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制度模版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制度编制部门: 版 次 号: 生效日期: 目 录修改与审批记录 2第一章 总则 3第二章 组织体系 4第三章 人力资源规划 4第四章 机构编制和岗位管理 4第五章 用工管理 6第六章 员工培训 6第七章 员工内部调配 7第八章 员工管理 7第九章 人力资源开发 8第十章 员工退出 8第十一章 回避制度 9第十二章 附则 9附件: 9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改善员工素质结构,完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本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
2、适用于本行人力资源规划、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用工管理、员工管理、员工退出等人力资源事项的管理。第一章 组织体系第三条 行长负责本行机构设置的审批。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本行人力资源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第五条 分、支行及总行各部门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管理。第二章 人力资源规划第六条 本行将人力资源作为最宝贵、最重要的资源,人力资源部负责分析本行发展战略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收集和分析员工信息,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人力资源规划草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行领导审批。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下发人力资源规划,组织落实人力资源规划,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围绕发现的问题修改人力
3、资源规划。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规划适时调整人力资源结构和配置,使人员素质结构满足本行战略规划要求。第三章 机构编制和岗位管理第一十条 本行实行总行、分行、支行三级管理,各级机构编制由总行组织制定。机构编制、职位、职数的设置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第一十一条 总行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减或变更机构编制、职位、职数,须经行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第一十二条 岗位设置(一) 为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根据上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影响内控的岗位确定为关键与重要岗位;(二) 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定员、定岗、定编”方案。第一十三条 在确定机构编制的基础上,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
4、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任职资格条件至少应包括教育、技能、培训和经验四个方面,作为员工录用、考核、培训、聘用(任)、晋升的标准和依据。第一十四条 岗位管理(一) 本行营运及营销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未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者不得从事相关岗位工作;(二) 不需持证上岗的人员应胜任岗位说明书,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以提高业务素质;(三) 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各部室负责人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对各岗位和配置现状进行分析、评估,根据人员与岗位适应状况提出培训需求,并按照本行培训管理办法实施培训;(四) 如果通过评估提出新设岗位或岗位合并、撤销建议,相关部门应填写岗位调整申请表(新设岗位需提供岗位说
5、明书)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五) 人力资源部审批岗位调整申请表,报经行领导批准后实施岗位调整。第一十五条 人员招聘、面试和录用人员招聘、面试和录用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本行xx银行招聘管理操作规程实施。第四章 用工管理第一十六条 本行员工分为正式员工、临时用工、外聘员工、内退人员四种用工形式。(一) 正式员工,是指签订行员劳动合同、具备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并正式聘用的人员;(二) 临时用工,是指本行各单位使用但不纳入正式职工编制的从事勤杂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三) 外聘员工,是指由外包服务机构聘用并被派遣到本行工作的人员。外聘人员与外包服务机构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
6、劳动用工手续等);与本行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四) 内退人员,是指原为本行正式员工,符合内部退养条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人员。第一十七条 未经总行批准,各分支机构一律不得擅自使用各类人员(含本行内退人员及临时用工人员),违者按照xx银行员工违禁违规违纪处理与处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五章 员工培训第一十八条 为确保所有员工的行为和业务水平满足持续发展的要求,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全行员工实施培训。第一十九条 本行培训遵循计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多样性原则。根据培训对象和组织部门的不同,培训体系划分为一级培训、二级培训、三级培训和学历教育。第二十条 涉及前述条款的各类培训计划、实施、评估和总结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本行xx银行培训管理办法实施。第六章 员工内部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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