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责分工第四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的行为实施具体指导和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协调解决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物业项目阶段出现的问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协助和配合。第六条 信访、建设、城市管理、林业园林、公安、消防、物价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区
2、、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助做好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服务单位,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直接为业主提供服务,向终端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且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时已代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专营服务单位清缴已代收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清缴的,专营服务单位应通过合法途径向物业服务企业追缴费用,不得因未清缴费用而停止向用户提供服务。专营服务单位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八条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督促、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项目退出活动中的相关工
3、作。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解决物业项目遗留问题,为物业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衔接提供保证。第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坚持诚信守法的原则,协助解决物业项目遗留问题,做好衔接工作,履行退出程序和相应义务,保障物业项目管理活动的连续性。第十一条 业主、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从物业项目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长远利益出发,保障物业项目的正常秩序。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同意。业主委员会应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和专营服务单位督促业主交纳相关费用。第三章 退出程序
4、第十二条 原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新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物业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业主、业主大会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并及时退出物业项目,业主、业主大会接管物业项目。业主、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业主大会应当在原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后,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与新聘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移交手续,新聘物业服务企业方可进驻物业项目。原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退出物业项目的,业主、业主大会、新聘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司法途径要求原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物业项目:(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5、期限未满,业主、业主大会依法作出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且与新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业主、业主大会依法作出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且与新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三)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届满不再续约的;(四)物业服务企业因破产或资质被注销、吊销等原因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五)依法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应当向业主、业主委员会移交其合法占有的下列资料和财物,并配合新聘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工作:(一)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共有的场地和设施设备等物品;(
6、二)物业管理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三)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改造、维修、保养有关物业形成的技术资料;(四)利用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经营的相关资料,已代收的专营服务费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或装修押金等其他应当移交的财物;(五)实行酬金制的应当移交管理期间主要财务资料的复印件;(六)业主房屋产权清册等相关资料;(七)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和财物。第十五条 业主、业主大会依法作出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求原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一)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原物业服务企业。(二)业主、业主委员
7、会与新聘物业服务企业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应当书面告知原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就退出物业项目的交接事宜进行协商;同时,应当书面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服务单位。(三)业主、业主委员会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就退出物业项目的交接事宜协商一致的,业主、业主委员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新聘物业服务企业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移交手续。(四)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移交工作,并制作移交记录。移交记录包括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结论、存在问题等,由参加移交的人员签字,业主、业主委员会与原物业服务企业
8、签章确认,存在争议的,应当在移交记录中载明。(五)新聘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物业项目后,业主、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资料和财物转交给新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由双方签章确认。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继续提供服务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一)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提前解除合同或不再续约,应当在终止物业服务合同3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委员会就退出物业项目的交接事宜进行协商;(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退出物业项目,与业主、业主委员会办理移交手续,将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资料和财物转交给业主、业主委员会,并由双方签章确认。(三)业主、业主大会未决定自行管理且
9、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资料和财物转交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按照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制作移交记录。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业主、业主大会仍未选聘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管理责任。环卫、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属地职能部门应当履行相应的社会管理职能;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指导和协助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的,按
10、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8号)第十条的规定,业主有权拒绝。17、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广“无车日”活动,以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科学家也正在研制太阳能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减少对空气的污染。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履行退出程序和相应义务的,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退出;逾期拒不退出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取消其2年内参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资格;取消其3年内参与国家、省、市物业
11、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评选资格。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抄告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由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答:无色无味,比空气重,不支持燃烧。第二十条 除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同意外,物业服务企业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提前终止合同,擅自撤离物业项目的,自撤离之日起,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2年内参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资格;作出处理决定同时抄告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由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放大
12、镜的中间厚,边缘薄,光线在透过放大镜时会产生折射,因此会把物图像放大。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拒不移交属于全体业主的档案资料、财物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物业服务企业损毁或者破坏属于全体业主的档案资料、财物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的规定予以处罚。5、月球在圆缺变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形状叫作月相。月相变化是由于月球公转而发生的。它其实是人们从地球上看到的月球被太阳照亮的部分。第二十二条 新聘物业服务企业未通过合法途径强行进驻物业项目的
13、,自进驻之日起,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2年内参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资格;13、清洁的自来水被用来洗脸、刷牙、洗衣、拖地后就成了污水。第二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交接纠纷,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在太阳周围的八颗大行星,它们是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第二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相关规定,拒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资料、拒不撤出物业区域、强行接管的,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可依法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1
14、4、大我数地区的自来水水源取自水库、湖泊或河流。自来水是主要的饮用水,饮用水源受到污染,会直接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第五章 附则3、苍蝇落在竖直光滑的玻璃上,不但不滑落,而且还能在上面爬行,这和它脚的构造有关。蟋蟀的耳朵在足的内侧。蝴蝶的翅膀上布满彩色小鳞片,其实是扁平的细毛。第二十五条 业主、业主大会依法决定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的,参照本办法执行。15、在显微镜下,我们看到了叶细胞中的叶绿体,还看到了叶表皮上的气孔。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的,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若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1、人们把放大镜叫作凸透镜(边沿薄、中间厚、透明),它能把物体的图像放大,早在一千多年前,人们就发明了放大镜。放大镜在我们的生活、工作、学习中被广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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