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学生技能大赛”教师辅导工作量核定办法各处室及教学单位:为了更好的促进学院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业”的教学模式,鼓励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及教育厅下达的各类学生技能大赛,现对教师“辅导工作量”做如下规定:一、申请条件辅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学生技能大赛的教师方可申请相关辅导工作量。二、申请依据1 .参赛文件必须是由教育部或自治区教育厅等政府部门下达的相关文件。2 .比赛的主办单位之一必须是教育部或教育厅,比赛可以是由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各类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并实施。3 .参赛项目必须是当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规程中的项目。4 .证书落款必须与文件中的主办单位
2、一致。三、 辅导工作量标准1.基础工作量标准:(1)专业技能类:自治区级及以上学生专业技能大赛辅导工作量为一个参赛队100学时。(2)创新创业类及学科竞赛:自治区级及以上学生大赛辅导工作量为一个参赛队30学时。2.奖补工作量标准代表自治区参加国赛的参赛队以及在国赛中获奖的参赛队可获得奖补工作量,标准如下:补工作量获奖等级专业技术类创新创业类及学科代表自治区参加国赛30学时/队15学时/队国家级三等奖50学时/队20学时/队二等奖100学时/队40学时/队一等奖150学时/队60学时/队四、申报流程1.基础工作量申报流程:(1)各类大赛参赛前请填写 “学生技能大赛参赛项目培训方案申报书”(见附件1)。(2) 赛后请填写 “大赛基础工作量发放明细表”(见附件2)。2.奖补工作量申报流程:符合奖补工作量发放条件的参赛队,在拿到大赛获奖证书两周内,填写“大赛奖补工作量发放明细表”(见附件3)。五、 注意事项1.参赛前请填写“学生技能大赛参赛项目培训方案申报书”(见附件1),并按要求提交备案,赛后提交的不予核定工作量。2.提交“附件2”和“附件3”时需附“大赛总结”及大赛证书复印件。3.基础工作量和奖补工作量在符合发放条件下按最高奖补标准发放一次。4.教师辅导工作量按每学时50元计算。此办法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XX学院20XX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