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项目申报表关于开展年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激励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开创我校学生创新工作的新局面,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号)的有关精神并结合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启动年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立项应充分体现“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学生课外自主
2、进行的高质量(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项目可参与申报;.在研大学生创新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申报;.在年项目清理中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加申报;.已从学校其他渠道获得资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三、项目申报与评审办法. 年在全校范围内拟立项个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个数依据课题预期成果价值确定;.大学生创新项目实行限额推荐,主要依托于现有大学生创新基地,有大学生创新基地的学院限报项,其他院(部)限报项;.项目组(含跨学院联合申报)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表一)并提交。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组织有关教师对申请项目进行初评,并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连同项目汇总表(见附表二,按得分高低排序)于年月日前报教务处,逾期未报的单位作弃权处理;.教务处对推荐项目组织评审,确定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经公示后由学校发文立项。四、经费资助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重点项目每项资助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元。五、工作要求各学院要积极探索大学生创新教育的新模式,动员更多的学生关注和参与大学生创新项目,引导学生走进实验室,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