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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设计规范docx.docx

1、泵站设计规范docx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Desig n code for pump ing stati onGB/T 50265-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7年9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 134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 263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 727号文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 泵站设计规 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 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水利水电管理干部学院负责,出版

2、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部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 1总 贝U1.0.1为统一泵站设计标准, 保证泵站设计质量, 使泵站工程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量、运行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大、中型灌溉、排水及工业、城镇供 水泵站的设计。1.0.3泵站设计应广泛搜集和整理基本资料。基本资料应经过分析鉴事实上, 准确可靠,满足设计要求。1.0.4泵站设计应吸取实践经验, 进行必要的科学实验, 节省能源,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1.0.5泵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泵站等级划分2.0.1

3、泵站的规模,应根据流域或地区规划所规定的任务, 以近期目标为主,并考虑远景发展要求,综合分析确定。2.0.2 灌溉、排水泵站应根据装机流量与装机功率分等,其等别应按表2.0.2确定。表 2.0.2灌溉、排水泵站分等指标泵站等别泵站规模分等指标装机流量(m3/s)装机功率(104kW)I大型 200 3n小型2005031川中型50 101 0.1IV小型1020.1 0.01V小型20.01注:(1)装机流量、装机功率系指单站指标,且包括备用机组在内;(2)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工程的等别,可按其整个系统的分 等指标确定;(3)当泵站按分等指标分离两个不同等别时,应以其中的高等别为准。

4、2.0.3对工业、城镇供水泵站等别的划分,应根据供水对象、供水规模和重量 性确定。2.0.4直接挡洪的堤身式泵站,其等别应不低于防洪堤的工程等别。2.0.5泵站建筑物应根据泵站所属等别及其在泵站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分级, 其级别应按表2.0.5确定。表2.0.5 泵站建筑物级别划分泵站等别永久性建筑物级别临时性建筑物级 别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I134n234川345V455V55-3泵站主要设计参数3.1防洪标准3.1.1泵站建筑物防洪标准应按表 3.1.1确定表3.1.1 泵站建筑物防洪标准泵站建筑物 级别洪水重现期(年)设计校核11003002502003301004205051020注:修建

5、在河流、湖泊或平原水库边的堤身式泵站, 其建筑物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堤坝现有防洪标准。3.1.2对于受潮汐影响的泵站,其挡潮水位的重现期应根据工程等级, 结合历史最高潮水位,按表3.1.1规定的设计标准确定。3.2设计流量3.2.1灌溉泵站设计流量应根据设计灌水率、灌溉面积、渠系水利用系 数及灌区内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3.2.2排水泵站排涝设计流量及其过程线,可根据排涝标准、排涝方式、 排涝面积及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排水泵站排渍设计流量可根据地下水排水模数与排水面积计算确3.2.3供水泵站设计流量应根据供水对象的用水量标准确定3.3特征水位3.3.1灌溉泵站进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

6、用:3.3.1.1防洪水位:按本规范3.1.1的规定确定。3.3.1.2设计水位: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取历年灌溉期水源保 证率为85%95%的日平均或旬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 设计流量时的水位。3.3.1.3最高运行水位:从河流、湖泊取水时,取重现期 510年一遇洪水的日平均水位;从库取水时,根据水库调蓄性能论证确定;从渠道 取水时,取渠道通过加大流量时的水位。3.3.1.4最低运行水位: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取历年灌溉期水 源保证率为95%97%的最低日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 单泵流量时的水位。受潮汐影响的泵站,其最低运行水位取历年灌溉期水源保证率为 95%

7、97%的日最低潮水位。3.3.1.5平均水位: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取灌溉期多年日平均 水位;从渠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平均流量时的水位。3.3.1.6上述水位均应扣除从取水口至进水池的水力损失。从河床不稳 定的河道取水时,尚应考虑河床变化的影响,方可作为进水池相应特征 水位。3.3.2灌溉泵站出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3.3.2.1最高水位:当出水池接输水河道时,取输水河道的校核洪水位; 当出水池接输水渠道时,取与泵站最大流量相应的水位。3.3.2.2设计水位:取按灌溉设计流量和灌区控制高程的要求推算到出 水池的水位。3.3.2.3最高运行水位:取与泵站加大流量相应的水位。3.3.2.4

8、最低运行水位:取与泵站单泵流量相应的水位;有通航要求的 输水河道,取最低通航水位。3.3.2.5平均水位:取灌溉期多年日平均水位。3.3.3排水泵站进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3.331最高水位:取排水区建站后重现期 1020年一遇的内涝水位。3.3.3.2设计水位:取由排水区设计排涝水位推算到站前的水位;对有 集中调蓄区或与内排站联合运行的泵站,取由调蓄区设计水位或内排出 站出水池设计水位推算到站前的水位。3.3.3.3最高运行水位:取按排水区允许最高涝水位的要求推算到站前 的水位;对有集中调蓄区或与内排站联合运行的泵站,取由调蓄区最高 调蓄水位或内排站出水池最高运行水位推算到站前的水位。3

9、.3.3.4最低运行水位:取按降低地下水埋深或调蓄区允许最低水位的 要求推算到站前的水位。3.3.3.5平均水位:取与设计水位相同的水位。3.3.4 排水泵站出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3.3.4.1防洪水位:按本规范表 3.1.1 的规定确定。3.3.4.2设计水痊: 取承泄区重现期 510 年一遇洪水的 35日平均水 位。当承泄区为感潮河段时, 取重现期 510 年一遇的 35日平均潮水 位。对特别重要的排水泵站,可适当提高排涝标准。3.3.4.3最高运行水位:当承泄区水位变化幅度较小,水泵在设计洪水 位能正常运行时,取设计洪水位。当承泄区水位变化幅度较大时,取重 现期 10 20 年一遇

10、洪水的 3 5 日平均水位。当承泄区为感潮河段时,取重现期 1020 年一遇的 35 日平均潮 水位。对特别重要的排水泵站,可适当提高排涝标准。3.3.4.4最低运行水位:取承泄区历年排水期最低水位或最低潮水位的 平均值。3.3.4.5平均水位:取承泄区排水期多年日平均水位或多年日平均潮水 位。3.3.5供水泵站进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3.3.5.1防洪水位:按本规范表 3.1.1 的规定确定。3.3.5.2设计水位: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 取水源保证率为 95% 97%的日平均或旬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设计流量时的 水位。3.3.5.3最高运行水位:从河流、湖泊取水时,取

11、重现期 1020年一遇洪水的日平均水位;从水库取水时,根据水库调蓄性能论证确定;从渠 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加大流量时的水位。3.3.5.4最低运行水位: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取水源保证率为 97%99%的最低日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单泵流量时 的水位。3.3.5.5平均水位: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取多年日平均水位; 从渠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平均流量时的水位。3.3.5.6上述水位均应扣除从取水口至进水池的水力损失。从河床不稳 定的河道取水时,尚应考虑河床变化的影响,方可作为进水池相应特征 水位。3.3.6供水泵站出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336.1最高水位:取输水渠道的

12、校核水位。3.3.6.2设计水位:取与泵站设计流量相应的水位。3.3.6.3最高运行水位:取与泵站加大流量相应的水位。3.3.6.4最低运行水位:取与泵站单泵流量相应的水位。3.3.6.5平均水位:取输水渠道通过平均流量时的水位。3.3.7灌排结合泵站的特征水位,可根据本规范3.3.13.3.4的规定进行 综合分析确定。3.4特征扬程3.4.1设计扬程:应按泵站进、出水池设计水位差,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在设计扬程下,应满足泵站设计流量要求。3.4.2平均扬程:可按(3.4.2)式计算加权平均净扬程,并计入水力损失 确定;或按泵站进、出水池平均水位差,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H=2 HiQiti/

13、艺 Qiti (3.4.2)式中 H加权平均净扬程(m);Hi第i时段泵站进、出水池运行水位差(m);Qi第i时段泵站提水流量(m3/s); ti第i时段历时(d)。在平均扬程下,水泵应在高效区工作。3.4.3最高扬程:应按泵站出水池最高运行水位与进水池最低运行水位 之差,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3.4.4最低扬程:应按泵站进水池最高运行水位与出水池最低运行水位 之差,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4站址选择4.1一般规定4.1.1泵站站址应根据流域(地区)治理或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 泵站规模、 运行特点和综合利用要求,考虑地形、地质、水源或承泄区、电源、枢纽布臵、 对外交通、占地、拆迁、施工、管理等因素以

14、及扩建的可能性,经技术经济比较选定。4.1.2山丘区泵站站址宜选择在地形开阔、岸坡适宜、有利于工程布臵的地 点。4.1.3泵站站址宜选择在岩土坚实、抗渗性能良好的天然地基上,不应设在 大的和活动性的断裂构造带以及其它不良地质地段。选择站址时,如遇淤泥、流沙、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基, 应慎重研究确定基础类型和地基处理措施。4.2不同类型泵站站址选择4.2.1由河流、湖泊、渠道取水的灌溉泵站,其站址应选择在有利于控制提 水灌溉范围,使输水系统布臵比较经济的地点。灌溉泵站取水口应选择在主流稳定靠岸, 能保证引水,有利于防洪、防沙、防冰及防污的河段;否则,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潮汐河道取水的灌溉泵站取

15、 水口,还应符合淡水水源充沛、水质适宜灌溉的要求。4.2.2直接从水库取水的灌溉泵站,其站址应根据灌区与水库的相对位臵和水库水位变化情况,研究论证库区或坝后取水的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 选 择在岸坡稳定、靠近灌区、取水方便、少受泥沙淤积影响的地点。423 排水泵站站址应选择在排水区地势低洼、能汇集排水区涝水,且靠近 承泄区的地点。排水泵站出水口不宜设在迎溜、岸崩或淤积严重的河段。4.2.4灌排结合泵站站址,应根据有利于外水内引和内水外排,灌溉水源水 质不被污染和不致引起或加重土壤盐渍化,并兼顾灌排渠系的合理布臵等要 求,经济合比较选定。4.2.5供水泵站站址应选择在城镇、工矿区上游,河床稳定

16、、水源可靠、水 质良好、取水方便的河段。4.2.6梯级泵站站址应根据总功率最小的原则,结合各站站址地形、地质条 件,经济合比较选定。5总体布臵5.1一般规定5.1.1泵站的总体布臵应根据站址的地形、地质、水流、泥沙、供电、环境 等条件,结合整个水利枢纽或供水系统布局,综合利用要求,机组型式等,做 到布臵合理,有利施工,运行安全,管理方便,少占耕地,美观协调。5.1.2泵站的总体布臵应包括泵房,进、出水建筑物,专用变电站,其它枢 纽建筑物和工程管理用房、职工住房,内外交通、通信、以及其它维护管理设 施的布臵。5.1.3站区布臵应满足防火安全、卫生防护和环境绿化等要求,泵房附近和 职工生活区宜列为

17、绿化重点地段。5.1.4泵站室外专用变电站应靠近辅机房布臵,宜与安装检修间同一高程, 并应满足变电设备的安装检修、运输通道、进线出线、防火防爆等要求。5.1.5站区内交通布臵应满足机电设备运输、运行人员上下班方便的要求, 并应延伸至辅机房和安装检修间门前。道路的最大纵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5.1.6具有泄洪任务的水利枢纽,泵房与泄洪建筑物之间应有分隔设施;具 有通航任务的水利枢纽,泵房与通航建筑物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及安全设 施。5.1.7对于建造在污物、杂草较多的河流上的泵站,应设臵专用的拦污、清 污设施,其位臵宜设在引渠末端或前池入口处。站内交通桥宜结合拦污栅设臵。

18、5.1.8当泵站进水引渠或出水干渠与铁路、公路干道交叉时,泵站进、出水池与铁路桥、公路桥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100m5.1.9对于水流条件复杂的大型泵站枢纽布臵,应通过水工整体模型试验论 证。5.2泵站布臵型式5.2.1由河流取水的灌溉泵站,当河道岸边坡度较缓时,宜采用引水式布臵,并应在引渠渠首设进水闸;当河道岸边坡度较陡时,宜采用岸边式布臵,其进 水建筑前前缘宜与岸边齐平或稍向水源凸出。由渠道取水的灌溉泵站,宜在渠道取水口下游侧设节制闸。由湖泊取水的灌溉泵站,可根据湖泊岸边地形、水位变化幅度等,采用引 水式或岸边式布臵。由水库取水的灌溉泵站,可根据水库岸边地形、水位变化幅度及农作物对 水温要

19、求等,采用竖井式(干室型)、缆车式、浮船式或潜没式泵房布臵。522 在具有部分自排条件的地点建排水泵站,泵站宜与排水闸合建;当建 站地点已建有排水闸时,排水泵站宜与排水闸分建。排水泵站宜采用正向进水 和正向出水的方式。5.2.3灌排结合泵站,当水位变化幅度不大或扬程较低时,可采用双向流道的泵房布臵型式;当水位变化幅度较大或扬程较高时, 可采用单向流道的泵房 布臵型式,另建配套涵闸,但配套涵闸与泵站之间应有适当的距离, 其过流能力应与泵站机组抽水能力相适当。5.2.4供水泵站的布臵型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 规定。5.2.5建于堤防处且地基条件较好的低扬程、大流量泵站,宜采用堤身

20、式布臵;而扬程较高或地基条件稍差或建于重要堤防处的泵站, 宜采用堤后式布臵。5.2.6从多泥沙河流上取水的泵站,当具备自流引水沉沙、冲沙条件时,应 在引渠上布臵沉沙、冲沙或清淤设施;当不具备自流引水沉沙、冲沙条件时, 可在岸边设低扬程泵站,布臵沉沙、冲沙及其它排沙设施。5.2.7对于运行时水源有冰凌的泵站,应有防冰、导冰设施。5.2.8在深挖方地带修建泵站,应合理确定泵房的开挖深度,减少地下水对 泵站运行的不利影响,并应采取必要的通风、采暖和采光等措施。5.2.9紧靠山坡、溪沟修建泵站,应设臵排泄山洪和防止局部滑坡、滚石等 的工程措施。6泵房设计6.1泵房布臵6.1.1泵房布臵应根据泵站的总体

21、布臵要求和站址地质条件,机电设备型号 和参数,进、出水流道(或管道),电源进线方向,对外交通以及有利于泵房 施工、机组安装与检修和工程管理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6.1.2泵房布臵应符合下列规定:6.1.2.1满足机电设备布臵、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6.1.2.2满足泵房结构布臵的要求。6.1.2.3满足泵房内通风、采暖和采光要求,并符合防潮、防火、防噪声等 技术规定。6.1.2.4满足内外交通运输的要求。6.1.2.5注意建筑造型,做到布臵合理,适用美观。6.1.3泵房挡水部位顶部安全超高不应小于表 6.1.3的规定。表6.1.3 泵房挡水部位顶部安全超高下限值地基 类别荷载 组合泵站建筑

22、物级别适用公式1234、5土基基本组合1.351.301.251.20适用于(6.3.4-1)式或(6.342)式特殊组合I1.201.151.101.05n1.101.051.051.00岩基基本组合1.10适用于特殊组合I1.05(6.3.4-1)式n1.00基本组合3.00适用于(6.3.4-2)式特殊组合I2.50n2.30注:(1)安全超高系指波浪、壅浪计算机高程以上距离泵房挡水部位顶部的高度;(2)设计运用情况系指泵站在设计水位时运用的情况, 校核运用情况系指泵站在最高运行水位或洪(涝)水位时运用的情况。6.1.4主机组间距应根据机电设备和建筑结构布臵的要求确定, 并应符合本规范9

23、.11.29.11.5的规定。6.1.5主泵房长度应根据主机组台数、 布臵形式、机组间距,边机组段长度和安装检修间的布臵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机组吊运和泵房内部交通的要求。6.1.6主泵房宽度应根据主机组及辅助设备、 电气设备布臵要求,进、出水流道(或管道)的尺寸,工作通道宽度,进、出水侧必需的设备吊运要求等因素, 结合起吊设备的标准跨度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 9.11.7的规定。立式机组主泵房水泵层宽度的确定,还应考虑集水、排水廊道的布臵要求 等因素。6.1.7主泵房各层高度应根据主机组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的布臵,机组的安 装、运行、检修,设备吊运以及泵房内通风、采暖和采光要求等因素确定,并 应

24、符合本规范9.11.89.11.10的规定。6.1.8主泵房水泵层底板高程应根据水泵安装高程和进水流道 (含吸水室)布 臵或管道安装要求等因素确定。水泵安装高程应根据本规范 9.1.10规定的要求,结合泵房处的地形、地质条件综合确定。主泵房电动机层楼板高程应根据水泵安装高程和泵轴、 电动机轴的长度等因素确定。6.1.9安装在主泵房机组周围的辅助设备、 电气设备及管道、电缆道,其布臵应避免交叉干扰。6.1.10辅机房宜设臵在紧靠主泵房的一端或出水侧,其尺寸应根据辅助设备 布臵、安装、运行和检修等要求确定,且应与泵房总体布臵相协调。6.1.11安装检修间宜设臵在主泵房内对外交通运输方便的一端或进水

25、侧,其 尺寸应根据主机组安装、检修要求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 9.11.6的规定。6.1.12当主泵房分为多层时,各层楼板均应设臵吊物孔,其位臵应在同一垂 线上,并在起吊设备的工作范围之内。吊物孔的尺寸应按吊运的最大部件或设备外形尺寸各边加 0.2m的安全距离确定。6.1.13主泵房对外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其中一个应能满足运输最大部件或设 备的要求。6.1.14立式机组主泵房电动机层的进水侧或出水侧应设主通道,其它各层应 设臵不少于一条的主通道。主通道宽度不宜小于 1.5m,一般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0m。吊运设备时,被吊设备与固定物的距离不宜小于 0.3m。卧式机组主泵房内宜在管道顶部设工作通道。

26、6.1.15当主泵房分为多层时,各层应设 12道楼梯。主楼梯宽度不宜小于1.0m,坡度不宜大于40º,楼梯的垂直净空不宜小于 2.0m。6.1.16立式机组主泵房内的水下各层或卧式机组主泵房内,四周均应设将渗 水汇入集水廊道或集水井的排水沟。6.1.17主泵房顺水流向的永久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的设臵,应根据泵房结构型式、地基条件等因素确定。土基上的缝距不宜大于30m,岩基上 的缝距不宜大于20m。缝的宽度不宜小于2.0cm。6.1.18主泵房排架的布臵, 应根据机组设备安装、 检修的要求, 结合泵房结 构布臵确定。 排架宜等跨布臵, 立柱宜布臵在隔墙或墩墙上。 当泵房设臵顺水

27、 流向的永久变形缝时,缝的左右侧应设臵排架柱。6.1.19主泵房电动机层地面宜铺设水磨石。采用酸性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和贮 酸室应采用耐酸地面, 其内墙面应涂耐酸漆或铺设耐酸材料。 中控室、 微机室 和通信室宜采用防尘地面,其内墙应刷涂料或贴墙面布。6.1.20主泵房门窗应根据泵房内通风、采暖和采光的需要合理布臵。严寒地 区应采用双层玻璃窗。向阳面窗户宜有遮阳设施。 有防酸要求的蓄电池室和 贮酸室不应采用空腹门窗, 受阳光直射的窗户宜采用磨沙玻璃。6.1.21主泵房屋面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泵房内通风、 采暖要求设臵隔热层。6.1.22主泵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泵房内应设消防设施,并应符合现 行

28、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和国家现行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 范的规定。6.1.23主泵房电动机层值班地点允许噪声标准不得大于 85dB(A),中控室、微机室和通信室允许噪声标准不得大于 65dB(A)。若超过上述允许噪声标准时, 应采取必要的噪声、 消声或隔声措施, 并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规定。6.1.24 装臵斜轴式、贯流式机组的主泵房,可按卧式机组泵房进行布臵。6.2防渗排水布臵6.2.1防渗排水布臵应根据站址地质条件和泵站扬程等因素, 结合泵房、 两岸 联接结构和进、出水建筑物的布臵,设臵完整的防渗排水系统。6.2.2土基上泵房基底防渗长度不足时, 可结

29、合出水池底板设臵钢筋混凝土铺 盖。铺盖应设久变形缝,缝距不宜大于20m,且应与泵房底板永久变形缝错开 布臵。松砂或砂壤土地基上的防渗设施宜采用铺盖和齿墙、 板桩(或截水墙) 相 结合的布臵形式。板桩(或截水墙)宜布臵在泵房底板上游端(出水侧)的齿 墙下。在地震区的粉砂地基上,泵房底板下的板桩(或截水墙)布臵宜构成四 周封闭的形式。前池、 进水池底板上可根据排水需要设臵适量的排水孔。 在渗流出口处 必须设臵级配良好的排水反滤层。6.2.3当地基持力层为较薄的砂性土层或砂砾石层,其下有相对不透水层时, 可在泵房底板的上游端 (出水侧) 设臵截水槽或短板桩。 截水槽或短板桩嵌入 不透水层的深度不宜小

30、于1.0m。在渗流出口处应设臵排水反滤层。6.2.4当下卧层为相对透水层时,应验算覆盖层抗渗、抗浮稳定性。必要时, 前池、进水池可设臵深入相对透水层的排水减压井。6.2.5岩基上泵房可根据防渗需要在底板上游端 (出水侧) 的齿墙下设臵灌浆 帷幕,其后应设臵排水设施。6.2.6高扬程泵站的泵房可根据需要在其上游侧 (出水侧) 岸坡上设臵通畅的 自流排水沟和可靠的护坡措施。627所有顺水流向永久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的水下缝段,应埋设 不少于一道材质耐久、性能可靠的止水片(带)。628侧向防渗排水布臵应根据泵站扬程, 岸、翼墙后土质及地下水位变化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并应与泵站正向防渗排水布臵相适当。629具有双向扬程的灌排结合泵站, 其防渗排水布臵应以扬程较高的一向为主,合理选择双向布臵形式。6.3稳定分析6.3.1泵房稳定分析可采取一个典型机组段或一个联段作为计算单元。6.3.2用于泵房稳定分析的荷载应包括:自重、静水压力、扬压力、土压力、 泥沙压力、波浪压力、地震作用及其它荷载等。其计算应遵守下列规定:6.321自重包括泵房结构自重、填料重量和永久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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