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小学教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海南小学教师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严禁从事有偿教教,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的有偿家补课。2.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3.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4.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
2、生定国教辅资料、报刊等从中谋取利益。5.体罚学生或者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6.参与赌博、酒驾等违法公共秩序、社会公德行为。7.为人师表,着装、言行得体。不带酒气进教室;不在教室里打电话、发短信、玩手机。8.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杜绝弄虚作假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9.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严肃组织纪律,严禁散布谣言,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10.其他违法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责任追究学校领导班子和所有教师要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意识,自觉把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对于违法有关规定的将视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年终考核暂不定等次、考核不合格,对于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纪法规进行处理。此责任书一式两份,校长和教师各执一份。海安高新区海南小学校长 : 责任人 :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