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软件产业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软件产业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支持我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中山市扶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软件产业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每年250万元,由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一定三年,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扶持我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扶持资金的安排原则:(一)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及产业发展规划。(二)有利于提高我市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研发能力,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开
2、发,提高软件产业化水平。(三)有利于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工业强市、产业强市进程。(四)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推进,增强竞争实力。(五)优先支持为我市政务、企业、社会信息化提供软件及信息服务的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第三条 扶持资金的支持对象(一)依法在本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省级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包括系统集成企业)。(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经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产品。(三)软件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心)。第四条 扶持资金的资助条件、标准和方式:(一)获得省级以上认定的软件企业(包括系统集成企业)1、对获得
3、国家级认定的重点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资金;对获得省级认定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助。先后获得省、国家认定的同一家软件企业,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2、对获得系统集成国家一级资质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对获得系统集成国家二级资质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对获得系统集成国家三级资质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助。先后获得系统集成国家三级、二级、一级资质认定的同一家企业,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二)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经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产品,每项产品一次性给予5000元资
4、助。(三)由省、市统一规划建设的软件研发中心或信息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经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通过后,对投资额达500万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万补贴;对投资额达300万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对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第五条 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负责扶持资金的申请受理、评审、报批和发放等组织工作。第六条 申报程序:申请扶持资金的单位填写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软件产业项目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并向所属镇区经贸办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3),镇区经贸办加具意见后,送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对有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属于第四条(
5、一)(二)类项目,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初审同意后报市政府审定; 属于第四条(三)类项目,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定扶持计划和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七条 扶持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专帐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截留、挪用扶持资金。 第八条 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定期对扶持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全过程跟踪,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专款专用。第九条 本细则由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受理号 中山市软件产业项目资助申请表(软件企业、系统
6、集成和产品登记资助项目)单位名称 所属镇区 填报日期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信息产业局)制一、 申报企业概况企业名称(中文)注册地址邮编联系地址邮编企业网址Email法定代表人电话身份证号企业负责人电话传真联系人电话传真企业注册日期所在高新技术园区或软件园区企业注册资金工商注册号主要股东及 持股情况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指标名称上年实际(万元)本年预计(万元)企业收入 其中:软件收入 自产软件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 系统集成收入 软件出口额利润总额税金总额申请类别(一)软件企业 1、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 2、省级认定软件企业(二)系统集成 1、国家一级资质 2、国家二级资质 3、国家三级
7、资质(三)软件产品登记共 项; 登记证书号码:申请资金 万元申请理由 自主产权,技术领先; 填补国内空白,实现进口替代; 打破垄断,促进竞争; 改造传统产业,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带动产业链发展和结构调整; 市场潜力大,税收期望高; 完善服务体系,改善软环境 其他社会效益 产业聚集度高、发展潜力大详细说明:申请资金用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诚信行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二、评审意见镇区经贸办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 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市政府审批意见备注附件2受理号 中山市软件产业项
8、目资助申请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单位名称 所属镇区 填报日期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信息产业局)制一、 公共平台概况项目概况名称产业领域项目 推荐部门起止时间总投资申请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身份证号码学历1、研究生2、大学3、大专4、其他学位1、博士2、硕士3、学士4、其他职务留学时间年 月至 年 月职称电子信箱现从事专业申请单位名称性质法人代码法人代表主管部门企业注册资本合作单位12项目成员组总人数其中高级职称(或博士)中级职称(或硕士)初级职称(或学士)人人人人市场前景分析二、评审意见镇区经贸办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 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市政府审批意见备注附件3申请
9、中山市软件产业项目资助需提交的资料根据中山市软件产业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企业在申请中山市信息产业项目资助时需向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提交以下资料:1、中山市软件产业项目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2、获得软件企业认定或集成系统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报时带原件,以备检查); 4、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是由市国、地税部门盖章,否则无效); 5、上年度和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6、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材料(本条适用于软件产品扶持项目)。 7、公共技术平台项目验收报告书(本条适用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扶持项目)注: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共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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