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三是坚持公正平等的原则。二、评议时间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终进行。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四、评议内容:(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党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具体的评议过程中,根据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对党员的要求,可调整和增加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五、基本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局党组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
3、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并在小组会上汇报。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党支部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六、评议要求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动员教育;(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八、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
5、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九、通过民主评议党员作用通过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对党员发挥作用进行考察评价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表彰优秀党员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在党委领导下进行以支部为党委进行搞好党组织评议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搞好党内外群众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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