、棉、麻、毛、丝 、表面燃烧:木炭、焦炭以及铁、铜、钨 、阴燃: 二、完全燃烧和不完全燃烧 燃烧反映中如果燃烧的产物不能在燃烧称之为完全燃烧;若燃烧产物继续燃烧称之为不完全燃烧。 三、燃烧产物 (一)概念:物质在燃烧时产生的气体、蒸气和固体物质称为燃烧产物。 (二

22、)不同物质的燃烧产物 、单质的燃烧产物:一般单质在空气中完全燃烧其产物为该单质元素的氧化物 、一般化合物的燃烧产物:热分解形成不完全燃烧和一氧化碳进一步生成二氧化碳 、木材燃烧产物:二氧化碳、水蒸气、甲酸、乙酸以及各种易燃气体 、合成高分子材料燃烧产物:会生成许多有毒或有刺激性的气体 (三)燃烧产物对灭火工作的影响 、有利方面:在一定条件下有阻燃作用;为火情侦查提供依据 、不利方面:引起人员中毒、窒息;会使人员受伤;影响视线;成为火势发展蔓延的因素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2月22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

23、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防火常识(电气防火一) 内容: 电气防火(一) 一、什么是漏电漏电怎么会引起火灾所谓漏电就是线路的某一个地方因某种原因(风吹、雨打、日晒、受潮、碰压、划破、摩擦、腐蚀等)使电线的绝缘下降导致线与线、线与地有部份电流通过。 漏泄的电流在流入大地途中如遇电阻较大的部位(如钢筋连接部位)会产生局部高温致使附近的可燃物着火引起火灾。 二、使用小型电炉有什么消防要求 为防止小型电炉引起火灾应采取如下安全措施:1、电炉应放在不燃耐温材料制作的工作台上与各种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应定点使用不得随意移动位置。 2、禁止在任何易爆场所使用电炉(有专门防爆设计的电炉除外)。 3、电炉应用专

24、用插座并单独线路供电(特别是常用电炉)电炉的引出线应加_、瓷管等耐高温绝缘套管保护。炉子应有良好的接地。 4、必须保证做到人离炉灭当场清除炉边的可燃物。 5、用电炉熔融沥青、石醋、松香等可燃物必须严格控制温度不允许电炉工作温度高于可燃物燃点。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2月25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防火常识(电气防火二) 内容: 电气防火(一) 三、为什么油断路器会发生燃烧、爆炸引起油断路器燃傍呼暴炸的原固有以下几种:1、用断流容量不足的断路器切断短路电流时会造成强裂的电弧长时间

25、得不到冷却和熄灭不能切断电弧甚至还可能造成相间短路导致断路器的爆炸燃烧。 2、油断路器内的油面过低油层过薄。在电弧的作用下变压器油气化形成油蒸汽且有60以上的油蒸汽在电弧进一步作用下分解成可燃气体(氢气70一8O乙炔1520、甲烷5一1o)。如果这些气体通过油层得不到足够的冷却逸出油面后仍超过可燃气体的自燃点即可能发生燃烧爆炸。如油层再薄产生电弧的时候气泡可以冲破油层使电弧暴露在空气中则爆炸的可能性极大。 3、油面过高或排气孔堵塞使油面上空的缓冲空间体积缩小(通常缓冲空间为7)当电弧作用下分解大量的可燃气体致使油箱内压力过高时就会导致物理性爆裂燃烧。 4、油质不洁或者化受潮会使油箱内部绝缘程度

26、降低引起油断路器内部闪络发生燃烧。 5、操作机构故障或损坏会引起操作时的动作缓慢、失灵造成长时间不能灭弧或在接触不良处产生高温使油大量分解而发生燃爆。这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5O左右。 6、套管破裂、套管内外不洁、外部小动物跨接均可造成短路而引起油断路器的油箱盖上着火或油箱内部燃烧。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2月29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防火常识(火灾预防) 内容: 火灾预防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生产易燃易爆

27、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

28、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3月3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防火常识

29、(电气防火三) 内容: 电气防火(三) 一、什么是静电 两种物质摩擦而造成电子得失得到电子的物质带负电失去电子的物质带正电。这就是静电的产生。“静电”很早以前就被发现了。我国东汉时代“玻璃之谜”即“玻璃”能吸取细小物质但当时不知道是静电现象直到18世纪通过科学实验才证明了静电的规律 二、静电的用途及危害 今天静电已在现代科学技术领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如高能物理研究方向的“静电加速”、“粒子分离”等工业生产中的静电除尘、静电抑制酸雾、静电纺纱、静电植绒、静电复印、静电筛选、静电喷漆等等工艺技术。 静电为人类作出了贡献但静电也像水、火一样如不加以“驯服”会破坏我们的正常生产甚至于给人们造成极大的灾祸

30、。它会使胶片曝光会给仪器、放大器带来噪音和失真使电子计算机扰乱纺织过程中裹头乱丝以及塑料、橡胶厂火灾及静电电击造成的二次伤害特别是化工、火化工生产中的爆炸火灾事故更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所以预防静电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成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补课情况备注说明:业务理论学习 单 位: _消防中队 授课日期: 2021年3月7日 授课时间: 15时30分至17时00分 授课地点: 中队学习室 授课人:授课要点: 防火常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一) 内容: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一 (公安部1998年12月9日第36号令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规范消防监督

31、检查行为保障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消防监督检查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 第三条 本规定由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实施。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对下级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城市(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以及市辖区)、地(州、盟)、县(旗)公安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四条 公安消防机构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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