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F 2015 021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投资金额:5. 资金来源:6. 建设工期或周期:7. 其他: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o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四、
2、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 )中关于竣工结算审核的有 关规定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 酬金:2. 计取方式: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 A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 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 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
3、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2. 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执两 份。_四份,咨询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盖章)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住 所 :(签字)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 住 所 :(签字)账 号:账 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电 话 : 传真第二部分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GF-2015- 0212 )通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