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申请年假、婚假、生育产假、丧假时,必须先由综合管理部审核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再由相关负责人审批。2.8 审批权限:2.8.1无论何种假期,都需填制假条,请假1至2天的(包括第2天),由直属上级审批,然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2.8.2请假3至6天的(包括第3天和第6天),先由部门主任审批,再报综合管理部备案。2.8.3请假超过7天以上的(包括第7天,)先由执行院长审批,然后报至公司总经理办审批,最后报至综合管理部备案。2.8.4若申请人为主管及以上级别人员,需要审批的层级向上依此类推。2.9请假时间要求:1)员工需请假1至2天的(包括第2天),须至少提前1天请假;2)员工需请假3至6天的
2、(包括第3天和第6天),须至少提前5天请假;3)员工需请假超过7天以上的(包括第7天),须至少提前7天请假。4)紧急情况下需要请3天以上的假,也应至少提前一天办理手续。2.10请假、销假、续假概述2.10.1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由员工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按权限逐级审批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2.10.2请假2.10.2.1请假均由本人提前申请,填写请假审批单,按各级领导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本人将请假审批单交综合管理部审核备案;由综合管理部审核备案;若审批的领导不在,本人以电话的方式向应审批的领导申请,经应审批的领导批准后,由下一级主管注明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2.10.2.2突发的情况
3、来不及到夕阳老年公寓填写请假单时,本人要电话向直接主管和审批领导请假,并由直接主管代为补办请假单;本人返回夕阳老年公寓后在请假审批单上补签字。本人为部门负责人的,由部门内人员代为办理请假手续。2.10.3续假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返回老年公寓的,首先要向直接主管电话申请,直接主管同意后,由直接主管向应审批的领导申请,并代为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续假。本人为部门负责人的,由部门内人员代为办理续假手续。本人返回夕阳老年公寓后,按照员工请假流程补办相关手续,在请假审批单上补签字,并在续假一栏签字确认。2.10.4销假休假人上班后应履行销假手续。首先向综合管理部销假,同时提交规定的其他书面证明。并
4、在请假审批单上签字确认销假,注明时间;然后再向部门主管和请假审批人销假(报到、上班)。2.10.5 请销假审批单均由综合管理部审核汇总。请假、销假、续假没有按规定办理或请假原因不真实者的,一律按旷工处理。2.10.6凡是员工请休假期间出现的一切问题和责任均由员工本人承担,与单位无关。3 休假界定3.1 病假(1)定义:员工因疾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或休养者,在办理规定的手续后,可休病假。(2)请假规则及证明:1)病假以 0.5 日为最小计算单位。2 )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备案后,可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病假须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和病历或诊断证明原件(
5、病假条),方可享受病假待遇。若无有效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申请病假在 1 日(含)以内,无法出具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可出具级别较低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如社区医院、诊所、卫生所等),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可休病假,但此类病假证明每人每月不能超过 1 次。3)员工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夕阳老年公寓履行请假手续的,可由其委托的直系亲属或紧急联系人代为提交书面休假申请和相关证明。4)夕阳老年公寓对员工提交的病假证明有疑义的,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复查的,夕阳老年公寓不予批准病假申请。未出勤期间按照旷工进行处理。5)请病假期间,因个人原因需在夕阳老年公寓休养并食宿的,前3
6、天免费提供食宿,从休假的第4天算起,应每日支付住宿费20元和伙食费10元。6)提供虚假病假证明的,未出勤期间按照旷工进行处理。(3)付薪标准每周六天工作制员工按德州当年最低工资标准26.08的日工资标准发放病假工资。3.2 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在正常工作时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在不影响工作且得到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请事假。(2) 请假规则:1)事假以 0.5 日为最小计算单位。2)员工申请事假必须提前向夕阳老年公寓请假,夕阳老年公寓可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决定是否批准休假或调整员工休假时间。员工应在休假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将按照旷工进行处理。3)事假期间必须明确员工休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4)
7、试用期员工每月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第4天起将视为自动离职;转正员工每月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第8天起将视为自动离职;连续两个月内事假累记不得超过15天,第16天将视为自动离职;一个自然年内累计事假超过 30 个工作日,将视为自动离职进行处理。以上情况,夕阳老年公寓可以不再另行通知员工确认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事宜。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超期休假的,经院长审批、综合管理部审核备案后,可继续保留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5)凡请事假者须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请休假14天的须得到主管的批准同意;56天的需得到综合行政部部长的审批同意;请休假超过7天以上(包括第7天)需得到院长办审批同意;所有事假
8、均需提交综合管理部备案。6)请休假者应按时返岗,不得未经批准私自超假,若私自超假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即扣两天工资;若私自超假2天以上(含2天)将视为自动离职。(3)计薪标准:不计薪,且不享受夕阳老年公寓在休假期间提供的福利。3.3 婚假员工在夕阳老年公寓建立劳劢关系期间内登记结婚的,可享受婚假。初婚员工(女满 20周岁,男满 22 周岁)享有 3 天的婚假;再婚者婚假为3天。(2)请假规则及证明要求:1)申请婚假需提前 2周按照夕阳老年公寓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婚假经审批后可以休假。2)婚假必须在员工登记结婚后的 6个月内休完。如因工作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休婚假,经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审批后,可
9、以延长 3个月有效期限,延长期过后仍未用婚假,视为放弃假期。3)员工在未与夕阳老年公寓签订劳动合同,即建立劳动关系之前登记结婚的,不在本老年公寓享受婚假待遇。4)婚假需一次性休完。(3)证明要求:结婚登记证原件。(4)付薪标准:全薪。3.4 丧假员工因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配偶、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岳父母、公婆不幸去世,可申请丧假 3 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不幸死亡,可申请丧假 1 天。(2)请假规则:1)丧假需经审批后可休假。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开始休假当日上午以电话方式告知直接上级,进行临时请假审批。临时请假的应在休假结束后5个工作
10、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2)丧假应在亲属去世之日起 5天之内休完,如因工作原因或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休丧假,经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审批后,可以延长 3个月有效期限。延长期过后仍未使用丧假,视为放弃假期。3)丧假需一次性休完。死亡证明复印件。3.5 生育产假员工申请以下各项生育产假相关休假时,需先将证明材料发送部门主管,再由行政审核、公司院长办审批。3.5.1产假女性员工生育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享有产假,产假包括:生育产假、流产假、产前检查假、哺乳假。产假按照自然日计算,遇休息日、节假日不顺延,需一次性休完。(2)产假期限1)女员工单胎顺产可以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
11、 15 天为产前假。2)难产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 1个婴儿,增加 15 天产假。3)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第二胎生育的,可享受产假待遇。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第二胎生育,依照法律规定,不享受产假待遇。需休假按照事假处理,请假规则、付薪标准均与事假相同。婴儿出生证明和生育服务证;如为难产或多胞胎应提供医院证明。固定工资,或根据政府规定的生育保险条例执行。3.5.2流产假(1)女员工怀孕未满 4个月,流产假为 15 天;(2)怀孕满 4个月,流产假为 42 天;二级以上公办医院证明。3.5.3 产前检查假(1)女员工怀孕期间遵照医嘱做产前检查或参加孕妇
12、培训,每次 0.5 天,最多不超过12次,每月申请次数不得超过 4 次。(2)证明要求:二级以上医院证明。(3)付薪标准:3.5.4 哺乳假(1)女员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个工作日内享有 1 小时哺乳假;也可分两次使用每次 30 分钟,不能存休。(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 30 分钟。(3)哺乳假不得以现金形式折算,如员工由于个人原因不使用,视为放弃,不安排补休。(4)证明要求:婴儿出生证明和生育服务证。(5)付薪标准:3.6 年假(1)夕阳老年公寓合同制员工(不包括兼职、实习及返聘等劳务人员)可享受带薪年假。(2)员工入职(即可享受带薪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
13、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3)年假以自然年为计算周期,即每年1月1日始至当年12月31日止。每个自然年开始即可预支本自然年度可享受的年假,预支年假仅限于完成试用期转正的员工,试用期内员工不可预支年假。如果员工已预支休完本自然年度的年假且在当年尚未结束的情况下离职,员工多休的年假视为事假,离职结算时,多休部分的工资将在员工工资中进行扣除。(4)员工入职当年的年假天数按照当年度的夕阳公寓在职时间所占比例进行计算。(5)年假计算方式:年假天数=(当年度员工的夕阳公寓在职天数365 天)员工工龄对应的年假基数。(6)年假以 0.
14、5 日为最小计算单位,员工实际享受的年假天数可通过年假计算公式折算。折算后不足 0.5 日的部分不计。年假不得累计、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但必须服从院方安排。如由于个人原因员工未能在夕阳老年公寓安排的时段内休完年假,每年 12 月 31 日前未休完年假将自动作废,视为员工主动放弃。如由于工作原因致使员工未在当年休完年假,经执行院长和总经理特批的,可延期至次年3 月31日前享受。延长的有效期过后,如员工仍未使用此部分休假,视为员工主动放弃。(7)延长年假有效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员工书面申请年假未获批准的,可根据直接上级未同意的回复,延期至次年3月31日。 2)员工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提前申请延期并获得直接上级批准的,可以延期。(8)在带薪年假未使用完之前,如员工需要申请事假,可优先使用年假冲抵,但需事先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9)付薪标准:请假审批单请假人部门职务工作接替人接替人职务申请日期请假原因请假类型 事假 病假 年假 婚假 丧假 产假 其他 请假起止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合计:共 日 时)审批意见部门负责人人力行政部-销假手续所属部门我于 年 月 日 时到岗上班。 请假人/日期:复核 按时到岗。 提前到岗,实际请假时间/天数: 。 超期到岗,实际请假时间/天数: 审核人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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