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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docx

1、上海嘉定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2021年上海嘉定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为各位分享了2021年上海嘉定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欢迎大家的关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等文件精神,

2、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街镇、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街镇和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

3、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

4、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21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

5、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1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

6、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至居住地街镇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

7、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1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

8、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街镇如公办教育资源紧缺,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就读。街镇要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或积分办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

9、案。 (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和未在嘉定区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街镇教委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4月23日前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重要依据。各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4月8日前,各街镇教委、幼儿

10、园、小学应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学生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

11、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月30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学生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

12、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街镇教委、学校应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的核准 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学校经区教育局审定,可适当扩大招

13、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二)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的申报及公布 民办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制定的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上海嘉定教育频道及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不得提前公布,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

14、境外教材。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特色、“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等。 3月20日起,本区民办中小学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展示学区、集团建设的共建共享资源。但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各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

15、,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 (三)民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升初直升办法 民办一贯制学校设置初中阶段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有意愿在本校直升,4月2日-4月13日期间,由家长在“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中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则不能被本校直升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五年级学生本校直升,坚持免试原则,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面试或面谈,也不得对本校直升的学生单独编班。 选择本校直升意愿但未被直升

16、录取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也可以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4月19日-4月20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 (四)网上报名 本区民办小学、初中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 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

17、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放弃报名信息。 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三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五)规范录取程序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该民办学校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公布。5月19日-5月20日将组织验证。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引入公证

18、机构参与,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小学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初中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镇按照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特殊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生 嘉定区成佳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嘉

19、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嘉定区成佳学校*-*。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区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各街镇和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等,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关于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细则;本区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寄宿制学校的寄宿设施情况;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

20、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 各街镇教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关于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统筹细则;各街镇的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入学办法;幼升小的信息登记点地址和电话,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公办学校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等。 民办学校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

21、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等。 (二)加强政策宣传 3月20日起,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各校网上“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认真做好活动设计和实施方案。 3月26日,各街镇教委应通过网站公布、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和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告知学

22、区内适龄儿童及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申请就读所须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月30日起,各公办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三)推进注册制度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四)完善督导监察机制 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

23、性督导的优势,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和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各街镇要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中小学入学验证期间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文化环境治

24、理,防止在校园及周边散发社会教育培训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 (五)落实问责制度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或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六)实施“双减”措施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

25、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未经批准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七)公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小学入学) *-*(初中入学) *-*(民办入学) *-*(入学信息登记) 监督电话:*-*(信访、举报)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号 街镇教委咨询电话: 安亭镇教委:*-*;*-*;*-* 嘉定新城(马陆镇)教委:*-* 南翔镇教委:*-*;*-* 江桥镇教委:*-*;*-* 徐行镇教委:*-* 外冈镇教委:*-* 华亭镇教委:*-* 嘉定镇街道教委:*-* 新成路街道教委:*-*;*-* 真新街道教委:*-*;*-* 嘉定工业区教委:*-*;*-* 菊园新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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