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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15.docx

1、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15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起诉乙、丙、丁人身侵权损害赔偿一案,甲要求三被告赔偿各项损失6万元。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乙、丙、丁分别赔偿4万元、1万元和1万元,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认为自己赔偿的数额过高,应当由三人平均承担赔偿责任,即每人赔偿2万元。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乙是上诉人,丙、丁为被上诉人,甲为原审原告B、乙是上诉人,甲、丙、丁为被上诉人C、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D、乙是上诉人,甲为被上诉人,丙、丁为原审被告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2、知识点】:第15章第2节上诉的提起【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案是乙提起上诉,故上诉人为乙,根据乙提出的上诉请求可以发现其对一审裁判中确定的丙、丁的权利义务分配不满,故丙、丁为被上诉人。乙的上诉不涉及甲,故上诉审中甲依据原审诉讼地位列明,即原审原告。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2.甲乙二人均为年过70的老人,有一处房产,膝下育有一子丙。丙不误正业,因赌博欠下债务无力偿还。随后丙拿出两位老人家中的房产证等证件,办理了抵押取得贷款,无力偿还。后债主丁上门,要求甲乙二人搬出并交付

3、房屋。争执期间,另一位也自称债主的戊找上甲乙,同样要求甲乙二人搬出并交付房屋。但是对于房屋归属,丁和戊也无法商榷。后丁到法院起诉丙,要求法院将房屋判为自己所有,戊听说后,也到法院,声称自己才是房屋的所有人,甲乙二人同样到法院,主张丙签订的抵押协议无效,房屋归甲乙所有。那么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和乙不是本案当事人B、丙作为本案当事人不适格C、丁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戊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5节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共同诉讼与第三人。民事诉讼法第5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

4、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第56条第1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于该案,甲和乙、丁、戊,均可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将其他当事人都作为被告,行使原告的权利与义务;丙在该案中是适格的被告。因此,答案为C。3.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41题,单选)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遇有特殊情况,

5、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9章第1节期间的种类【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上的期间。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间。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绝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等。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时遇到的具体情况和案件审理的具体需要,依职权决定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间,例如指定举证期限。指定期

6、间,通常是不能任意变更的,只有遇到特殊情况4.关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2题,单选)A、经法院调解,老李和小李维持收养关系,可不制作调解书B、某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以违反自愿为由可申请再审C、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只能是提出检察建议D、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制作成调解书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4节调解书【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条件、检察监督方式和执行和解。民事诉讼法第98条第1款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二)调解维持

7、收养关系的案件”本题A项是对本条第2项的直接考查,可以不制作调解书。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该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根据该法第208条第1款和第2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的监督方式有抗诉和检察建议两种,故C选项是错误的。该法第25.甲有借条证明乙欠其1000元,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乙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保全。人民法院受理后,考虑情况并不紧急,遂于受理申请后第3日作出保全决定:将乙家中新买的价值10000元的笔记本电脑扣押。乙不服提出了复议申请并要求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法院受

8、理了该申请并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本案中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A、以决定的方式作出保全措施B、扣押乙新买的笔记本电脑C、由于本案情况并不紧急,法院在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的第3日作出裁定D、暂停保全措施的执行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1章第1节保全的申请和裁定【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保全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的规定,保全应以裁定的方式作出,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故B项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9、故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3款的规定和财产保全规定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裁定,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故C项正确。6.同村村民某甲、某乙、某丙三人共同出资开办了一家垂钓中心,起名为哥仨好垂钓中心并依法登记。某日,顾客邹某(9岁)在垂钓中心玩耍时被中心的员工小刚不慎用鱼钩划伤,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邹某的父母准备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本案当事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应当以邹某及其监护人作为共同原告,以哥仨好垂钓中心作为被告B、应当以邹某作为原告,以哥仨好垂钓中心和小刚作为共同被告C、应当以邹某及其监护人作为原告,以某甲、某乙、某

10、丙和小刚作为被告D、应当以邹某作为原告,某甲、某乙、某丙作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哥仨好垂钓中心字号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案为个人合伙纠纷,民诉法解释第60条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故应当将某甲、某乙、某丙作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哥仨好垂钓中心字号。此外,邹某虽然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其依法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具备独立成为案件当事人的资格,故邹某为本案原告,其监护人不是本案适格原告。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据前所述,

11、B选项的说法错误。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正确。7.侯某与曾某是老邻居,侯某长期痴迷于购买足彩,为了早日实现中奖梦,侯某向曾某借了十万元并约定三个月后归还。但到了还款时间,曾某多次催促侯某还钱始终未果,曾某遂将侯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侯某返还借款及利息。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侯某突发心脏病死亡,且侯某没有留下任何遗产,亦无义务承担人。关于本案,法院应当作出下列哪一裁判?A、裁定诉讼中止B、裁定诉讼终结C、裁定不予受理D、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4节诉讼终结【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依据民诉法第151条的规定,被告死

12、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本案中,被告侯某死亡且没有遗产和义务承担人,法院应当作出诉讼终结的裁定,因此选项B正确,当选。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8.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于裁定的是:()A、保全和先予执行B、被申请回避的人员是否回避的处理C、撤销仲裁裁决D、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裁定的类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ACD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13、B项错误。9.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45题,单选)A、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B、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处分原则C、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D、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处分原则【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条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外国人同中国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属于同等

14、原则的内涵,故A选项错误。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8条的规定,并非所有民事案件事实都能适用自认,因此法院未必一定要根据自认进行事实认定,故B选项错误。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35条的规定,法院在履行告知义务之后,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也可以不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对此存在选择权,可见变更诉讼请求确系处分原则的体系,故C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在支持起诉原则中支持起诉的主体并10.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示承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仍需举证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说明并

15、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C、在一起侵权纠纷中,被告刘某承认是其打伤了原告孙某,但法院查明的事实是纠纷发生当天刘某在外地,其不可能打伤孙某。此时,应以法院查明的事实为准D、被告黄某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法官张某宣布该承认无效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1节免于证明的事实【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自认。民诉解释第9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

16、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故A、C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根据证据规定第8条第2款的规定,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故B11.甲因房屋装修与乙产生纠纷,遂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判决乙向其支付房屋装修款项5万元。在下列哪一种情况下,甲或乙可以向A区法院申请复议:()A、A区法院认为自己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裁定不予受理B、乙在一审中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C、乙在一审开庭前申请合议庭中的丙法官回避被驳回D、甲因在一审开庭时不遵守法庭规则而被罚款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

17、识点】:第20章第4节民事决定的概念【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2款的规定,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而不可以申请复议,因此A、B项不当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因此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3款的规定,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可见,对罚款和拘留决定的复议申请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因此D项不当选。1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以下说法正确

18、的是:()A、可以向被申请人所在地或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B、被申请人认为受诉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对该异议,应当审查并作出裁定。该裁定一经送达即生效C、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D、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不得提出上诉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7章第2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A项错误。根据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7条、第8条、第10条的规定,

19、C项正确,BD项错误。13.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依据执行担保的法律规定,如

20、果被申请执行人在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或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担保人的责任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因此,在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刘某仍旧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裁定执行担保人吴某的财产,而无须起诉,选项D的说法正确,当选。14.马某与祝某系邻居,共同使用其所居住楼房的楼顶花园。因祝某擅自在楼顶搭建违章建筑、改建排水管道,居住其下的马某家中天花板渗水问题严重。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执,后马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祝某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排水结构。经过区、市两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祝某败诉,但直至法院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义务。经马某申

21、请,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应马某申请,法院可以准许马某代为履行B、代履行费用的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且为保障效率,法院应先行垫付C、代履行结束后,祝某可以查阅、复制费用清单以及主要凭证D、祝某应支付迟延履行金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3节对行为的执行措施【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50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该义务可由他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选定代履行人;申请执行人可以在符合条件的人中推荐代履行人,也可以申请自己代为履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故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04条

22、的规定,代履行费用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并由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预先支付。被执行人未预付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费用强制执行。代履行结束后,被执行人可以查阅、复制费用清单以及主要凭证。故B项错误、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15.2018年1月,家住A市B县的某甲将家住A市F县的某乙诉至F县法院,要求某乙支付抚育费每月800元,F县法院受理了该起诉。2018年3月,经政府批准,F县所属辖区全部划归B县管辖,之后F县法院以管辖区划变更、不再享有管辖权为由,将案件移送给B县法院。B县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自己对该案也没有管辖权,于是将案件送还给F县法院。结合上述案情,下列说

23、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在某甲向法院起诉时,B县法院和F县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B、F县法院的移送行为合法,但B县法院的送还行为违法C、F县法院的移送行为违法,因为某乙并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D、F县法院的移送行为和B县法院的送还行为均违法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5节移送管辖【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案属于追索抚育费案件,该类案件不存在关于管辖的特殊规定,故应当适用一般地域管辖规则,仅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即被告住所地F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民诉法解释第38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

24、权的人民法院。故F县法院的移送行为不合法;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16.张力向下城区法院起诉,请求王明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下列王明的哪种行为构成了反诉:()A、王明请求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B、王明主张该买卖合同书系张力伪造C、王明主张张力虚构事实侵犯其名誉权D、王明向上城区法院起诉,请求张力返还两年前拖欠的借款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4节反诉的概念与特征【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反诉。B、C两项

25、均不构成独立的请求,只是诉讼中的反驳,D项则不具有关联性。把握反诉的关键在于是否是独立的请求、是否具有关联性以及是否旨在吞并、抵销对方的诉讼请求。此外,本诉与反诉应在同一法院,同一诉讼程序中进行。17.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36题,单选)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

26、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2节公开审判制度【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公开审判的范围与例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148条之规定,本题属于商业秘密案件且为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但需公开宣判,故B、D选项均错误。只要一方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即可满足不公开审理的前提,故A选项错误。综上,C选项正确。18.甲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乙,法院依照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判决甲败诉,现甲准备申请再审,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可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

27、审理为由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B、甲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C、甲如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申请再审的,再审判决、裁定作出后不可上诉D、甲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再审判决、裁定作出后可以上诉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4节申请再审的条件【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再审程序中关于小额诉讼案件的特别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426条的规定,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当事人以

28、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因此A、C、D项错误,B项正确。19.一方起诉归还某物,胜诉后强制执行时,第三人主张对该物的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然后申请再审,再审审理认为该物是第三人和原审原告共同所有,问此事法院该如何处理?(2018年仿真模拟题)A、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另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B、法院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C、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D、先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参

29、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中,第三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被法院驳回,因此只能提起再审,不能再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之后,在再审中,认为该物是第三人和原审原告共同所有,因此之前强制执行该物的判决是错误的,法院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故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20.某县法院对张某诉李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张某和李某在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后该法院发现判决书中某处将支付房租的数额5000元误写成了50000元。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A、作出补正错误的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B、通知收回并重新制作判决书C、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D、裁定撤销判决书

30、,重新组成合议庭审判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款第7项的规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应当适用裁定,A项正确,21.周立诉孙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孙华无故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孙华承担赔偿周立医疗费。判决书生效后,周立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开始,孙华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6题。单选)A、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是错误的B、孙华以法院未传票通知其开庭即缺席判决为由

31、,提出再审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C、孙华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而不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D、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错误的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2节开庭审理【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简易程序中的开庭审理、申请再审的条件。民诉解释第261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该条第2款规定:“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因此,本题中的电话方式送达如果没有经过孙华确认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孙华已经收到,则进行缺席判决就是违法的,B选项中的再审申请便是合法的,B选项正确。22.居住在甲市A区的李某和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某就位于甲市C区的房屋签订了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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