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评估报告主体评估报告莱弗广场2号地块11#、12#、13#、14#及相应地下室主体质量评估报告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一 、工程概况二 、评估依据三 、施工合同履约情况四 、工程分包情况五 、法律、法规、建设性标准条文执行情况六 、新技术应用情况七 、勘察、设计单位配合情况八 、工程质量监理情况九、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十、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及技术档案、整理、装订情况十一、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情况十二、验收结论 莱弗广场2号地块11#、12#、13#、14#及相应地下室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莱弗广场2号地块11#、12#、13#、1
2、4#及相应地下室2、工程地点: 利辛县前进路与光明路交叉口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8000 m2,框剪结构4、工程参建单位:建设单位:利辛县莱弗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省电力设计院勘察单位: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利辛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施工单位: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评估依据1 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图集。2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6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011- 。7 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现行规程及有关技术标准。8 国家、安徽省、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文件。三、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本工程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企业工艺标准良好,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良好。四、工程分包情况工程暂无分包单位。五、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情况本工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主体工程施工阶段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六、新技术应用情况本工程在主体施工阶段未应用新技术,施工技术措施能及时有效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