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活动主题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三、活动口号安全用药 健康生活。四、活动内容(一)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2011年9月1日上午10:00,*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市*广场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主标题为 “全国安全用药月” *市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现场使用统一的活动主题和活动口号。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应摆放宣传板、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开设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或手册,以及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负责宣传册及宣传单的设计、制作及印刷。邀请所在地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并邀请卫生局、工商局、经济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制作相应数量的宣传板,并通知新闻媒体,通过报纸
2、、电视、广播或网络发布消息,对启动仪式及其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二)公布“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号码2011年9月1日,通过本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安全用药”专家咨询免费热线号码8008101988,并告知:在2011年9月1日30日期间,每个工作日都有药学专家在9:0016:00值守热线,回答公众的有关问题。同时,可登陆国家局活动网站(网址:)设立的安全用药知识在线,将热线中的问题予以摘录在本地网站发布,为公众提供查阅服务。(三)开展户外广告公益宣传2011年9月1日30日,要围绕“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全国安全用药月”的主题,在公交站点等公共场所载体上开展户外广告公益宣传;在社区、医院
3、、工地、农村集贸市场等设置宣传专栏,普及安全用药知识;要发挥药店的阵地作用,在药店里开设安全用药宣传栏,在药店门前开展安全用药咨询活动、发放科普材料等,增强宣传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9月1日活动启动仪式上,我局负责将80块宣传板布置在活动现场。(四)播放公益广告和安全用药情景短剧2011年9月1日30日,在本地电视台集中播放由国家局统一制作的三个公益广告,即“全国安全用药月”、“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及“合理使用抗生素”。保证在本地电视黄金时间有一定的播出次数。同时,使用国家局统一制作的8个安全用药情景短剧,通过电视台、学校闭路电视、农村电影放映活动或户外屏幕、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网络等多种渠
4、道或形式进行播放。电视公益广告播出次数要达到15次,安全用药情景短剧放映2场。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即在2011年10月12月期间,电视公益广告播出次数要达到每月15次,安全用药情景短剧放映每月2场。(五)举办科普讲座2011年9月1日30日,要组织有关专家到社区、学校、企业、农村、机关等地开展安全用药知识讲座,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并发放州局统一编印的宣传册。讲座统一使用国家局制作的教材,同时也可以加以补充调整。讲座的形式也可多样化,如专家现场讲座、播放讲座视频、放映讲座幻灯片等。要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2次,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即在2011年10月12月期间,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每
5、月1次。(七)开展全民安全用药知识答卷活动2011年9月1日30日,利用省局编写的“安全用药、健康生活”知识一百问,组织开展市民安全用药知识有奖答卷活动,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科普宣传行动的影响力。切实做好答卷回收工作,不能让有奖问答流于形式。五、活动要求 此次“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是2011年8月12日启动的“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行动计划(20112015)”的具体行动之一。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切实为深入推动“*省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的实施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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