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保持一类土工试验室总量动态平衡。第八条 申报土工试验室须提供以下材料1.苏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申报表一式三份2.附件材料一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专职试验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试验室工作场所及主要仪器设备证明;试验室业绩证明;通过省级计量认证证明(二类土工试验室不作要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第九条 在我市无土工试验室资格的勘察企业(包括本市及外地企业),所承接的工程
2、勘察项目的土工试验业务,须委托我市具有一类资格的土工试验室完成。特殊工程的土工试验,确需委托外地勘察企业土工试验室完成的,须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同意。第十条 土工试验室应在完成的项目勘察报告文件扉页、土工试验成果表加盖土工试验专用章,并应核对项目与试验内容的一致性。第十一条 审图机构在受理和审查勘察报告文件时,应审查工程勘察报告扉页、土工试验成果表是否已加盖土工试验专用章,土工试验单位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未加盖土工试验专用章或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审图机构应不予受理或不予审查通过,并及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区域内勘察市场的动态监管,对违反规定承揽土工
3、试验业务、不正当竞争、出具虚假试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应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并报告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附件:1.苏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分类标准2.苏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申报表附件1苏州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室分类标准指 类 标 别内 容 一 类二 类资 历从事土试5年以上/实际使用面积150平方米以上80平方米以上主要仪器设备1单杆中低压固结仪72头(自动采集系统)45头2单杆高压固结仪18头(自动采集系统)12头3应变式控制式三轴仪(静)2台(套)1台(套)4电动四联等应变直剪仪1台(套)(或相当数量)512联土样预压仪2台(套)(或相
4、当数量)6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7液塑限测定仪8颗粒分析土样分析筛、土壤密度计法、移液管法各1套以上土样分析筛1套,土壤密度计法或移液管法一套9精密电子天平1/100精度2台,1/1000精度1台1/100精度1台,1/1000精度1台10渗透仪5台(套)3台(套)11箱式电阻炉12无侧限抗压强度仪13击实仪(重型)14静止侧压力K0试验仪15电脑、软件有相匹配的电脑及专业软件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大专以上学历,土试5年以上高工或土试10年以上工程师大专以上学历,土试3年以上高工或土试5年以上工程师专职试验人员不少于6人。除技术负责人外,至少配备助工以上技术人员3名。操作员需持证上岗。不少于3人。除技
5、术负责人外,至少配备助工或5年以上土试经历的技术员2名。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善的质量及档案管理制度业绩及信誉完成过五项甲级以上勘察项目的土工试验工作,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计量认证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注:.试验室应集中设置。开样区、试验区、留样区、办公区相对独立且布局合理,开样区、试验区符合试验环境要求,具有相应的温湿度控制设施。.二类试验室固结仪亦应尽量采用自动采集系统。主要仪器设备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环刀、铝盒等配套设备。.试验室必配人员须为正式在职人员。技术人员应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并具有有效职称。.专职试验人员不得兼任岩土工程勘察中其他岗位。附件2苏州市工程勘
6、察土工试验室申报表申报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苏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基 本 情 况单 位 名 称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职 务勘察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土试室名称土试室地址土试室负责人联系电话职 称试验室总人数 人土试室使用面积 平方米土工试验室业绩(一类土试室填写,至少五项甲级项目的土工试验业绩) 序号项目名称勘察等级完成时间备注土工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照片职务职称执业资格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年份主要工作简历起止时间工作单位技术岗位证明人及电话主要工作业绩本人所起作用项目完成单位专职试验人员概况从事土试工作年限是否退休主要仪器设备清单(按标准排列顺序)名 称型 号数 量申报土工试验室类别(公章)年 月 日土工试验室(勘察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年 月 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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