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城县牛洛河边防站综合楼监理评估报告21工程名称: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牛洛河边防工作站综合楼、检查室、车库及餐厅 建设单位: 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 监理单位: 江城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验收日期: 2010年12月29日 目 录一、项目概况1二、评估依据2三、监理机构组成3四、监理范围及内容3五、按合同约定完成情况3六、执行施工规范情况4七、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4八、主要工程分部和工序的质量控制及监理情况4九、质量保证资料检查情况5十一、地基与基础工程分部质量5十二、结构实体检测情况5十三、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和处理结果6十四、使用功能及结构安全检测情况6十五、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估意见6十六、对该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结论6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江城县牛洛河边防工作站综合楼、检查室、车库及餐厅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 告江城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江城县普洱公安边防支队的委托,对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江城县牛洛河边防工作站综合楼、车库及餐厅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江城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09月25日开始对对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江城县牛洛河边防工作站综合楼、车库及餐厅工程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现已完成全部施工项目,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对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江城县牛洛河边防工作站综合楼、车库及餐厅工程2、建设单位:普洱
3、市公安边防支队 3、设计单位:普洱市思茅区建筑规划设计院4、勘察单位:普洱市建筑勘察设计院5、施工单位:普洱市至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工程地址: 江城县牛洛河边防站 7、项目组成、规模:、综合楼工程:建筑结构形式为四层框架结构,建筑结构抗震设防的类别为丙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级,耐火等级为二级,现浇框架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建筑高度13.80m,总建筑面积为1096.05m2。、检查室工程:建筑结构形式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结构抗震设防的类别为丙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级,耐火等级为二级,防水等级为三级,建筑高度3.3
4、0m,总建筑面积为90.36m2。、车库、餐厅工程:建筑结构形式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结构抗震设防的类别为丙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级,耐火等级为二级,防水等级为三级,建筑高度4.00m,总建筑面积为224.94m2。二、评估依据1、施工工图纸及设计文件、设计变更2、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招投标文件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定(GB50207-2002)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
5、B50209-2002)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12、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209-2002)13、其他相关文件三、监理机构组成依照该项目监理合同和有关规范,经研究组建了该项目监理机构。任命法定代表人白江仕同志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该项目的监理服务目标是努力协助达到该项目的质量计划目标,同时任命李文洪同志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四、监理范围及内容1、工程监
6、理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所明确的项目。2、工程施工阶段实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目标控制与合同、信息管理,对工程内部关系进行协调。3、严格按建设监理法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自主公正开展监理工作。五、按合同约定完成情况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对所完成工程的施工质量自检、自评结论合格。六、执行施工规范情况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基本能够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进行施工。七、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能够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八、主要工程分部和工序的质量控制及监理情况1、准备阶段监理情况:、施工单
7、位资质与施工人员素质的审核。、建筑物定位及高程引入的控制、复核。、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检查控制。、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控制。2、施工过程中监理情况:、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监控,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员对施工现场质量进行监控,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质量检查制度,从而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加强检验批的质量控制,监理员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在现场随机抽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所有隐蔽工程,监理员均会同业主或相关单位,江城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参与进行中间隐蔽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九、质量保证资料检查情况
8、本工程所用钢筋、水泥、砂、碎石、红砖等原材料进场均交验收,钢筋、红砖按规定分批量抽样送检,均测试合格。混凝土、砂浆由施工单位提供,有配合比报告,施工现场拌制实行计量控制。混凝土、砂浆均按规定做好试块,自然养护,按时送检测试,经检测混凝土、砂浆抗压强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本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详见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十、见证取样及见证送检情况 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见证、建设单位代表见证取样率为100%,见证送检率为100%。十一、地基与基础工程分部质量 1、我公司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估意见为合格。 2、对本工程混凝土的浇筑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混凝土的搅拌质量进行严
9、格控制,对该分部工程的结构部分的模板、钢筋、混凝土等工序感观、实测较好、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单位验收合格。十二、结构实体检测情况、同条件养护试块44组,评定符合要求。、砼构件实体检测结果满足要求。、钢筋力学性能查验满足要求。十三、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和处理结果 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作为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包括质量通病)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存在的小问题监理员现场旁站,通过施工单位自查、自检现场进行整改处理,达到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十四、使用功能及结构安全检测情况、主体工程完成后,监理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对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满足要求。、对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屋面,
10、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蓄水、淋水实验,并对防水效果进行检查,结果满足要求,无发现渗透情况。、水电安装工程结束后,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对给水管道和排水管进行通水、通球实验结果满足要求。十五、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估意见 该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为合格,施工单位的质量目标定为按国家现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监理单位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情况进行评估,认为该工程达到了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十六、对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结论施工单位基本能按合同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完成施工合同规定和设计文件规定的施工内容,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要求,工程内业资料
11、基本齐全。本工程所含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六个分部工程的质量均为合格。观感质量综合评价为合格。经上所述,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江城县牛洛河边防工作站综合楼、车库及餐厅工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评估为合格,同意按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在整个监理过程中,业主为监理创造了很好的监理环境,使得监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到目前为止,全面完成了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向业主提交一份圆满的监理答卷。同时也得到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施工单位跟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谨致以忠心感谢!江城县建设监
12、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9日工程竣工移交证书编号江监2010-24号工程名称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江城县牛洛河边防工作站综合楼、车库及餐厅致: 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 (建设单位)兹证明承包单位 普洱市至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的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江城县牛洛河边防工作站综合楼、车库及餐厅工程 已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并验收合格,即日起该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并进入保修期。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 期: 2010年 12月29日监理单位(公章):江城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 2010年 12月29日建设单位代表(签字):日 期: 2010年 12月29日建设单位(公章): 日 期: 2010年 12月29日本表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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