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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修改页精品文档18页.docx

1、46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修改页精品文档18页NO:W/QG51 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675-2007前 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为尽快恢复山东省海河流域各主要河流生态功能,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海河流域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山东省环境规划院、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波、彭岩波、史会剑、谢刚、王青、杜伟。本标准于2007年5

2、月首次发布。2011年2月10日山东省环保厅发布实施修改单,要求:一、2013年1月1日起,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6752007)中“一级标准”的COD、氨氮、BOD5、SS、色度和动植物油排放浓度限值分别调整为50mg/L、5mg/L、10mg/L、20 mg/L、30倍和3mg/L二、2013年1月1日起,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6752007)中“二级标准”的COD、氨氮、BOD5、SS、色度和动植物油排放浓度限值分别调整为60mg/L、10 mg /L、20mg/L、30mg/L、30倍和5mg/L。三、本修改单发布之日起,新、改、扩建

3、项目按照修改后的排放限值执行。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辖海河流域内69种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辖海河流域内一切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4、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7466 水质 总铬的测定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2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4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8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5 水

5、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7486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1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GB/T 7488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GB/T 7490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T 7494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8972 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9803 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藏红T分光光度法GB/T 11889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T 11890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

6、谱法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5 水质 苯并()芘的测定 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T 11898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1902 水质 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GB/T 11903 水质 色度的测定GB/T 11906 水质 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 11907 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0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T 11911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

7、度法GB/T 11912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GB 12997-1991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GB 12998-1991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GB 12999-91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T 13192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3193 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T 13194 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3197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13198 水质 苯并(a)芘的测定

8、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4204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5959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的测定 微库仑法GB/T 1648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GB/T 16489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7130 水质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GB/T 17131 水质 1,2-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CJ3082-1999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HJ/T 72 水质邻苯

9、二甲酸二甲(甲基二丁、二辛)酯的测定液相色谱法HJ/T 73 水质 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74 水质氯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347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污水 waste water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废水的总称。3.2 排水量 drainage volume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废水的排放量。注:排水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及电站排水。3.3 城镇污水处理

10、厂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3.4 污水改排工程 treatment project for changing the discharge direction of wastewater本处指通过管道、排污节制闸等设施将原排入固有河道的污水经氧化塘等工艺处理后改排至其他河道的污水处理系统。4 技术内容4.1 污染物分类根据污染物的危害特性,按照国家标准将污染物分成两类。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

11、有害物质。4.2 标准分级4.2.1 排入GB 3838-2002中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除外)以及GB 3097-19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4.2.2 排入GB 3838-2002中、类水域和山东省水环境功能区划中排污控制区以及GB 3097-19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4.2.3 流域内GB 3838-2002中、类水域和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以及GB 3097-1997中一类海域执行4.3.2.2和4.3.2.3的规定。4.3 标准值4.3.1 标准值实施时段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不分时段。山东省海河流域内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外所有向该区域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自

12、2007年7月1日起执行表1的标准。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分为三个时段。流域内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外所有向该区域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表2时段的标准,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表3时段的标准,2009年7月1日起执行表4时段的标准。4.3.2 标准值规定4.3.2.1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外,所有向海河流域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有关规定,并按时段符合表2、表3或表4的有关规定。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序号污 染 物一级标准二级标准1总汞0.0050.012烷基汞不得检出不得检出3总镉0.050.

13、14总铬0.51.55六价铬0.20.56总砷0.10.57总铅0.21.08总镍0.51.09苯并(a)芘0.000030.0000310总铍(按Be计)0.0050.00511总银(按Ag计)0.50.512总放射性1Bq/L1Bq/L13总放射性10Bq/L10Bq/L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07年7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执行标准) 单位:mg/l(pH、色度、粪大肠菌群除外)序号污 染 物一级标准二级标准1pH6-96-92色度(稀释倍数)50503悬浮物(SS)70100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造纸工业制浆、制浆造纸5050造纸3030畜禽养殖业10012

14、0味精8080其他排污单位20305化学需氧量(CODcr)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酒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味精100200造纸工业木浆100150草浆200300其他100100石油化工60100其他排污单位1001206石油类5.0107动植物油10158挥发酚0.40.59总氰化物(按CN计)0.50.510硫化物1.0 1.011氨氮合成氨工业大型尿素、硝氨企业4040中型尿素、硝氨、碳氨企业7070味精工业5050其他排污单位152512氟化物101013磷酸盐(以P计)0.51.014甲醛1.02.015苯胺类1.01.516硝

15、基苯类2.03.01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5.01018总铜0.51.019总锌2.05.020总锰2.02.021彩色显影剂1.02.022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3.03.023元素磷0.10.124有机磷农药(以P计)不得检出0.525乐果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6对硫磷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7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8马拉硫磷不得检出3.029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1.05.030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 (以C1计)制浆、制浆造纸a木浆(漂白)1217.6非木浆(漂白)9.015其他排污单位1.05.031三氯甲烷0.30.632四氯化碳0.030.0633三氯乙烯0.30.63

16、4四氯乙烯0.10.235苯0.10.236甲苯0.10.237乙苯0.40.638邻二甲苯0.40.639对二甲苯0.40.640间二甲苯0.40.641氯苯0.20.442邻二氯苯0.40.643对二氯苯0.40.644对硝基氯苯0.51.0452,4-二硝基氯苯0.51.046苯酚0.30.447间-甲酚0.10.2482,4-二氯酚0.60.8492,4,6-三氯酚0.60.850邻苯二甲酸二丁酯0.20.451邻苯二甲酸二辛酯0.30.652丙烯腈2.05.053总硒0.10.254粪大肠菌群数(医疗污水,单位MPN/L)5010055总余氯b(采用氯化消毒的医疗污水)0.50.55

17、6总有机碳(TOC)2030a单纯制浆或浆纸产量平衡的生产。b加氯消毒后需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规定。表3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08年7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执行标准) 单位:mg/l(pH、色度、粪大肠菌群除外)序号污 染 物一级标准二级标准1pH6-96-92色度(稀释倍数)50503悬浮物(SS)70100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造纸工业制浆、制浆造纸4040造纸3030畜禽养殖业、味精工业6080其他排污单位20305化学需氧量(CODcr)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酒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味精工业1001

18、50造纸工业木浆80120草浆150200其他80100石油化工60100其他排污单位801006石油类5.08.07动植物油10158挥发酚0.30.59总氰化物(按CN计)0.50.510硫化物1.0 1.011氨氮合成氨工业、味精工业4040其他排污单位152012氟化物101013磷酸盐(以P计)0.51.014甲醛0.81.515苯胺类0.81.516硝基苯类1.52.51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5.01018总铜0.50.819总锌2.02.020总锰2.02.021彩色显影剂1.02.022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3.03.023元素磷0.10.124有机磷农药(以P计)不得检出0

19、.525乐果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6对硫磷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7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8马拉硫磷不得检出2.029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1.05.030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 (以C1计)制浆、制浆造纸a木浆(漂白)1217.6非木浆(漂白)9.015其他排污单位1.05.031三氯甲烷0.30.632四氯化碳0.030.0633三氯乙烯0.30.634四氯乙烯0.10.235苯0.10.236甲苯0.10.237乙苯0.40.638邻二甲苯0.40.639对二甲苯0.40.640间二甲苯0.40.641氯苯0.20.442邻二氯苯0.40.643对二氯苯0.40.644对硝基氯苯

20、0.51.0452,4-二硝基氯苯0.51.046苯酚0.30.447间-甲酚0.10.2482,4-二氯酚0.60.8492,4,6-三氯酚0.60.850邻苯二甲酸二丁酯0.20.451邻苯二甲酸二辛酯0.30.652丙烯腈2.05.053总硒0.10.254粪大肠菌群数(医疗污水,单位MPN/L)5010055总余氯b(采用氯化消毒的医疗污水)0.50.556总有机碳(TOC)2030a单纯制浆或浆纸产量平衡的生产。b加氯消毒后需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规定。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单位:mg/l(pH、色度、粪大肠菌群除外)序号污 染 物一级标准

21、二级标准1pH6-96-92色度(稀释倍数)40503悬浮物(SS)7070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20 305化学需氧量(CODcr)601006石油类4.08.07动植物油10158挥发酚0.20.49总氰化物(按CN计)0.50.510硫化物1.01.011氨氮101512氟化物8.01013磷酸盐(以P计)0.51.014甲醛0.51.515苯胺类0.51.516硝基苯类1.52.51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4.01018总铜0.50.519总锌2.05.020总锰2.02.021彩色显影剂1.02.022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3.03.023元素磷0.10.124有机磷农药(以P

22、计)不得检出0.525乐果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6对硫磷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7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8马拉硫磷不得检出1.029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0.55.030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 (以C1计)制浆、制浆造纸a木浆(漂白)5.012非木浆(漂白)12其他排污单位1.05.031三氯甲烷0.30.332四氯化碳0.030.0333三氯乙烯0.30.334四氯乙烯0.10.135苯0.10.136甲苯0.10.137乙苯0.40.438邻二甲苯0.40.439对二甲苯0.40.440间二甲苯0.40.441氯苯0.20.242邻二氯苯0.40.443对二氯苯0.40.444对硝

23、基氯苯0.50.5452,4-二硝基氯苯0.50.546苯酚0.30.347间-甲酚0.10.1482,4-二氯酚0.60.6492,4,6-三氯酚0.60.650邻苯二甲酸二丁酯0.20.251邻苯二甲酸二辛酯0.30.352丙烯腈2.02.053总硒0.10.154粪大肠菌群数(医疗污水,单位MPN/L)5010055总余氯b(采用氯化消毒的医疗污水)0.50.556总有机碳(TOC)2030a单纯制浆或浆纸产量平衡的生产。b加氯消毒后需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规定。表4-1修改表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mg/l(色度除外)序号污 染 物一级标准二级标

24、准1化学需氧量(CODcr)50602氨氮5103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10204SS20305色度30倍30倍6动植物油354.3.2.2 GB 3838-2002中、类水域和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以及GB 3097-19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类水域及一类海域中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拆除。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内的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并按相应时段执行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4.3.2.3 GB 3838-2002中、类水域以及GB 3097-1997中一类海域,禁止医疗污水直接排入。4.4 其他规定4.4.1 排入设置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应不分行业执行CJ 3082-1999的规定。在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城镇污水处理厂可与排污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合同,排污单位的污水排放应按合同规定执行。4.4.2 排入污水改排工程系统的污水,原则上参考CJ 3082-1999的规定执行;改排工程系统出水水质应达到GB 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在确保污水改排工程出水水质达标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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