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篇一: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一、买卖合同的特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1、买卖合同的特征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
2、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2、3、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4、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5、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二、买卖合同管辖法院、买卖合同管辖地、买卖合同管辖权1、买卖合同(即)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的争议3、口头约定买卖合同管辖问题认定初探4、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5、本案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权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
3、a座14层篇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题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作者:摘要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它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当事人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这种合同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有关国家的重大利益,以至影响到整个国际社会。因此,在长期的国际交易实践中,各国形成了一系列的基本原则、规则、作法和要求。本文主要介绍和分析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以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介绍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和“国际性”的判定标准;同时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进行了比较,阐述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具有的特征。
4、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通过比较可见,当今大多数国家在法律上对货物买卖合同基本上都采取“不要式原则”。中国合同法也吸收了这一一原则,即合同无须按特定的形式和手续订立,当事人无论是采用口头方式、书面方式或者是以某种行为来订立买卖合同,都认为是合法和有效的。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本章详细比较分析了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规则。关键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要约承诺aBSTRacTinternationalsalescontractisoneofthemostimportantcontractsininternationaltradetransactions.itisthebasicmeansf
5、orcountriestocarryoutbothimportandexportbusiness.notonlyisitrelevanttobenefitsofeachparty,butalsoitisrelevanttotheinterestofthestate,oreveninfluencesthewholeworld.Therefore,inthelong-terminternationalgoodstransactionpractices,allcountrieshaveestablishedsetsofprinciple,rules,practicesandrequirements.
6、Thisthesisstudiedontheconditionsfortheestablishmentofinternationalsalescontractofgoods.itmainlyincludes:1.Thefirstchapterintroducestheconceptoftheinternationalsalecontractofgoodsandjudgmentcriteriaofthe”international”;thesametime,itcomparedtheinternationalsalecontractofgoodsanddomesticsalecontractof
7、goodstoexplainthecharacteristicsoftheinternationalsalecontractofgoods.2.TheFormofinternationalSalescontractofGoodsBycomparison,wecanseethemostcountriesintheworldadopta“non-formalityprinciple”towardsinternationalsalescontractofgoods.chinas“contractLaw”absorbsthisprinciple.acontractcanbelegallyconclud
8、edwithoutanyspecificformalities,whetheritisoral,writtenorthoughactivity.3.conclusionofinternationalSalescontractofGoods.Thispapergivescomparativeanalysisontherulesofofferandacceptance.Keywords:internationalsalescontractofgoodsofferacceptance摘要.iaBSTRacT.ii目录.iii第一章一、二、第二章一、二、三、第三章一、二、三、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
9、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1国际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比较.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形式类型.6关于书面形式的解释.7关于合同形式要件作用问题.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10关于要约及其成立条件.10关于要约生效时间及撤回与撤销.11关于承诺及其成立条件.13关于承诺生效的时间及承诺逾期撤回.14参考文献.17致谢.1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第一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国际货物买卖,区别于国内货物买卖,主要是其的“国际性”特征。在众多的学说中,关于判断“国际性”的标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国境标准。只要超越一国边境的货物买卖,就是国际货物买卖
10、。2国籍标准。国际货物买卖是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的买卖。我国1985年的涉外经济合同法中采纳此观点。3.营业地标准。“国际货物买卖是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买卖。”这是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对这一标准的具体定义。依据这三种标准,不同的学者分别从这三个角度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作出了定义。还有的学者在定义这一合同时则是把这三个标准都作为判断的依据,即认为只要是具备其中之一的货物买卖合同,均可称之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鉴于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成员国的不断扩大以及该公约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的广泛应用,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普通接受了上述第三种标准,即营业地标准。本文也
11、采纳此标准。由此,我们可以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作出如下定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所所在地分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为进行进出口货物交易而订立的协议。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的特征1.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别处在不同的国家。营业地分处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应属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惯常住所地来确定。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大多数是隔地订立的。订立合同过程中的发出要约和进行承诺的行为在不同的国家做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往往是由一方在一国发出要约,而另一方在别国做出承诺。篇三: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案情介绍本案讼争房屋是第一被告甲和第二
12、被告乙两夫妇共同共有房屋。2000年8月甲、乙委托本市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上市出售该屋,同月29日下午原告丙经中介公司经纪丁介绍并带至讼争房屋察看,并于次日下午与甲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订明:甲、丙商定成交甲之房屋(即讼争房屋),价额为30万元人民币;2000年9月5日去房屋交易所及丁处交易,丙于2000年9月22日前把房款30万元交齐;2000年8月30日下午二时成交,甲不得将房屋再卖给别人。协议书签订后,丙没有依约于2000年9月5日到中介公司丁处及交易所交易,亦没有交纳中介费。2000年9月6日两被告经丁介绍与他人签订了该房屋的买卖协议,并于同月18日到房管局登记备案。审判结果一审法院认为,甲
13、出卖房屋的行为,虽未经乙同意,但相对人丙有理由相信甲有代理权,因此构成表见代理,协议书有效。由于原告没有依约于2000年9月5日到房屋交易所及中介公司与两被告进行交易,两被告因此而继续委托中介公司出售房屋,两被告的行为是在原告履行不当时拒绝自己的履行,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应予支持。原告认为两被告没有依约将房屋售予,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由于违约首先在于原告,两被告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即使原告有损失,也应由其自行承担。为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甲出卖与乙之共有房屋,未经乙书面同意,其合同依法应为无效。为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评析关于本案的一、二审判决,在理论上都有一些瑕疵。本文试作探讨。一、协议书的性质本案的协议书是房屋买卖合同,其签订即意味着在当事人之间完成了要约、承诺的合同程序,故应为成立。合同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这里规定的是合同的一般条款,并不意味着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主要条款”说曾被规定在经济合同法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