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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半年总结.doc

1、彭山县人民检察院( 总结). . 彭检发201213号 2012年检察工作半年总结上半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彭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天府新区建设,切实加强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院干警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维护彭山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1、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上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批捕案件55件77人,审查后,依法作出批准逮捕52件73人,不批准逮捕

2、3件4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市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件3人。案件审结率100%,准确率100%。全年共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92件139人,审结85件138人,审结率87.3%。自侦案件无不起诉、无撤回起诉案件。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追诉漏犯、漏罪、遗漏犯罪事实8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件。2、依法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协助市检察院开展当前司法实践中影响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对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作用发挥的三个问题专项调研工作,针对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存在的办案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过度从宽,失之于严,弱化了轻缓刑事政策的惩戒作用,导致未年成人“二次犯罪”呈上升趋势、监管不规

3、范、改造方式单一,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改造不彻底,导致他们带着“问题”回归社会,极易出现反复且再次犯罪危害性更大、家庭教育监管缺失,社区后续矫正不到位,加之刑释人员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障碍,使得他们难以重新融入社会,容易“破罐子破摔”3个问题积极向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汇报。3、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规范和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助基层组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22人次。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保护专项活动,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安全教育12次。(二)深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1、加强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在办案中突出重点,关注民生,服务大局,在办理彭山县凤鸣镇计生办尹继宁、张海

4、军贪污案过程中,针对目前计生系统社会抚养费征收及管理方面存在财务帐目管理不规范、资金监管不力、部门下达收费指标不切实际、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向县计生局发出了要求计生系统加强收费监督、严格落实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下达收费指标、尽责履行部门和分管领导监督职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计生收费专项检查的检察建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上半年,立案贪污贿赂案件6件6人,立案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2、健全完善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每办结一件案件都写出了检察建议,且回复及采纳率都达100%;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由反贪局长在水电七局技校

5、授课职务犯罪预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三)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1、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今年来,加强立案监督工作,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立案监督案件6件8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3件。加强侦查监督力度,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规范和完善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规范侦查机关侦查行为。2、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我院5月底,对全县监外执行的“五种人”进行了监督检察,发现个别派出所存在“脱漏管”现象。此次共检查了监外执行罪犯档案150余卷,发现“脱漏管”10人,其中未建档4人、建档后未及时考察6人,我院

6、对检查中发现的脱漏管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口头纠正意见。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通过对全县13个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发现有未经批准外出务工、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况,个别乡镇存在监管措施不落实,导致25名矫正对象脱管,对此我院及时提出口头纠正。(四)以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要求,不断推进其他法律监督工作1、强化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努力维护司法公正,积级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今年我院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2件,立案审查2件,和解1件,终止审查1件;办理省检察院交办案件4件,正在审查办理当中;并向彭山县法院发出工作检察建议1份。支持弱势民事主体维护合法

7、权益案件3件,2件和解结案,1件法院采纳调解结案;配合公诉部门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保护国家利益获成功案件1件。2、加强控告申诉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举报宣传活动,把经常性的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引导群众据实举报,实名举报,提高举报质量。参与县委组织的集中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及政法委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上半年共举办三次大型的法制宣传活动。二是严格管理举报线索,坚持举报中心统一管理举报线索制度。严格统计口径,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控告举报2件,均属于民事行政申诉,做到了专人管理,及时登记、分流,严格保密。另外还接待信访及法律咨询15件。3、加强检察信息工作。撰

8、写信息简报和调研53份。检察信息被国家级采用8篇、省级采用22篇、市级采用12篇、县级采用4篇,开展的当前基层人口计生部门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亟待引起重视检察调研,得到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肯定,并在改进计生部门社会抚养费征收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五)认真开展“主动作为创一流”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对照“四种作为”进行了剖析,每个党员干警撰写了剖析材料,并召开了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了干警的学习笔记。确定民行科和公诉科两个科室为活动示范科室,并进行了挂牌。强化活动宣传,制作了3期活动展板,悬挂了4幅活动标语,编发活动简报12期,撰写民情日记3篇。其中被国

9、家级(正义网)采用2篇,省级采用3篇,市级采用2篇。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4月底到荣县检察院进行了参观学习,制订了文化建设三年规划(讨论稿),征集了干警座右铭和院训,收集字画2幅、摄影作品10件。完成了首个派驻检察室在青龙镇的选址工作,并就机构和编制分别向县委、编办作了请示。(六)扎实开展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和“321”活动并取得实效全院干警直接联系牧马镇官厅村群众54户和牧马府河学校,投入帮扶资金4万余元,受到镇、村和群众的好评。二、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半年的工作重点(一)存在的问题1、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截止6月底,我院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6人,与目标要求的9人差距较

10、大。2、刑事抗诉工作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3、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天府新区建设工作的相关实施意见正在制定当中,工作尚未全面展开,将要与相关部门会签的文件正在酝酿当中。4、派驻乡镇检察室选址工作已完成,但落实编制、经费正在审批中,筹建工作尚未开展。(二)下半年工作重点1、加强目标运行督查。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梳理,查找目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剩余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层层抓落实,坚持督察,强化抓质量,力争全面完成市院下达的目标任务。2、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力度,客观对待抗诉工作,坚持有抗必抗的原则。3、加快服务和保障天府新区建设工作的进度,紧紧围绕县委和市检察院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天府新区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尽快出台实施意见,立足检察职能全面贯彻落实。4、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快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力争在9月底在青龙镇建成第一个乡镇检察室。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报: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彭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2年6月29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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