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满意率达90%以上。根据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第三方开展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评价。(五)有长效的资金保障。设区市(含平潭)已建立市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因地制宜通过财政补助、社会帮扶、村镇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等方式筹集运行维护资金。各地已建立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村庄和农户共担的资金分担模式,明确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村庄和农户的资金分担比例。村民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通过“一事一议”动员村民每户每年缴费60-120元。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价格、收费未到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安排经费支出,确保长效运行维护。三、验收程序(一)市级申
2、请。市级对应相关部门通过自检,认为本地区乡镇转运系统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已有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经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向省住建厅提出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验收申请函(详见附件1)2市级自检报告(详见附件2)3各市上一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统计数据表,数据应与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数据一致。(详见附件3)4本市三年内未曾发生过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当造成恶性影响事件的说明,由市级对应相关部门共同出具。5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包括治理规划或实施方案、指导意见、法规标准等。(二)材料审查。省级13部门结合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数据、市级报送的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3、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对申请验收的设区市(含平潭)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信息系统、市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和相关部门掌握的数据一致,且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90%以上的设区市(含平潭),可认定其通过材料审查。(三)现场核查。通过材料审查的设区市(含平潭),依据“现场核查评价表”(详见附件4-5)接受逐项取证现场核查。由独立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列入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名单的行政村逐个进行全面检查,省级13部门将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乡镇和行政村进行现场核查。省住建厅组织专家依据现场检查和核查结果,逐村判断是否合格。申请验收的设区市(含平潭)所有抽样核查的乡镇及90%以上抽样核查的行政村达到合格,
4、方可认定通过现场核查。(四)综合审定。省级13部门成立评审组,依据“5有标准”对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的设区市(含平潭)进行综合评审,得出是否通过综合审定的结论。对综合审定结论不合格的设区市(含平潭),3个月后方可按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验收。四、结果公布对通过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和综合审定的设区市(含平潭),省级13部门将于每年年底按通过综合评审的时间顺序,公布当年度通过验收的设区市(含平潭)名单。五、验收管理对已通过验收的设区市(含平潭),省级13部门将组织不定期明查暗访,如发现明显的反弹现象,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不符合“5有标准”的,将从通过的验收名单中予以除名。附件:1_市(区)关于申请
5、省级农村垃圾治理验收的函2_市(区)自检报告大纲3_市(区)上一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统计数据表4乡镇生活垃圾治理现场核查评价表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场核查评价表附件1_市(区)关于申请省级农村垃圾治理验收的函省住建厅:按照国家及省里统一部署,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于201 年 月 日全面完成并通过自检,现将验收材料报送你厅,请审核验收。1 市(区)自检报告大纲2上一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统计数据表3三年内未曾发生过恶性影响事件的说明4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附件2_市(区)自检报告大纲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成情况(一)基本情况(二)组织领导体制建立情况(三)农村生活垃圾
6、转运、处理设施建设使用情况(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情况(五)保洁队伍建立情况(六)资金投入情况(七)监督考核机制建立情况二、经验亮点介绍三、下一步工作计划附件3_市(区)上一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统计数据表序号地区乡镇总数(个)行政村总数(个)人口总数(万人)农村人口总数(万人)农村保洁员数量(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总量(万吨)处理率(%)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总投入(万元)村民年度缴费总额(万元)村民缴费标准(元/年)村民缴费率(%)乡镇村庄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数量(个)合计建设费用(万元)运行费用(万元)乡镇转运设施(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个)垃圾运输车辆(辆)垃圾收集池(个)小计市县压缩式
7、非压缩式卫生填埋堆肥其它压缩密闭式村级XX市合计1XX区23XX市45XX县67附件4乡镇生活垃圾治理现场核查评价表乡镇名称: (省/市/县/镇);核查员姓名及手机: 乡镇联系人姓名、身份及手机号码: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调查方式评价结果合格不合格保障 措施乡镇所属设区市、县(市、区)是否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设施运营费用支出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走访、查看是否乡镇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有机构、有人具体负责乡镇垃圾治理监督工作是否有制定乡镇垃圾收运、处理和保洁长效机制是否制定乡镇保洁员职责,并按常驻人口每500人配备1名固定保洁员乡镇是否与清扫保洁员签订聘用合约, 并按时足量发放工资是
8、否开展宣传、教育走访、查看、拍照有6处以上0-5处设施 设备转运系统建设任务是否完成8乡镇转运设施运行管理是否规范、整洁,且渗滤液有效处理9是否配备1辆以上密闭式垃圾收集车辆公共环境10镇区周边无陈年垃圾。(占地面积大于10平方米)无;1-2处3处以上11镇区内主要道路沿线是否有临时性垃圾堆放点查看、拍照0-4处;5处以上12镇区内河流、沟渠是否有漂浮垃圾13晾晒的地瓜稻谷、堆放的柴火等生活用品、生产工具是否摆放整齐14房前屋后无用的鸡圈、猪圈、牛羊圈以及简易搭盖、违章搭盖是否拆清楚15畜禽是否圈养,并妥善处置畜禽污水粪便16垃圾池是否整洁,并及时清运否 17农户房前屋后是否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
9、处理情况18是否有垃圾直接焚烧现象(包括焚烧池、简易闷烧炉或露天直接焚烧)有,不常见有,且常见(通常如此处理)19是否有直接将垃圾倾倒于河、沟、塘现象有,1-2处有,3处以上20如有堆肥处理设施,堆肥垃圾中是否含有非生化成分(塑料制品、织物、瓶罐等)有,且常见(不注意区分塑料、织物、瓶罐)21乡镇处理设施工艺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运行是否正常,并查验是否履行环评手续卫生、正常运行,且设施已履行环评手续不卫生或不正常运行22如垃圾进入县市处理设施,与县市处理设施运行单位确认,并查验是否履行环评手续走访经确认,进入县市处理设施,且设施已履行环评手续经确认,未进入市县级处理设施23如为其他处理方式,请确
10、认处理设施是否卫生、是否正常运行(注明方式):卫生,正常运行调查员评价合格; 不合格签名复核专家评价注:以上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不卫生:指不属于卫生填埋、工程焚烧、规模化堆肥的工艺,如不带防渗措施的填埋、露天焚烧、无除烟除尘措施的小型焚烧炉等;不正常运行:指设施设备基本闲置。附件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场核查评价表行政村名称: (省/市/县/镇/村);村庄联系人姓名、身份及手机号码:是否制定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村庄环境管理公约是否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并收取村民垃圾处理费是否制定村庄环境卫生监督制度,是否有老人会、巾帼理事会等民间组织,并配有环境卫生监督员村庄是否与清扫保洁员签订聘用合约, 并按时足量发放工资是否制定清扫保洁职责,并按常驻人口每500人配备1名固定保洁员有3处以上0-2处行政村是否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垃圾驿站)、配备收集车辆田野、村头、道路沿线、村内空地等区域是否有陈年积存垃圾(占地面积大于10平方米)村域内主要道路沿线是否有临时性垃圾堆放点村域内河流、沟渠是否有漂浮垃圾房前屋无用的后鸡圈、猪圈、牛羊圈以及简易搭盖、违章搭盖是否拆清楚有,1-4处有,5处以上如有村内堆肥处理设施,堆肥垃圾中是否含有非生化成分(塑料制品、织物、瓶罐等)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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