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分认定采取个人申报、有关部门提供证明、我院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委员会认定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包括:1.学生申报:学生本人填写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附证明材料。2.班级预审:各班级素质拓展委员在本学院素质拓展部指导下,做好统计汇总和预审工作。3.公示:由各班级素质拓展委员将预审结果汇总后进行5天公示。4.审核更正: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由学生在公示期内向我院素质拓展部提出更正申请,素质拓展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重新认定,并负责向学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说明。5.学分确认:素质拓展部将公示结果提交外国语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委员会审定,由认证委员会最终确认。6.学分录入: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科将学生素质拓展
2、学分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报教务处、校团委对我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第三章 学分模块第九条 素质拓展学分按内容分为三大模块。一、A模块: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主要指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公民道德教育为基础,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深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1参加党校,校、院两级团校或社团骨干等培训,且培训合格,培训时间满1天(或8学时)的,计0.5学分;培训时间满2天(或16学时)的,计1学分。2在国家公开刊物上发表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的文章,每篇计2学分;在校报、院报两级刊物上发表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的文章,
3、每篇计0.5学分。3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或公益劳动,4次或累计16小时计1学分。4参加西部计划者计2学分,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者计2学分。5在校内外有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社会救助行为受到院级表彰计1学分,校级表彰计2学分,省级及以上表彰的计3学分。6担任学生干部、辅导员助理且连续工作满一学年,计1学分;满两学年计2学分。(学生干部定义为:校院两级学生会、团委、社团联成员,班委和党团支部成员、寝室长;艺术团、机关社团和校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院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其他注册社团主要负责人)。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2分。担任多种学生干部职务的,不累计计分。二、B模块:创新创业活动。主要指
4、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在学习、科研和创业等活动中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创业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劳动成果。1有组织地参加学校的学术报告(讲座)、阳光讲坛等,5次计1学分。2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定的学术培训、创新创业培训,培训时间满1天(或8学时)的,计0.5学分;3参与并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校级项目计2学分,省级项目计3学分,国家级项目计4学分(同一批次参加几个项目的,以1项计分)。4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业计划大赛、创业设计大赛、挑战杯大赛,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计分参照下表。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没有获奖的,计1学分。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级别等次计分校级一
5、、二等奖2三等奖、优秀奖1省(市)级3国际、国家级45获得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的,中高级计3学分,初级计2学分;获得专业技能(水平)证书的,中高级计2学分,初级计1学分;获得国际专业认证考试,中高级计2学分,初级计1学分。获得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三级全国大学英语四级 (非英语专业)合格全国大学英语六级 (非英语专业)全国大学专业外语四级统考全国大学专业外语八级统考雅思、托福、GRE等考试参考6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与外语等级证书的学生,计分参照下表:7获得发明专利计3学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计2学分。8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独著作者计2学分,若为合作完成,第一作者计2学分,
6、第二及以后作者计1学分;在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为准),独著作者计3学分,若为合作完成,第一作者计3学分,第二及以后作者计2学分;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文学作品,独著计4学分,合著第一作者计3学分,第二及以后作者计2学分。9获得四川省综合素质A级证书计2学分。10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入学考试计1学分。三、C模块:身心健康与文化艺术。主要指以培养大学生理性思维、审美能力、意志品质为重点,引导大学生健全人格、悦纳自我、强健体魄、健康生活,促进大学生身心素质协调发展。1加入至少一个社团并参加该社团5次以上活动的计1学分;2参加学校或二级学院组织的文艺活动和体育竞赛,一次计0.5
7、学分;项目获得奖励的按如下规定计分:文艺活动体育竞赛院级所有等次3参加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满两天(16个学时)计1学分,1天(8学时)计0.5分。担任朋辈咨询员一年以上的计1学分。4参加大学生艺术团(如管乐团、合唱团、舞蹈队等)一年以上计2学分,参加二级学院专业性文艺团体一年以上计1学分。5参加校团委阳光礼仪培训,5次计1学分;在各类活动中担任礼仪或承担类似工作,满4次或16小时计1学分。6获得裁判证书等与文体类活动相关的技能资格证,计2学分。第六条 每一个模块必须获得至少1学分。同一活动(项目)如多级别获奖,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第七条 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专科在前四
8、个学期内修满,期间学生每学年都应有获得学分的记录。二级学院要在学生毕业前一年,对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进行统计汇总,并及时通知未完成学分的学生在毕业前修满规定学分。第八条 专升本、转专业等学籍变动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在学籍变动后仍然有效,只需继续修满规定学分即可。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九条 成立攀枝花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教务处、学生处(团委)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组织部、宣传部、科技处、招就处、后管处、医卫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体育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全校素质拓展工作开展。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素
9、质拓展部。第十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委员会,学院党委(总支)负责人担任主任,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任,教学科研科、学生科、分团委负责人和辅导员为成员,负责本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本学院素质拓展部开展工作。第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团委成立素质拓展部,负责组织实施素质拓展学分的具体认证工作。第十二条 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一学期认定一次,新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上一学期学分认定工作,各二级学院也可以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作调整。学分认定采取个人申报、有关部门提供证明、教学单位认定的方式进行。各班级在本学院素质拓展部指导下,做好统计汇总和预审工作。由各班级将预审结果进行公示
10、。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素质拓展部提出更正申请,素质拓展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重新认定,并负责向学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说明。素质拓展部将公示结果提交二级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委员会审定,由认证委员会最终确认。教学单位教学科研科将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录入教学管理系统。教务处、校团委负责对教学单位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第十三条 凡本办法中未涉及但需予以确认学分的项目,由教学单位分团委(学生科)报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协调解决。第四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时,组织新生认真学习攀枝花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及本实施细则,帮助学
11、生明确有关要求,认识素质拓展学分的重要意义,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素质拓展活动。第十五条 对在学分认证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取消该生本学年素质拓展相应模块的学分;对徇私舞弊和不负责任个人,学院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第十六条 素质拓展学分情况纳入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并作为学生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成立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委员会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2年2月19日附件一:外国语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认定学期:2012-2013第二学期姓 名学 号班 级2012级英语本科2班联系电话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项目A模块: B模块:C模块:(证明材料附后)分团委审核结论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委员会结论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学分登记记录 签字:(本表格一式三份,学院教学科,学生科及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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