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条 营业统计年报和年度营业计划中的统计指标以局建筑业统计报表编报实施细则解释为准。第六条 营业统计年报和年度营业计划归口管理部门为局经营管理部。第二章 营业统计年报的编报第七条 营业统计年报的编报严格按局建筑业统计报表编报实施细则规定进行报送。在对建筑业统计报表的汇总时,截止年末结算滞后的月份产值需进行预计。第八条 年报的产值预计按谨慎原则进行(预计数工程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涉及考核的以工程局调整数为依据)。年报中预计与实际产值之间的差额在下一年年初处理,工程量在年报中一律不预计。第九条 工程局年度内部审计出以前未进的产值,按工程局所发的审计文件执行。第十条 存在业主指定分包行为的
2、项目,必须就分包的规模、分包营业量、分包管理费和其它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第十一条 对于实际营业额在工程局经济责任制所列的当年年计划(调整)产值的20%以外的(含20%),必须予以详细解释(对于解释不清或拒绝说明的单位,工程局在考核中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第三章 年度营业计划的编制第十二条 严格按承包合同和履约过程中的合同性文件要求及上年度工程施工完成情况编制年度营业计划,并尽量在报送之前经业主和监理认可,所有的实物消耗应有相应的价值量指标反映。第十三条 各项目部、联营体将本项目的年度营业计划报局经营管理部(局授权分局经营的项目经分局转报)。局经管部汇总形成工程局年度营业计划
3、安排意见,经工程局审批后形成局年度营业计划并下达到各项目部。第十四条 年度营业计划编制主要内容:年度控制性工期、内外部履约、索赔管理、分包管理和控制性实物消耗成本的计划和说明;填制相应表格。第十五条 年度营业计划在报出后如出现变动,必须及时通知局经管部。第四章 报送要求第十六条 报送表格格式、填报单位和填报时间等要求见附件。第十七条 资料的文字部分使用word文档、表格部分使用excel电子表进行处理,报送通过邮寄或传真的书面形式,并附软盘或发电子邮件。附件:营业统计年报和年度营业计划报送表格一览表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第十九条 工程局授权局经营管理部负责对本实施细则进行解释。营业统计年报和年度营业计划附表二00四年十月十日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年营业额和下年营业计划安排填报部门:资产经营部单位:万元序号行业类别年营业额下年计划营业额计划实际甲乙123一工程结算产值公司(1)合同(2)其它二工业公司(厂)三商业四农业饮食业旅馆餐饮业宾馆或招待所4物业管理5勘察设计6合计(一+二+三+四)部门负责人: 业务负责人: 填报人: 报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