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00.00元,剩余药费折合人民币一次付性,年租金付款方式:1、首付人民币10000.00元。2、每月28号以前给甲方5000元,不得推迟,直至付完余款30000.00元。五、乙方无论是否继续使用应提前三个月告之甲方。六、乙方必须保持本卫生室的环境干净、整洁,甲方有有权监管。七、乙方如不按以上协议执行,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房主)签名/盖章 乙方(承租人)签名/盖章 乙方 号码:(需本人填写) 一、甲方将位于兴义市丰都办事处江岸村丰都中学门口房屋二栋及场地出租给乙 方使用。二、租期年,从年月
2、日起到年月日为止,租金按付清。三、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押金为人民币元,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元整)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押金为上年数额,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元整)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押金为上年数额,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元整) 四、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1、乙方应遵纪守法,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当相关责任。2、乙方应注意居住平安,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平安措施。加强用电平安,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平安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
3、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那么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电、水、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附:电表底数;水表底数;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撤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
4、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五、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
5、扣除相应赔偿金额。5、甲方原那么上不同意转让。6、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成认。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当,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当,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8、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六、有关续租的事项 1、在原租期已到期,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租金另定。七、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
6、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八、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九、补充协议:十、本协议壹式贰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身体证号:地址: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即日生效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 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乙方还应提供
7、以下效劳:。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本钱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 、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六)不得在委托期
8、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效劳;(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标准的收费票据;(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第六条 佣
9、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当。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
10、利的其他证明或 、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当;。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 起诉。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号码: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代理人: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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