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序号品目规格数量单价(元)小计(元)1香樟地径1cm,树高1.0米。270株18.004860.00总价小写:4860.00元大写:肆仟捌佰陆拾元整其他事项及说明1、 合同总价包括产品及其附属设施、包装、运输、培训等在内发生的其它费用等全部费用,本合同单价为固定不变价;2、每种树木高度、地径等外观规格较为统一,不得有明显差异。二、交货地点、方式、期限1、交货地点:所有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2、交货方式:由乙方将所供产品运至交货地点并验收,由甲方在验收单签署验收合格后视为完成交货,验收完结之前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3、交货期限:2012年4月6日提供全部苗木并验收合格。三、验收货物送达甲方指
2、定地点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并签署验收表。四、结算方式及期限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凭甲乙双方签署的验收表由甲方支付全部货款。五、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质量等要求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3、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交货时,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逾期交货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滞纳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供货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每逾1日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
3、总额5的滞纳金。5、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合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及以上,双方应另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六:争议解决办法发生合同争议或纠纷,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涪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七、其它约定事项如需变更采购的树木品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乙方:地址: 地址:涪城区玉皇镇任家村三组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2012年4月5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